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二空觀
演培法師
生命與事物的存在,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世間的宗教、哲學、科學者,不論用什麼方法去解說,建立,甚而予以理論化、組織化、系統化,如認為一切存在,是本質的實有,是諸法的實體,結果必然是心勞日绌,不能認識存在的真相。即或有些學者,從存在的表面去看,發現它是關系的結合,但一深入法的核心去探究,就又認諸法是實質的存在,佛教對萬有存在的諸法,有一不共各種學說的正確看法,即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的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就是空,決不承認有個什麼實有的東西存在,假定有人認為諸法的存在者,就是自性的實有,不但在理論上是講不通,而且由於這一錯誤執見的蒙蔽,看不清事實的真相,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永得不到身心的解脫。
同一錯誤的自性見,由於在不同的對象上生起,可以分為兩類:在存在的事物上轉,叫做法我見;在存在的生命上轉,叫做人我見。我佛證覺到緣起正法後,深刻的理解到人類,不,一切有生命的有情,所以在生死中不息的流轉,根本的動因,就在這自性有的我法二見。大悲佛陀,發現眾生的病根所在,為擊破眾生的實有自性見,於是出廣長舌,運無礙辯,說種種法,開悟眾生,希望眾生從這見網中透脫出來,享受海闊天空的無拘無束的自由之樂。這樣,佛陀所說的法,雖說是很多的,但歸納起來,不外是說的無自性空,換句話說,就是針對眾生的兩種執見而說的兩種無我。
不錯,佛在經中告訴我們的,有“人我”、“法我”的二執,而對治這二執的,又說有“人無我”、“法無我”的二無我。但是說到二種我執,有所謂“分別”、“俱生”的不同,這又不可不知。前者可說是後天的我法二執,是依於社會的學問、思想、教育、宗教而生起的,所以為意識分別而起的執著;後者可說是先天的我法二執,是依於有情的生命自體及自然界的萬事萬物而生起的,所以為無始來本能的情意的所起的執著。不論是俱生的,分別的,只要有我執,必然就有法執,有了法執的存在,我執自然就跟著來,我法二執是互相依存的,有此就有彼,這是世間緣起依存的現實,誰也不能否認。
佛法概論說:“愛著有情自體,而自體必有相對的環境,所以即以自我愛為中心而不斷的向外擴展,如燈以炷為中心,向外放射光明,使一切外物籠罩於光明中一樣。有情愛著自體,於是對關聯自體的環境也愛著,如在家庭中,即認為我的家庭而樂著;我的身體,我的衣物,我的事業,我的朋友,我的國家,我的名譽,我的意見等愛著,也是境界愛,有我即有我所,這本為緣起依存的現實”。佛法說的依無我觀斷我法執,不特要斷後天分別所起的,尤要解決先天俱生所起的。
不過在這當中,後天的執著,是極容易斷除的,因他唯是在於學問的、思想的、教育的、宗教的各方面所附加起來的東西,在他沒有認識他們所說是虛妄時,固會牢固的執著他是如此如彼,但若我們能在這些上面,給他一種無我主義的教育或無我主義的宗教,確切的指出那個非理性,使知沒有如他們所妄分別的那種我法,令其悟達我法二執的丑態,理解二無我的價值,就可立刻解除他們分別所起的執著!但是先天的二執撲滅,那就不是這樣的簡單,特別是依於本能的情意的我執,他是附隨於生命的作用。只要生命狂流還在不息的奔放著,不管在什麼地方,他都是附隨著的,不管在什麼時候,他都是存在著的,即或有時運用一種修養的力量,以求怎樣的制伏他,但若修養的力量不夠,或修養力松弛時,總是不容易切斷他的,如切蓮花莖一樣,切了又切,後面總是有藕絲陸續出來,所以俱生我執的斷除,確實是很困難的。由於俱生我執的不易斷除,因而與之相關涉的俱生法執的解決,也不是簡單的事,因為這是本能的情意的東西,單靠知識的豐富,學問的高深,道理的了解,是不可能根絕他的,唯有依於宗教的體驗之力,從不斷的體驗中,才能徹底的摧毀他而得解脫!
