心法與心所法

  菩薩為什麼要先講心法、後講心所法呢?心法是講八個識,是講很復雜的心理組織。心所法是講心的活動,就是一切的煩惱、一切的心理活動。

  凡夫的心本是八個即八識,它們就是精神主體,心所相應地同時生起的心理活動,一共有五十一個,有善的、有不善的、有無記性的。善、惡、無記,代表心所的性質各有不同。我們動念,有時候動善念,有時動惡念。但是須知:心本身是無記性的,無所謂善與不善,心與善的心所相應,就是善心、就是良性的;假定與煩惱所相應,就是不善的、就是染污的、就是不清淨的。有時候我們自己睡覺、吃飯、穿衣、行住坐臥四威儀,它們無所謂善、無所謂不善,這就叫無記性。這樣,心所法就可以分成三大類:善、惡、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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