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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代在家修行、在家弘法比出家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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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是真干的話,你就得在家干

  你出家干,你的障礙就多了

  恭錄自 淨土大經科注第三回(第五十集)

  ▼昨天有個居士晚上來看我的時候,告訴我他想出家,我勸他別出家。他說他要發願弘法利生,我說在家一樣。你看近代的,夏蓮居老居士在家的,黃念祖在家的,李炳南也是在家的,在家方便。我沒有辦法回到中國去,就是因為出家,你沒有看到嗎?我如果是在家,沒事,到大陸上去弘法去了,什麼障礙也沒有。你看南懷瑾在家的,就一點障礙都沒有,南懷瑾出過家還俗了。所以這個時代,在家修行、在家弘法比出家方便。你要是真干的話,你就得在家干;你出家干,你的障礙就多了。所以此一時彼一時,要審時度勢,這就是智慧,這就是弘法利生。不弘法利生,專求自利,你看最近有幾個在家居士往生,瑞相稀有,那不是假的,何必要出家!那你要問我,你為什麼出家?我是老師叫我出家,章嘉大師。我聽老師的話,選擇這個法門。佛菩薩把我一生都安排了,我一生沒有操過自己的心,全是諸佛菩薩安排的,這是章嘉大師告訴我的。《楞嚴經》上有兩句話:「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我們一生不為自己,為正法久住,為宣傳佛法,把佛法講清楚、講明白。老師叫我出家,出家可以專心,沒有雜事困擾,可以專心學習。可是寺廟也很困難,我在寺廟只住了一年就不能住了,就流浪。流浪有流浪的緣分,這個緣分我參加李老師十一屆的大專佛學講座,參加道安法師台北大專講座四年,在台北老法師叫我做總主講。所以我有這兩個緣分,認識幾千個大專學生,這些學生有不少到海外去留學,我跟他們的關系很深,跟他們相處的時間很長,他們都知道我,邀請我到國外去弘法,我國外的緣就是這麼來的。如果沒有認識這些人,誰請我?他們分居在每個國家,所以全世界到哪裡都有熟人。這是我練習講經的道場,你得有機會去練。每個地方少則十幾天,多不超過一個月,周游列國。這個方式怎麼?這個方式沒有人嫉妒你。講得好,人家贊歎說,過幾天他就走了,一年就來一次,沒關系,不產生影響。如果你住在那個地方,可麻煩了,別人就不歡喜了。這種流浪的生活過了幾十年,一直到現在都沒有地方。你看到八十五歲,去年,這個地方過去一個老同修何澤霖居士,我一九七七年第一次來講經,他就是聽眾,最老實的聽眾,每一堂課都來,沒有缺過課,這香港人。這一次香港回歸之後,我到這邊來講經,他往生了,遺囑囑咐他的夫人,把他住的六和園供養給我。我到八十五歲,你看才有一塊小土地、小茅蓬可以落腳。所以我就知道了,這佛菩薩安排的,我不要再流浪,不要再到外面亂跑了,八十五歲,八十五歲之前都流浪。這麼多年,國內外的情形我都了解。有我這種緣可以,出家身分可以;沒有我這個緣,在家修行好,在家弘法好。 為何印光法師一生不勸人出家

  印光祖師關於出家的開示:

  人各有所應盡之分,當知素位而行,乃君子之本分。若超分而行,非出格大丈夫,決定不能得真利益。何也?以彼不能盡分於易處,何能盡分於難處?(文鈔三編卷二?復卓智立居士書三)

  第一要真發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第二要有過人天姿,方可剃落。否則不可。至若女人有信心者,即令在家修行,萬萬不可令其出家。恐其或有破綻,則污敗佛門不淺矣。男若真修,出家更易。以其參訪知識,依止叢林也。女若真修,出家反難。以其動辄招世譏嫌,諸凡難隨己意也。如上揀擇剃度,不度尼僧,乃末世護持佛法,整理法門之第一要義。祈與令師及一切相識之僧,剀切言之,則其功德無量無邊矣。至禱至禱。(《復泰順謝融脫居士書二》)

  欲為真佛,須先從能為真儒始。若於正心誠意,克己復禮,主敬存誠,孝友弟恭等,不能操持敦笃。則根基不固,何以學佛。選忠臣於孝子之門,豈有行悖儒宗,而能擔荷如來家業,上續慧命,下化眾生乎。

