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鬼神附體危害應視為最大恩人
有些人身上有附體,耳邊能聽到各種聲音,這時就應該像《修心七要》中講的那樣,心想:“從無始以來,我吃過你們的肉、喝過你們的血,已經欠了你們很多債。
為了補償這一切,我理當將血肉等布施,你們可隨心所欲地享用。即使我今生中世出世間一無所成,那也無所謂,只要我的身體能償還你們的債務就可以了。”
就菩提的因來講,眾生和佛陀完全等同,如果恭敬佛陀而不恭敬眾生,那實在是沒有道理。《修心七要》中雲:“於眾修大恩。”眾生是我們修行的來源,也是一切成就的根本,應把他們視為自己的大恩人。《普賢行願品》十大願王中,隨順眾生這一願中也說:應把所有的眾生看作父母、師長、阿羅漢,乃至佛陀來對待(“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佛陀,等無有異。”)。
但實際生活中是不是這樣呢?觀察一下就會明白。我們每當看見佛像佛塔、上師三寶,就恭恭敬敬地頂禮供養,而看到經常損害自己的敵人,心裡就很不舒服,對他大肆毀謗,這是不合理的。要知道,佛和眾生同等重要,見到流浪狗之類的動物時,應想方設法予以幫助,把它看作成佛的一種助緣;如果受到鬼神妖魔等非人的危害,也應把它們作為最大的恩人來觀想。
有些人身上有附體,耳邊能聽到各種聲音,這時就應該像《修心七要》中講的那樣,心想:“從無始以來,我吃過你們的肉、喝過你們的血,已經欠了你們很多債。為了補償這一切,我理當將血肉等布施,你們可隨心所欲地享用。即使我今生中世出世間一無所成,那也無所謂,只要我的身體能償還你們的債務就可以了。”
然而,現在很多人並不是這樣,為了保護自己,眾生再痛苦也不顧,只要自己能發財升官,就已經心滿意足了。但看看以往高僧大德的傳記,過去的大德並非如此,朗日塘巴曾說:“我所閱覽的一切甚深教法,都是將所有的過失歸於自己,將所有的功德賦予眾生。這一切的關鍵,除了‘虧損失敗我取受,勝利利益奉獻他’之外,再也沒有更甚深的教言了。”
若把眾生看作跟佛一樣,便不會看到他的任何過失,就是因為總覺得別人比自己惡劣、比自己還壞,把他當作特別低等的眾生,才會認為自己各方面都超過他。但這樣的心,根本得不到真正的涅?。不管是修什麼法,一定要想到利益眾生,有些大德在教言中說:“有了利益眾生的心,所有的違緣魔眾自然摧毀。”以此類推,如果滿心都是自私自利,則能招引諸多過患和災禍。
大家平時在修行過程中,應盡量斷除自私自利的心去幫助眾生,在幫助眾生的時候,也要把眾生看作是菩提的順緣。我們修行是為了成佛,獲得釋迦牟尼佛那樣的果位,對佛怎麼樣恭敬,對眾生就要怎麼樣恭敬,如果缺少了眾生,同樣也得不到佛果。若能做到這一點,從見解上糾正以往錯誤的觀念,那你的修行絕對會有進步。
但現在有些居士並不是這樣。一聽到所謂的活佛,就興奮得手舞足蹈,而對那些沒地位、沒有錢的人,根本不放在眼裡,經常用蔑視的眼光去污辱他,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