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辱:音譯羼提、羼底、乞叉底。意譯安忍、忍,忍耐之意。六波羅蜜之一。即令心安穩,堪忍外在之侮辱、惱害等,亦即凡加諸身心之苦惱、苦痛,皆堪忍之。
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載:“忍辱含不忿怒、不結怨、心不懷惡意等三種行相。佛教特重忍辱,尤以大乘佛教為最,以忍辱為六波羅蜜之一,乃菩薩所必須修行之德目。”
忍辱波羅蜜(即安忍波羅蜜)指:能助眾生究竟解脫渡至彼岸的忍稱作忍辱波羅蜜。
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出家菩薩住阿蘭若。能滅瞋恚得慈心三昧。亦無毀辱一切眾生。即得名為忍辱波羅蜜。”
安忍的本體是心不煩亂,分為三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無生法忍。
別人用毆打、惡言等方式傷害我們,或在背後中傷誣陷、挑撥離間等等,面對這些現象時,心中不產生嗔恨,就是耐怨害忍,也就是忍受他人惡行之安忍。
修安忍,首先必須要消除嗔恨。
“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對於他人的侮辱或傷害,自心沒有調伏而產生嗔恨,就會摧毀過去的一切功德。
《入菩薩行論》說:“一嗔能摧毀,千劫所積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諸福善。”一次的嗔恨心,可以摧毀千劫以來,上供諸佛菩薩和下施六道眾生的一切善行福報。
《入菩薩行論》又說:“罪業莫過嗔,難行莫勝忍”,所有罪業中,沒有比嗔恨更嚴重的;所有功德中,沒有一種比安忍更難修。
嗔恨會墮入地獄,安忍會得到佛果,所以一定要修安忍。
面對外來的惡行,最大的對治力就是慈悲心。
如果能生起慈悲心,就能很快調伏嗔恨;否則,無始以來累積的功德,剎那間就會消失得一干二淨。
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心已趨近菩薩心了。
此外,行持善法後,沒有把功德回向眾生,福報也會因為一次的嗔恨心而全部失毀。而具足前行發心、正行不執著、結行回向等三要行,善根不會被摧毀。
就像水火不容一樣,有了嗔心,就不會有菩提心;但如果菩提心存在,嗔心就會蕩然無存。
有一個老和尚在修行,他的師兄從旁邊經過,問他:“你在修什麼?”他說:“我在修安忍忍辱啊!”突然“啪!”的一聲,師兄打了他一巴掌,他馬上站起來說:“你為什麼打我?”師兄反問:“你不是在修安忍忍辱嗎?為什麼現在不修了呢?”
一個人的時候,因為沒有產生貪嗔癡的對境,修行比較容易,可是處在現實環境中,就很困難了。
不論正面或負面的情緒,只要在心中產生過一次,就會成為一種“因”,印記在阿賴耶識裡,一次又一次,不斷地增添覆蓋。有一天被某件事情觸動時,就可以瞬間把幾個月前、幾年前、幾十年以來的情緒,通通連貫,爆發出來。
其中,安忍忍辱是最難修的,沒有人惹你的時候,你沒有感覺,以為自己修行很好;一旦心被外境牽引,你會發覺整個情緒像海浪一樣,難以平息。
無始以來,人們習慣往外觀察別人,卻很少向內觀察自心,而讓情緒透過我執,膨脹延續。
有人給我們正面評價時,會很高興;得不到正面評價或尊敬時,就會產生嗔恨,情緒常常因世間八法而起起落落。
一旦感到被傷害時,就會產生強烈自我保護的心態,忍耐度非常薄弱。
對於罪業痛苦,人們常常認為問題不在自己,而是別人造成的。佛法說放下我執,不是要你失去自我,而是放下執著。
天底下的事情,很少有錯誤全在對方,自己完全沒有錯。就像拍手時,要有雙手才會發出聲音;敲钹時,也要上钹、下钹一起碰撞。
有的人很容易鑽牛角尖,一嗔恨起來,常會傷害自己。就像和人吵架之後,心中很氣、很痛,氣到刻骨銘心。
別人罵過一次,我執就記上一筆。過了一段時間,情緒快穩定時,又去回想對方當時如何對待自己,一再重復回憶,幫助別人傷害自己,卻又推說一切痛苦都是別人造成的。
就像家裡發生火災,卻責怪為什麼有人要發明火柴一樣。
自己要學會檢討,否則嗔恨的結果,不是傷害別人,多半是傷害自己。
造成這個結果,其實是自己在挑撥自己,是我執在作祟,自己卻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