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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如居士: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_太上感應篇淺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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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是布施之義,“恩”是恩德之義。按照所施恩德的不同,布施可分為三類:財施、無畏施、法施。財施,是布施財物給他人;無畏施,就是幫助他人排憂解難,去除他人心中的憂慮與畏懼;法施,就是給他人傳授去除無明煩惱的出世間法,或者可以暫時除苦得樂的世間法。這句話中的“與人”與“施恩”是一個意思。因此,“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的意思是,在行持布施時,要做到兩點:一、不求回報,二、不後悔。

真正的布施,或者說真正的善,純粹就是為了他人離苦得樂,只要達到這個目的,內心就滿足了,不會摻雜個人的利益在裡面。虛假的布施,或者說偽善,則剛好相反,不是以他人的離苦得樂為目標,而是以自己的獲利為動機。希望得到回報的布施就是虛假的布施,與世間的商品交換並無本質區別。在商品交換過程中,給對方錢,就是希望換來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如果對方不能給與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自己是不會付錢給對方的。希求回報的布施也是如此,之所以給對方好處,是希望得到回報,如果沒有回報,就會生起怨恨。《六波羅蜜多經》說:“若為名聞,而作師長,行於布施,如商賈人,非真施也。”意思是說,如果為求名聞,而作師長行持法布施等,就像商人交換商品一般,不是真布施。又說:“或希他贊歎,或怖惡名,如是施者,不名為施。”又說:“自手營作而行布施,非嫉妒他,非畏惡名,非求恩德而行布施,為濟貧惸qióng,沒有兄弟的孤獨之人困苦而行布施,是名為施。”

例如,有些人捐錢給慈善機構,又是請媒體攝像報道,又是為自己的公司做廣告,這些人的“慈善”實際上是為了自己獲得名聲,為了自己經營的公司出名,從而掙更多的錢。又如,有些人出點錢放生,又是希求自己身體健康,又是希求自己事業發達,這也是布施希求回報的例子。在這種動機下放生,內心真正關心的不是被放眾生的死活,而是自己活得更好,這不是真正的放生善舉,而是類似於商品交換的交易。又如,有些父母對自己的子女很好,並且認為自己的這種善心很純淨,沒有自私的成份在裡面。而事實並非如此,因為當子女不聽自己話,不服從自己時,他們會立即火冒三丈,這說明這些父母對子女的“施恩”並非不求回報,而是希望對方至少以服從自己作為回報。

所以,“施恩不求報”是要求我們以一顆純淨的利他之心來布施,不要夾雜個人自私的動機在裡面,這樣的布施才是純善。如《佛子行》中說:“獲得菩提身尚捨,何況一切身外物,故不圖報異熟果,慷慨布施佛子行。”佛陀為了獲得無上菩提,曾捨身無數,更何況身體以外的財物呢?所以,大乘佛子布施時,不應希求任何回報,應當毫無吝啬地慷慨布施。

布施之後心生後悔,也不是真正的布施,如《六波羅蜜多經》說:“或施已追悔,而作是言:我為愚癡,枉費財物。如是施者,不名為施。”人布施之後為什麼會後悔呢?原因有兩個:一是因為前面所說的布施希求回報,但卻沒有得到回報,於是後悔;二是因為對所布施的財物有吝啬心,布施之後心生後悔。若因前者而後悔,則應去除希求回報的心;若因後者,則應去除對財物的吝啬心。此外,布施之後心生後悔,會極大地減損布施的功德,就像做了錯事通過後悔,也可以忏悔錯事的罪業一樣。在佛法的論典中,後悔心所稱為“不定心所”,其中“不定”的意思是善惡不定——對惡事後悔,則惡業會減少,因此對惡事後悔的心所是善心所;對善事後悔,則善業也會減少,因此對善事後悔的心所是惡心所。

綜上所述,“施恩求報”是行善的動機不純,善因不真;“與人追悔”是不懂得如果堅固善果,使得善業力遭到減損或毀壞;相反,“施恩不求報”則使行善的動機純淨,“與人不追悔”則使善果有力、不遭損壞。