破我,不管是破人我、法我,首應知道我是什麼?他有什麼特質?不破有什麼關系?第一需了解的:我見為生死的根本。眾生所以不息在生死中流轉,唯一而根本的動因,就是我見。佛法是解脫之學,為使每一眾生去獲得真正的解脫,就非擊破生死根本的動因不可。因為有了我見,一切就以自我為中心,處處要從自我而出發,為了擴張自我,發展自我,豐富自我,想使與自我有關的一切從屬於我,於是乎三業繁興,而集未來身心的苦因。
再就現實世間說,因為人類的妄執自我,必然就要本著本能的盲目的意志,依於無限生存的意欲,想無限地擴大和延長自我的世界。人類的迷妄、執著、苦惱,可說完全是以自我的實在感,並圖控制實有諸法而起的。因為人們自覺或不自覺所執著的那個自我,是唯一無二永恆不變的實在,所以自我的執著,就被囚於自我愛,高張排他的感情,擴展自我的權力。一人如此,人人如此,於是世間就變成弱肉強食的修羅場,而生存競爭的慘劇,也就在人類不斷的演出了!
近代所發生的兩次世界大戰,不都是由於少數人不斷的擴張自我,希求控制萬有而造成的嗎?佛法是主張和平的,為使人類獲得真正的和平,就非鏟除世界戰亂之源不可。試想想看,假使不是妄執有一實在的自我,有情何至於造業輪回?人類何至於擾攘不安?可憐有情被愚癡的蒙蔽,不認識生命及諸法的實相,這才於無實我中倒執有個實我,於無實法中倒執有諸實法,觸處荊棘,長困輪回,而受生死的大苦!
其實,“自我是什麼呢”?如一認真的探究,那你將必然的會發現到:一般所認為的自我,不過是依五蘊法的因緣和合,由於他是因緣結合的關系,所以有情的生命,只是假合的存在而已。如那和合的力量窮盡,結合的關系消滅,生命的肉體,立即滅亡,有什麼實有的自我在其中?正如在曠野中結茅為捨,遠遠的看去,好像是座完整的茅捨,實質只是眾多條件的假合體,並沒有茅捨的真實性,一旦茅捨解體了,就又歸於原來的原野,要求有個實在的茅捨自體,是了不可得的。
從組合生命體的五蘊身中一一推求,不管是在生理的那一部門,或是心理某一活動,都沒有一個常住不變,永久不滅的自我,也是如此。因為識蘊是依於因緣而生滅變易的,受、想、行以及色蘊,無一不是無常演化的。總說一句,一切五蘊都是無常的。“如我是五陰,那所說的我,應該與五陰一樣是生滅的。色法的遷變演化,在人的生理上是很顯著的;心理的變化,更快更大,苦樂的感受,不是時刻的在變動嗎?認識、意志,都在息息不停的變化中,不但所知的五陰,是生滅變化的,就是能知的心識,也是生滅變動的”(中觀論講記觀法品),五蘊既是生滅無常的,無常的所以是苦的,苦的所以是無我的,因而佛法決不承認在五蘊身中有個獨立常存的自我。
再說,有情的生命活動,不外在時間空間中:從時間方面去觀察,他是過去無限生命的連續,是未來無窮生命的根源,現在的生命,只是過去與未來生命的一個連鎖。色心和合的有情,除了這不息的生命長流,還有什麼實在自我?從空間方面去觀察,個體的生命,固是關系的和合,自與他也是展轉相依而不可分的緣起存在,在廣大的空間中,決沒有一個什麼與社會、自然無關的獨立自體。主張有我者,在時間上,總覺得我是恆常不變的,不承認它的生滅無常;在空間上,總覺得我是整個獨一的,不承認它的眾緣合成。現在佛法從時空的兩面,給他一個根本的否定,則我人自覺到的常存、獨有的自我,在一一蘊中,自是求不可得。佛法的五蘊說,就是開示的無我觀;心經的“五蘊皆空”說,就是自我的絕對否定。因為世間的一切一切,生的東西一定有滅,集合的東西一定分散,這是天地間永恆不變的真理!所以,佛教說的諸行無常,為萬物之流,諸法無我,為諸法實相,確是萬古不滅的鐵律!
