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兒女從小,即為教其常念《感應篇》。此文每日或念三五遍,至少須念一遍。盡此一生念,再看看《直講》,依之而行,則自可歸於正人君子之域矣。
——印光大師
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
(直譯)凡是人犯了罪過,罪過大的,就被奪除壽命十二年;過失小的,就被減去壽命一百天。
(白話)故事一:明朝天台(在浙江東部)的王璧如大師,名諱叫立毂,在明神宗萬歷三十四年考取鄉試,被派任為新淦縣(今江西省內)縣令。他從小就受持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這四條戒,後因當官而廢除不持。萬歷四十六年,他在進京觐見皇上途中,船停泊在蕪湖時,他的魂魄被鬼卒引到冥府。見到一位冥王坐在大殿上,旁邊則有兩位判官坐在冥王兩側。冥王呼叫他名字,並斥責他說:“你的壽命原本只能活到丙辰年八月,之所以能延到今天,都因過去齋戒功德所致,你為何要放棄齋戒呢?”
冥王說完,就命人拿簿冊過來給王立毂看。看到在他名下,何年何月的狀況都記錄得很清楚,但到丙辰年的八月就空白了。他看完之後向冥王叩頭說:“我身在官場上,實在不得不如此。”冥王說:“你說得固然有理,奈何你陽壽已盡。”說完就下令手下將他驅入地獄,這時就有面目可憎的猙獰鬼過來,做出揪頭發要將他捆綁的樣子。此時坐在左側的判官就向冥王請示說:“不妨先拿他破戒後所做的事情來考核一下。”沒多久,獄卒就抬來了兩大箱資料,都是他擔任新淦縣令時的案卷。凡是他寫過的一封信、一紙公文,和平日隨手寫著玩的一小片的紙條都在裡面;而且上面有氣在騰騰上升,有青的、黑的、赤的、白的,全都不一樣。冥王就命令獄卒把它們分類,先挑出黑色和青色的各聚一堆,其次再把白的聚在一處,再把赤的聚在一起。這時候聚成青的這一堆就隱沒不見,黑的一堆則縮小成筷子一樣,而唯獨赤色這一堆,赫然較為明顯。
王立毂站在旁邊斜眼看見赤色那堆數據,原來是他從前所刻的《金剛經》、《好生編》等書都在那裡。都各聚成堆後,冥王的聲調稍微緩和,看著左邊的判官說:“嗯!他還知道積德,還有活命理由;那就損壞他五官,保全他的身軀和生命就可以了。”說罷就命獄卒挖掉他的雙眼,放置在大殿柱上,眼睛還炯炯發光照著四方。此時王立毂想到:“我的眼睛已被挖掉,怎能再看東西呢?”就在這轉念的剎那,忽然一片昏暗,宮殿中的官吏和獄卒,全都看不見了。只覺得有人拍他背說:“快出去!快出去!”不久,一不小心他摔了一跤就醒了過來。第二天雙眼便瞎了,於是他就離家修道。後來因修禅定而悟道,雙眼復明;於是就遍游雲棲博山諸佛寺,真實參禅驗證,兼行“大悲忏法”,又再活了十二年。
看了王璧如的經歷,可知除聖賢之外,一般人沒有不會犯過的;而能讓我們挽回造化,所依靠的就在改過而已。否則前因既已不好,後來所造的惡業又不斷增加;縱然是多福多子孫的人,到了一息不來之時,萬般都帶它不去,惟有業力隨身接受果報而已。此時只見到閻王查算的辛苦,要想想家產能帶得去嗎?兒女能替我們受果報嗎?要好好仔細地思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