  今之佛法.一敗塗地者.以清世祖不觀時機.仰遵佛制。革前朝之試僧.永免度牒.令其隨意出家.為之作俑也。夫隨意出家.於上士則有大益.於下士則大有損。倘世皆上士.則此法固於法道有益。而上士如麟角.下士如牛毛。益暫得於當時(清初至乾隆年間、善知識如林、故有益、)禍廣覃於後世。致今污濫已極.縱有知識欲一整頓.無從措手。可不哀哉. 《復汪夢松居士書》

  得居士,既有六十老父,何得要出家?使不出家,無由聞法修行,尚有可原。今藩籬大撤,在家人研究修習者其多如林,得利益生西方者,亦常有其事,何得要離親出家乎?此事光絕不贊成。按實說,當今修行,還是在家人好,何以故,以一切無礙故。出家人之障礙,比在家人多,是以非真實發道心者,皆成下流坯,無益於法,有玷於佛也。(《增廣文鈔卷一·復唐大圓居士書》)

  出家專修之說,光絕不以為然。以閣下才智足以宏法,率其家人同修淨業,是為兩得其益。若依出家,家人困苦,必起謗法之心。是未能自利,先害家人,忍為之乎?佛法無一人不堪修,亦無一人不能修。但能念念知不修淨業生西方,則長劫輪回莫之能出。以茲自愍愍他,自傷傷他,大聲疾呼,俾近而家人,遠而世人,同修此道。其利益較之唯求自了者,何止天地懸隔也!《文鈔三編卷三·復駱季和居士書一》

  修行淨土法門,固不在出家與否。汝上有老母,下有妻子,若置之不問,自求安樂,則於佛法世法,均獲大罪。以不能盡誼盡分,縱有修持,功難抵過,況不能修持者乎?《觀經》明三世諸佛淨業正因,第一即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此之修法,諸佛所贊。今之在家修行者,比四十年前,當多數十倍,何曾聞在家不好修行也?汝但依我《文鈔》、《嘉言錄》所說而修,決定可以與汝父母妻子,同得生為聖賢之徒,沒入蓮池海會,方知吾言,決不诳汝。(《文鈔續編卷上·復陳慧和居士書二》,民國十八年)

  況汝慈親,既不應許,豈可不遵慈命,仍懷此心乎?如汝親絕不許汝修行,猶有可原。汝親甚歡喜汝修行,何得必欲離親修行乎?佛法中有六度萬行種種之功業,皆為利益眾生。汝不出家,則於親有大利益。只此一事,即可曲順親心,居塵學道。俾親日見之熟,不期其信向而自然信向,即為莫大功德。況不止親一人乎?又親既不許,則義不可再思出家。以佛戒律中,父母不許出家,自己任意求出家者,不許攝受剃度,及受戒等。否則師、弟各皆得罪。汝既以光為師,謂為善知識。然光實非善知識,而於背佛法事,斷不敢為。但祈依光所說,順親之心,在家修行可也。(《增廣文鈔卷二·復周群铮居士書四》)

  汝尚不能於家庭父母妻子具足時,思立一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之程度,何能出家即證果,而普度怨親耶?只緣汝當做一出家,則百事不掛懷,不知出家之事,比在家更多。汝欲清閒自在,逍遙快樂,則決不能做好僧。以棄捨父母妻子,則成大罪矣。光是出家僧,深知其利弊,故為汝詳言之。若遇愛收徒弟之壞和尚,則便騙汝為他作徒弟,你就拉倒了也。且安本分修淨土法門,令汝父母妻子同作蓮邦眷屬,則其利大矣。(《文鈔三編卷二·復卓智立居士書三》)

