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事,但勸彼認真念佛,余無足慮。天定者勝人,人定者勝天。實則世人所得之苦樂吉凶,多半屬人所造,有幾人一本[1]於命乎?大約“作惡而不能如命者多”,“修善而反更勝命者少”。是二者,皆人定勝天者。
世人每有一念之善,即可轉禍為福,轉凶為吉。況終身吃素,念如來之萬德洪名,而不能轉回造化乎?但令彼常存敬畏,發菩提心,則即此尚可作超凡入聖之前導,況其余小小福事之不能得乎?福與禍相為倚伏,欲其純福無禍,亦唯在自己努力修持耳。
汝女之婚事,家人不願意,當再斟酌,並問汝女有決定意見否?若汝女有決定意見,則無礙。汝女無決定意見,後來或嫌窮,嫌約束緊,再被一班嫌窮者喧怨之,則或致不吉,此又不可不預計也。宜先問汝女,再問佛,以作定章。
世間人為兒女計,多多皆在家財上計,不在人品上計。富家子弟,不數年即饑寒而死者何限?一貧如洗,成家立業,舉國推崇者又何限?(此約商界說,軍閥不在其內。)以汝說及,因不得不為汝說其慎重辦法也。
汝女得此好人家,實為大幸。其不滿意之年月,乃天也。然而修持在我,命自我立。果能常存敬畏,一心念佛,及念觀音,則無業不消,無福不臻,此人定勝天之大義也。倘彼懶惰懈怠,心中不以不滿意之年月為事,則成天定勝人矣。
祈將此立命修身之大義,與彼說之,則必能洗心滌慮,戰兢修持,超凡入聖,尚有余裕,況年月之小疵乎?
二女若未許人,當為擇一信佛人家,令其早些出閣,以卸擔負,而免憂慮。
宜與彼說,今時人心不古,人家越富貴,越危險。切不可不洞事,尚欲揀人家,以期其久享富貴也。貧家只要人守本分即好,縱時局變動,亦不至過於慘淒。若富貴家,或至身命莫保耳。(續編復念佛居士書)(《天下太平之根本》,印光大師著,欣猒編)
注:
[1]一本:完全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