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列諸家異解
一、諸師之分類:三願配當
隋朝淨影寺慧遠大師於《無量壽經義疏》雲:「四十八願,義要唯三,文別有七。義要三者:攝法身願攝淨土願 攝眾生願。四十八中,第十二、十三及第十七是攝法身;第三十一、第三十二是攝淨土;余四十三是攝眾生。」又唐朝新羅璟興大師於《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雲:「四十八願,略有三意:求佛身願,即第十二、十三、十七願也求佛土願,即第三十一、三十二願也 利眾生願,即余四十三也。」
由上二師所言,只是名稱不一,分類相同,列表如左:
淨 影 大 師 璟 興 大 師 四十八願
攝法身之願 求佛身之願 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七願
攝淨土之願 求佛土之願 第三十一願、第三十二願
攝眾生之願 利眾生之願 余四十三願
二、善導大師之分類:一願結歸
善導大師之分類法與以上諸師不同,雖同用三分類法,但與本願之配當則全然不同,乃采取一願結歸法。此法非將四十八願分成三類,而是以三願各各結納四十八願,蓋善導大師認為四十八願之每一願,皆可視為攝法身願、攝淨土願、攝眾生願,其中要點是:結歸攝法身之願:《觀經疏》言:「發四十八願,一一願言: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字,願生我國,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今既成佛即是酬因之身也。」結歸攝淨土之願:《往生禮贊》言:「四十八願莊嚴起,超諸佛剎最為精。」、《觀經疏》言:「彌陀本國四十八願」。結歸攝眾生之願:《觀經疏》言:「以四十八願攝受眾生」、《般舟贊》言:「一一誓願為眾生」、《法事贊》言:「四十八願殷勤喚」。
如上可知,善導大師乃實行一願結歸法,此願即第十八願,此願含攝其余四十七願,蓋四十八願中唯有第十八願誓言「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絕對救度,若無第十八願,則其余諸願將成無義。善導大師世傳彌陀示現,所判正契彌陀本懷,所言正是彌陀直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