  人之際遇,萬有不齊。約汝分論,實為在家益大,而出家益小。汝祖業頗可度用,上有慈親可事,中有兄弟可靠。室有賢妻,膝無子女。而且汝之大兄,頗信佛法。三弟四弟,亦皆與道不相悖戾。汝在家笃修淨業,亦可為慈親生信念佛,以期了脫之導。亦可為兄弟在外,料理家門之事。亦可以率其妻室、弟婦等,同修淨業,同出輪回之計。外而鄉黨親戚,隨緣開導。即家捨為道場,舉慈親,及兄弟妻室子侄,鄉黨親朋,皆為法眷。隨力隨分,身率言化。俾永嘉一班迷途之人,並彼邪見種性之人,同納於佛法至極圓頓淨土法門大冶洪爐之中,共成法器,同修淨業。將來同登蓮邦,共證菩提。豈不如汝出家為僧,捨親遠去。室人有無依之恨,慈親有怨子之懷。而且一班不明至理之人,反謂佛法為背畔世道,妄生謗毀。俾此等人造口業,墮惡道。未見其益,而先受此等大損之為愈乎?

  況汝慈親,既不應許,豈可不遵慈命,仍懷此心乎?如汝親絕不許汝修行,猶有可原。汝親甚歡喜汝修行,何得必欲離親修行乎?佛法中有六度萬行種種之功業,皆為利益眾生。汝不出家,則於親有大利益。只此一事,即可曲順親心,居塵學道。俾親日見之熟,不期其信向而自然信向,即為莫大功德。況不止親一人乎?又親既不許,則義不可再思出家。以佛戒律中,父母不許出家,自己任意求出家者,不許攝受剃度,及受戒等。否則師、弟各皆得罪。汝既以光為師,謂為善知識。然光實非善知識,而於背佛法事,斷不敢為。但祈依光所說,順親之心,在家修行可也。(《增廣文鈔卷二·復周群铮居士書四》)

  有父母可以盡孝,有兄弟可以盡弟,有兒女可以教訓,有詩書可以取法,正合夫子居家為政之道。此時不學,真是時過難學矣。縱令文章蓋世,官居一品,終是一窮微極妙之藝人,非適時力學之儒士也。因聞佛語,遂持長齋,可知宿因深厚。廢棄前功,意欲出家,可知道眼昏朦。如來說法,恆順眾生。遇父言慈,遇子言孝。外盡人倫,內消情慮,使復本有真心,是名為佛弟子,豈在兩根頭發上論也!況貴鄉僻居深山,知法者少。高明者以語言不通之故,皆不至其地。仗此好心,竭力學道。孝弟修而闾裡感化,齋戒立而殺盜潛消。研究淨土經論,則知出苦之要道。受持《安士全書》,則知淑世之良谟。以淨土法門谕親,以淨土法門教子,及諸親識。正以生死事大,深宜痛恤我後。不必另擇一所,即家庭便是道場。以父母兄弟妻子朋友親戚,盡作法眷。自行化他,口勸身率,使其同歸淨域,盡出苦輪。可謂戴發高僧,居家佛子矣。(《增廣文鈔卷二·復泰順林介生居士書一》)

  汝不可萌出家之念。年時已過,參學不能,苦行不能,誰供養你老徒弟?在家一心念佛,於己於眷屬,均有大利益。出家,則眷屬永無出苦之日矣。光誓不收徒,勿作此想。(《文鈔三編卷二·復慧泰居士書》)

  出家專修之說,光絕不以為然。以閣下才智足以宏法,率其家人同修淨業,是為兩得其益。若依出家,家人困苦,必起謗法之心。是未能自利,先害家人,忍為之乎?佛法無一人不堪修,亦無一人不能修。但能念念知不修淨業生西方,則長劫輪回莫之能出。以茲自愍愍他,自傷傷他,大聲疾呼,俾近而家人,遠而世人,同修此道。其利益較之唯求自了者,何止天地懸隔也!《文鈔三編卷三·復駱季和居士書一》)

  修行淨土法門,固不在出家與否。汝上有老母,下有妻子,若置之不問,自求安樂,則於佛法世法,均獲大罪。以不能盡誼盡分,縱有修持,功難抵過,況不能修持者乎?《觀經》明三世諸佛淨業正因,第一即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此之修法,諸佛所贊。今之在家修行者,比四十年前,當多數十倍,何曾聞在家不好修行也?汝但依我《文鈔》、《嘉言錄》所說而修,決定可以與汝父母妻子,同得生為聖賢之徒,沒入蓮池海會,方知吾言,決不诳汝。(《文鈔續編卷上·復陳慧和居士書二》,民國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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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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