在五蘊組合的生命體上,說是沒有固定不變,單純獨一的自我,似還易於為人接受,若說組合生命的五蘊以及與自我相關涉的一切法,也說它空無自性,了不可得,那就很難為一般人所承認,所以不特凡夫執我又執法,依於向來所說,破我的小乘,也還執著諸法實有。
其實,“法是什麼呢”?果一仔細的推究,就又發現到:一般所說的法,根本都是眾緣的集成,在時間上,沒有它的不變性,在空間上,沒有它的自成性。從時空的兩面深入觀察,無絲毫的真實性可得。所以經中到處說諸法皆空,諸法無我,假定諸法是實有的,有縱的時間方面,應是非作的不變性,在橫的空間方面,應是不待他的自成性。可是事實不然,所以諸法沒有它的實在性。同時要知道的,有我才可說有與我相關涉的一切,如上所說,我既不可得,試問有個什麼我所?中論頌觀法品說:“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我為什麼沒有?因為它是因緣的假合,凡是假合的東西,都沒有它的實體,萬有諸法,既無一不是眾緣的合成,當然無一不是空無自性的。如有堅說諸法是不空的,那就應當有它的實在自性,如果確有它的實在自性,那就應常是自己有、自己成、自己規定自己才對。可是從論理上來說明,卻不是這麼一回事,因為諸法是有實自性的,那就絕對不是從緣而起的,假定諸法是從因緣而起的,那就絕對沒有它的實在自性,二者是徹底相反的。我佛從緣起的深觀中,洞悉諸法的自性不可得,這才建立起無常無我的緣起論,以否定諸法的實有自性。所以究竟的佛法,不特說我的自性不可得,法的自性同樣是不可得的。
我執與法執,可總合為自性執。其表現於學者的思想體系中,而不一定為人人所必具的,是為分別的自性執;其無始橫梗於有情的生命中,而為一切眾生所共有的,是為俱生的自性執。有執,就使眾生沉輪,所以宗教,特別是佛教,以斷自性執,為第一要義,且因立場不同,觀行有別,斷執也就有了淺深次第。外道婆羅門,雖確信人類肉體中,有個永久不滅,常住實在的自我,是不可分析不能切斷的,而且認為是完全而善美的,但形成自我的肉體,是變化,是死滅,是可分析切斷的,而且是不完全的丑惡的,造諸罪惡的東西。如欲自我從肉體中解放,非斷滅那罪惡根源的生命肉體。在他們以為如此就已經得到解脫,但在佛法看來,這不過是生命的否定,肉體的否決,不特沒有斷除我執,更不會得解脫,而且不免落於厭世的宗教圈套。
佛法的斷執悟入真實,是有他必然次第的;即須先知生死的過患,次常尋求生死的主因,因為必欲根本拔除,而後生死才得止息。生死根本,如前所說,就是我見—薩迦耶見或身見。但欲滅除生死根本的我見,首當解決因此而妄執的實我,實我滅了,沒有所緣,我見自然就不再起。這在佛法的修養上,是很要緊的。有我,不管怎樣,生死是不能了的,唯有無我,才能徹底解決生死。所以真正欲求解脫生死者,須依釋尊所指示的教理,觀彼所緣的自我,假名無實,以引起明確的認識,生起正確的無我正見,無我正見生起以後,即依諸法無我的正見,去實踐實行,薩迦耶見就可不生,清淨法身也就證得了。佛法的悟入真實,本唯此一清淨道,般若經說的三解脫門得入涅槃妙境,中觀論說的無我我所為悟入妙門,都是此意。
但佛教學者,有不得佛陀真意的,以為小乘從俱生的我執而觀個體生命的本質,了解到自我不可得,斷滅了流轉生死的生命之流,就得解脫,因而認為他們只斷我執不斷法執,唯得我空不得法空。一分聲聞學者,自己固然是這樣的承認著,就是大乘的唯識者,中觀宗的清辨派,也都說小乘唯悟我空,大乘悟我法二空,以為聲聞人,雖不見有我,但還見到法,我與法是隔別的,我執能障生死,只要我執斷了,縱有法執的存在,也無礙於生死的解脫。
為中觀正統的月稱論師,不以此為然。他說:大乘行者固要雙破我法二執,悟入我法二空,小乘行者同樣的要悟入我法二空性,才能真正的得到生死解脫。因有法我執的,必然就有人我執,如人我執離了,法我執自也不起。同樣的道理,可以這樣說:通達了我空,一定可以通達法空,如法空沒有通達,我空也決不會曉了,“其中,悟二空淺的是小乘,如毛孔空;悟二空深的是大乘,如太空。悟入有淺深差別,而所悟的是同一空性,真理是不二的”。“不過二乘聖者,求證心切,所以不廣觀一切法空,只是扼要的觀察身心無我:::如進一步的觀察諸法,是一定可以通達諸法空的。他們可以不觀法空,但決不會執法實有”(均見中觀論講記觀法品)。諸法空性,是平等一味而無所不在的。在補特伽羅上,不執我自性,在一一法上,自然也就不執法有自性,若說破我而仍執法有實自性,那就表示他未能真正的通達無我,所以龍樹大士說:“乃至有蘊執,爾時有我執”。因為真正通達我性不可得,法的實有性也決定是破除了的。所謂一法通而萬法皆通,就是此意。這本是根本佛教的通說,但主小乘唯破我執,大乘方破我法二執的人,對此不無所疑,所以現在不妨針對他們的疑惑,給予簡單的解說。
