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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佛學思想中的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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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違法者佛門與社會的異同(圖片來源:資料圖)

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相應地,也是一門世俗性的學問,是研究構建一套解決人際交往規則和社會糾紛機制的學問。而佛學屬於宗教的一個分支學科,主要是解決人們的心靈寄托,思考人生的終極意義,加強人的修身養性,提升人生境界的學問,二者看起來似乎沒有什麼交叉和共同點。但仔細探究,其實二者存在著許多共同之處,值得法律人去慢慢領悟。

追求人人平等

從人性的本源上看,法學與佛學,法律與佛教都強調相對的自由意志,都啟發人們的善念(眾生皆有佛性,眾生平等),引導人們“熱愛他人,敬畏生命”,都鼓勵和引導人心要向善而不作惡,如“戒殺戮、戒殺人、戒奸YIN、戒偷盜”,都提倡避免“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惡性循環。可以說,佛學講究的是人生的境界,需要佛教徒依靠自身長期修行方能領悟,並達到心靈的自我淨化,相信每個人只要全心向善,都可能成佛。當尼采喊出“上帝已死”的時候,事實上每個人心中的上帝就已經誕生了,這就是一種向善的意志。而法學研究和法律適用也講究人生境界,鼓勵人們向善而不作惡,法律責任的倫理基礎也是相對的自由意志,法學和法律修為需要長期的知識積累和經驗積澱。在這一點上,法學與佛學、法律與佛教可謂殊途同歸、異曲同工。要知道,當年日本著名的法學家小野清一郎在研究刑法達到一定的境界之後,曾經將佛學思想中的因果報應、隨業輪回和道義責任(罪過思想)等理論引入刑法研究,從而提升和拓展了日本刑法學研究的深度和廣度。

違反者要受到懲戒

在金庸小說《天龍八部》中,“帶頭大哥”,即少林寺方丈玄慈大師在少林寺受刑之前的一番話,不僅說出了佛家的戒律精神,也道出了法學的思想和法治的真谛,我們每個法律人都應該認真去領悟和理解其中的道理。

玄慈方丈說:“老衲犯下了佛門大戒,玷污少林清譽,國有國法,寺有寺規,任何門派寺院,也難免有不肖子弟,要保護清譽,不在乎門人是否犯錯,而在乎戒律是否嚴明,執法是否公正。”因此,為了保護少林寺的百年清譽,方丈自行要求處罰,而且是加倍處罰。可見,在玄慈大師看來,少林寺的紀律嚴明不在於事實上能否要求所有的少林弟子都能遵守寺規,而在於任何少林弟子違反了寺規都要受到懲罰。

事實上,也不是所有少林弟子都能遵守這些清規戒律。在有關少林寺的影視劇中,我們經常看到,有少林弟子一邊吃狗肉、喝酒,一邊高唱“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來安慰自己。因此,對於這一點,玄慈方丈是很清楚的。但他的可貴之處在於強調,任何違反寺規的弟子都應受到懲戒,通過懲戒來證明這些寺規的真實性、有效性和權威性。

同樣的,在一個法治國家中,與可以自證有效性和真實性的自然法則不同,法律規則本身並不能自證其有效性和真實性,而必須依靠外部的國家強制力制裁。因此,法律規則本身的有效性和真實性不在於要求人人事實上能否遵守法律,而在於任何人違反了法律都應當受到處罰。違法與處罰之間、犯罪與刑罰之間的因果關系必須建立起來,有因必有果,才能維護法律的尊嚴,才能防止一些人懷著僥幸的心理去破壞法律,才能維護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這就如德國刑法學家雅科布斯教授和我國刑法學家馮軍教授所言,刑法目的不僅僅在於懲罰犯罪,保護法益,而在於維護法規范的有效性和真實性。要讓犯罪人知道,違反規范是要受到處罰的,違法犯罪不是獲取幸福的手段,遵守法律才是追求幸福的方式,從而維護法規范的權威性,引導國民對法規范的忠誠,進而更好地保護未來的尚未被侵害的法益。

倡導遏制人性貪念

《天龍八部》中那位在藏經閣掃地的老僧被認為是該書中武功最強、佛法最深、境界最高的人。他在訓誡和教化鸠摩智時說:“為什麼少林寺數百年來只有達摩祖師練成了少林七十二絕技,因為每一項絕技都足以致人於死地,所以,每一項絕技都必須以相應的佛法來化解。只有佛法越高,慈悲之念越盛的高僧才能練習越多的絕技,否則,強行多練只會內傷越重,早晚有一天會導致走火入魔。”金庸小說把佛法視為人生的最高信條,認為佛學是一門最精深的學問,正所謂“佛法無邊”,信仰、研修和領悟佛法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在掃地僧看來,武功很容易被用來殺人,因此,一個人如果武功越高,其殺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要用佛法來化解心中的戾氣,用佛法來制衡和指引武功的使用。因為佛法代表了人類的一種慈悲精神、一種悲憫情懷,一種正義、善良的力量。

如果將掃地僧的這番話引入到法律與權力的關系上,兩者應該做如下的闡釋:如果一個人掌握的權力越大,其野心和貪念就可能越強烈,就越容易走火入魔,迷失方向,濫用權力,甚至出賣權力,最終不僅會害了自己,還會危害人民、社會和國家。此時,就更要加強法律的研修,強化法律在心中的地位,培養對法律的敬畏感,並以法律來化解和制衡心中的戾氣和貪念,讓權力能夠正確地運行在法律的軌道上。這就要求我們在法學教育中,不僅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傳授,更要加強法律人職業倫理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的宣傳和教育,以開啟學生靈魂深處的智慧之門和慈悲情懷。

(作者單位:華僑大學法學院、山東省高青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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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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