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命原理--------個人心力+佛菩薩加持力消融、轉化個人業力
清代徹悟禅師語:“業由心造,業隨心轉。心不能轉業,則為業縛;業不隨心轉,則能縛心。唯業所感故,前境來報,皆有一定,以業能縛心故;唯心所現故,前境來報,皆無一定,以心能轉業故。若人正當業能縛心、前境來報一定之時,而忽發廣大心,修真實行,心與佛合,心與道合,則心能轉業,前境來報,定而不定;又心能轉業,前境來報不定之時,而大心忽退,實行有虧,則業能縛心,即前境來報,不定而定。”
也就是說,我們要發大願,真修行,心便與佛相應,自然業消福來。例如,了凡公三次發願,每一次都是認真修行,於是無功名而轉為有功名;無子而有子;無官位而有官位;短壽而為長壽。
相反,如果我們利益他人的心退轉了,不再真修行,只是做做樣子,則業障現前。例如,俞淨意公未遇到灶神以前,功名不遂,衣食不繼,子女不全,家徒四壁的種種慘狀。
當然,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我們從現在開始,改正自己的言行舉止,起心動念,便可減少以前的惡果。正如《涅槃經·師子吼品》說:“當知作業有定得果,不定得果,或有重業可得作輕,或有輕業可得作重。”又說,“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就像俞淨意公那樣,改正自己的身語意,三年就改命了。
在我們清淨自己三業的基礎上,再修習適合自己的法門,則可以使得改命效果事半功倍,比如修持藥師法門,地藏法門等等,在此就不贅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