一、小乘是滅我我所執而證得涅槃,大乘亦滅我我所執而悟入真實,這麼一來,大小乘不是沒有分別了嗎?還有,大小乘都以滅我我所而有所證悟,則他們所悟的又有什麼不同?當知滅我我所雖是相同的,但淺深是有很大差別的:假使唯以煩惱不生而永滅我我所執,解脫生死而入無余涅槃的話,那是大小乘所共的;如果做到內外一切法的戲論相都不可得而永寂我我所執,那大乘所悟的實性,就非小乘所能悟入。原來,小乘只能斷除煩惱,不能消除習氣,由於習氣的存在,仍認一切法為真實,不過不在上面起執就是。大乘不但解決了煩惱,連習氣也徹底的蕩盡,所以滅除了非真實而似真實的戲論相,不復再執如幻如化的緣生法為真實。這是大小乘不同的一點。
二、佛說破我,是雙破人法的二我,假定如中觀者所說,以無我我所為悟真實之門,那豈不是只斷人我執,未辨法無我嗎?不說法無我,只說人無我,是即墮入小乘而不是大乘了!不然,要知我是根據五蘊和合而假立的現象:就個別說,五蘊是差別的;就統一說,我在五蘊中。五蘊統一的我,從未來世來至現世,固然是統一的,即現在名色和合不離的身體,也有他的統一相。所以我是一個非離蘊亦非即蘊的緣起法,空宗雖不說它就是我,但假我還是承認的。愚夫不知這假我是無自性,因而從前後的相續,同時的和合上,妄取此為實我。得無我正見者,了知實我不可得,同時,必然了知實有諸法的不可得。所謂“我性且非有,何況有我所”?五蘊,不但是我的所依,實也是我的所緣,能依能緣的我既然沒有,那裡還有什麼所依所緣的我所?因為決沒有知道我無,而不知道我所無的。如三輪車,由車輪、辋、輻以及其他種種的零件,配合造成的。現在假定有人舉火焚燒三輪車,其結果,車燒了,輪等也燒了,決不會單燒其車而不燒其輪等的。所以金剛經說:“若著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最好的明證。
三、依於向來所說,通達人無我理有人空智,通達法無我理有法空智,而此二空智慧,其義是各別的。如眼見花,了知它的無常,這是根境和合生眼識,而有同時意識了知它的無常為一智;若聞人死,了知人的無常,這是根境和合生耳識,而有同時意識了知它的無常為另一智。此二認識,自有它的不同者在。二無我智,既像這樣是不同的,假若通達我空即通達法空的話,那豈不是有二智成一之過?錯了!空宗並沒有這種主張:人法二無我智,如你所說,確然是各別的,且人空智實不能通達法空,雖然如此,但得人無我智後,不再有待其他的方便,即由此智進一步觀察,就能生起法無我智,通達法無自性了,因為無我理只是一個,以什麼法則、方法,觀察而證得人無我理的,亦以同樣的法則、方法,觀察而生法空智,證法空理。所以知道無我,必能了知法空,不過不在同時,而在後一念罷了。因此,唯識說的通達人我,不修唯識觀也可通達法我,如說不修唯識觀不能通達法我,在中觀者看來,是不怎麼妥當的,因為證我空,即可證法空,不須另外更求法空,不然,就未真的證得我空。至於說有的小乘不知法無我,不是不知,而是沒有深觀,如進一步的觀察,必能證得法無我的。所以知道無我,而仍執著法有,在中觀者看來,是絕對不合道理的。
四、主張一切法實有的實事論者如有部等,雖都承認我是假有非實的,但卻皆極肯定諸法是實非假的,似乎我法二者是可分離的,果真通達無我即通達法空的話,為什麼與實事論者的主張距離得這麼遠?以中觀家的見解說:由有部為代表的實事論者們,雖說補特伽羅是假非實,但與性空者的假有義是很不同的。性空者的假有,是無自性的緣起假,實事者的假有,是依實而立的假,所以結果,假的固然可以無,而假所依的實,不可說沒有,從他執法為實有的這邊看,可知他並未真正通達人無我。
根據以上四點的釋疑,就可很清楚的看出中觀者對於我法二空的解說,不特與一分聲聞者的說法不同,就是與一分大乘者的論調也有差別。在佛教思想史上,對這,向來是有很大诤論的。不過,從根本教典以及從初期空相應的大乘經典去看,我們深深的覺得:中觀者的有我執必定有法執,有法執也一定有我執;了我空可了法空,不了法空也不能真知我空,是比較吻合佛意的。諸有欲破我法二執,體證我法二空者,請從無我我所一門入,當可見佛所見,悟佛所悟,得到真理的消息!
民國四十二年七月寫於香港青山閱經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