如何才能做到“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呢?實際上,布施求回報,是因為“我愛執”,也即對自我有一種愛執。對所布施的財物有吝啬心,是因為“我所執”。所謂“我所”,就是我所擁有的東西;“我所執”就是執著這是我的東西。一個人內心對自己所擁有的財物有了“我所執”之後,就會心生吝啬,不願意布施給他人,或者即便布施,也會心生後悔。在“我愛執”與“我所執”這兩者之中,“我所執”是由“我愛執”衍生出來的,所以說到底,“我愛執”是“施恩求報,與人追悔”的究竟根源。所以,要想做到“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就必須找到對治“我愛執”的方法。

在世俗層面對治“我愛執”的一個殊勝方法就是修煉“自他相換”。修“自他相換”者應當首先樹立這樣的見解:一切眾生都是自心的業力在外境上的投射,外境上的眾生都是自心眾生,一切眾生的痛苦實際上就是自心的種子不清淨造成的,或者說是自心的業力未得以淨化造成的。在這個見解的攝持下,就能將一切眾生的苦難看作是自己的苦難,去除一切眾生的苦難看作是自己的責任。具體修法:吸氣時觀想一切眾生身上的罪業與痛苦以黑氣的方式從自己的鼻孔進入體內,罪業成熟於自身,自己代受一切眾生的苦難;呼氣時觀想自己無始以來修積的善根以白氣的方式覆蓋在眾生身上,一切善報與安樂成熟於他們身上,就這樣,在一呼一吸之中修煉“自他相換”。通過這個“自他相換”的修法,可以很快去除“我愛執”,培養對眾生的慈悲心。當“我愛執”去除時,就能做到“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了。

“我愛執”的勝義對治法就是修“人無我”空性。實際上,在自相續的“色受想行識”這五蘊之上根本沒有一個所謂的“自我”,這個“自我”完全是分別心的妄執而產生的錯覺。色蘊是指身體,“受想行識”這四蘊實際上都是心的活動。我們的身體剎那剎那都是在變化的,心也是剎那不住的,在這剎那變化的身心之上,哪有一個恆常不變的自我存在呢?怎麼觀察也見不到這個恆常不變的自我!因此,真實中並沒有一個實有的自我存在,自我的存在感只是分別心執著之後產生的錯覺。對這個見解生起信心之後,就應當去除分別心對自我的妄執,經常在“無我”的體驗中安住,修煉“人無我”空性。經常修煉,就會對“沒有一個自我存在”生起真切的感受,如是則可去除對財物的吝啬。如果繼續修煉“法無我”空性,則可漸漸趨入《金剛經》所說的“不住相布施”,內不見有能施之我,外不見有受施之人,中不見有所施之物,從而達到三輪體空。

隋朝李士謙,幼年時父親就去世了,一直與母親相依為命,並且十分孝敬母親。由於他的至孝,在他十二歲那年,廣平王封他為開府參軍,於是家境開始富裕起來。他看到鄉裡有不少人食不果腹,就借給他們糧食,數量達到幾千石。剛好那年糧食欠收,於是他就召集各欠戶,一把燒掉了所有借據,並說“你們所欠的債已經還了”。第二年開春播種時,又拿出糧種,分給那些貧戶,讓他們播種。這樣依賴李士謙的布施活下來的人很多。此外,鄉裡有人死亡買不起棺材的,他就代為厚葬。有人稱頌他積累了很多陰德,他聽了笑著說:“陰德就像耳鳴,自己知道別人不知道,現在你已經知道了,怎麼能叫陰德呢?”一天,他夢見一個穿著紫衣的天人告訴他說:“上帝要嘉獎你的陰德,昌大你的後代了!”

宋朝太倉有個姓顧的人,在州府當差。顧先生外出辦事,常在城外賣餅的江家寄宿。後江家被仇人栽贓偷盜,顧先生就幫助伸冤,使得江家免除了一場冤刑。江家為了感恩,就將十七歲的女兒送至顧家,給他做妾。顧先生讓妻子准備了一份禮物,連同人一起送還。江家過意不去,再次送女前來,顧先生又再次送還。後來,顧先生被調撥到京城韓侍郎門下辦事。一次侍郎出門有事,侍郎夫人見到他,驚訝地問:“您不是太倉的顧先生嗎?我是賣餅江家的女兒,後來嫁給了相公做少房,不久成為正室,我的一絲一毫都是您賜給的,我會將此事告知相公。”等到侍郎回來,夫人就講了此事,侍郎說:“這個人真是一個好人!”有一次侍郎將此事匯報給皇帝,皇帝對顧先生很贊歎,就提拔他為禮部主事。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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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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