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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超法師:四聖谛講記 第五卷 集~業海無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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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集~業海無邊

現在,我要跟大家介紹業力的因果現象。

(一)業的定義:

古印度語稱為竭摩,梵語(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譯為"業",意思是行為、造作。在佛還沒有降生印度之前,印度人已經相信有業力因果這回事了。他們相信人們起心動念所做的行為,就會造成一些果報,將來要受報,所以印度的外道也講業力的現象。

佛特別為我們闡明業力因果,但是佛所開演的業力因果與印度外道的有些差別。根據佛法說,我們眾生起心動念的時候,如果對外境迷惑執著,生起種種執著的煩惱心,去做種種行為,此時所做的行為就有所謂的業。這些行為可以分為身、口、意三方面:用身體來做的,稱為身業;用口來說的,稱為口業;心中所想的,稱為意業。這些身、口、意業的行為造作將來會有果報,這是佛對業的解釋。

印度外道對業的解釋是:一切造作都是業,有個我在造業;但是佛的教導是,只有眾生的煩惱、迷惑的心去造作,那才稱為業,其中無我在造業。

因為業將來會形成果報,如果我們從因果來說,既然有果報,就有因啰,那麼,眾生在造業的當時,就種下業的因;將來得到的果報,就是業的果。從業的因到形成業的果,期間要有因緣來助緣--現前的煩惱心來去推動,那些過去的業力的因就會變成果報。

原來業的因本身有一種力量推動,把業轉變成果報,所以在佛法中也把業的因稱為業力。在因果中,我們就沒有把因稱為因力,但是在因果業報中我們認為業是一種力量,因為心一直在推動它前進,造成一種力量,所以我們也把業稱為業力。我們在講業力,就是業的因的力量一直在推動著。

一、業因:我們在造作行為時,就是種下業的因。依據佛法說,這些業因是眾生的煩惱心去推動種下來的。如果沒有煩

惱,我們就不會去造那些業,所以煩惱才是造作(業)的真正的因。

以佛法來說,善的心是煩惱,惡的心也是煩惱,它們都會造業。即造業不一定是惡的,我們會造善業,也會造惡業。

二、業力:我們造作的行為會形成一股力量,即業的力量,稱為業力。它的形成是當我們的行為造作過後,行為本身已經消失,但是業的力量在推動著,因此,我們講業時,不注重講業的因,只注重講業的力,因為業的因已經消失了。比方說,現在我罵你一句王八蛋,你聽了之後,這句話已經消失了,我造了一個口業;你聽後就生起煩惱,這樣推動向前,將來我們這份業的力量就會產生一些因果報應,你就會罵回我。所以說,業的因--所做的行動,以業力因果來說,它已經消失了,這是一般上部派佛教的見解,但是它認為業的力量沒有消失,一直到果報出來了,業的力量才消失。

三、業果:我們說業報,其實是業的果。關於業報,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一句話:"種如是因,得如是果。"就是你造了這樣的業因,它的力量造成你將來會得到相應的果報。這個相應的果報要有外來的因緣引發,即業力與外來因緣--眾緣配合,果報就出現;反之,果報是不會出現的。所以佛經中說:"若經千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意思是說,我們造了業因,業因形成業的力量,它會延續到很長的時間,乃至千百劫,只要果報還沒有出來(消失),因緣相遇的時候,將來還是要受這個果報。這句話是佛親口講的,其意是:如果沒有其他的因緣破壞這個業的力量,它就可以持久到千百劫,等待因緣成熟,而形成果報--受報。所謂因緣成熟,是講業力的因果時間到了,因緣具足,它的果報出來了。

(二)業的分類:

一、以身、口、意三業來分:

01、身業:身體的行為是一種造作,所以身體的行為就是身業。

02、口業:用心驅使口講話,是一種行為造作,所以講話是口業。

03、意業:我們的思想也是一種造作,所以驅使心去思惟事物,就是意業。

比方說,現在我起一個要去殺某某人的心念,過後我真的拿刀槍去把他殺死,這個行為就是身業;我心中要殺死他的心念就是意業;所以在殺人的時候,一般上都是身業與意業同時進行;當我心中想要罵人,口罵幾句粗話,我就生起意業與口業而造作。因此,身、口、意業經常都是意業跟隨身業、意業跟隨口業。有時候意業自己獨立行動,比方說,我們心中想殺某某人,整天只是想,沒有做。雖然沒有做,但是這個心念一直加強、加強……也是有業報。所以佛法說,身、口、意三業個別不同,有時候一起行動。

二、以業的性質來分:

01、善業:我們做一些行為,將來會得到好的果報,即是快樂、樂受的果報,這種業稱為善業。經常有人說,造善業會有善報,這不是佛教用的語句,佛教說:造善業會得到樂的果報。當你造善的業時,你是以善的心去造業,但是當你在受果報時,裡面並沒有善心、惡心,果報不能用善、惡來說,但是果報會讓你覺得痛苦或快樂,因此,我們只講樂報或苦報。所以應該說,善的業將來得到樂的果報。

02、惡業:當你用惡的心去做惡的行為,將來會得到苦的果報,並非惡的業將來得到惡的果報,因為果報本身不是惡的,它是一種苦。

03、無記業:我們造作的一些行為,它不是善的,也不是惡的,稱為無記業。比如說,我們走路,這其中無善也無惡,是無記;身體發癢,你抓一下癢,沒起嗔心,也沒起善心,也是無記。如果身體癢的時候,你很討厭,生起嗔心,那個時候扒癢的動作就是惡的了。我們有很多習慣的行為--業習,也是一種業力因果,它們很多是無記的。再比方說,當別人問你是不是呀?你拼命點頭說是呀!點頭這個行為也是無記的。

有人說無記的業是沒有果報的,這是不正確的。根據大乘佛教的說法,無記業是受無記的果報。比方說,我在路上走,無意間踏死一只蝸牛,當時我的心中是沒有善的,也沒有惡

的,這樣就是無記。那只被我踏死的蝸牛,雖然它不會認為我是殺它,或沒有殺它,但是,如果它起嗔心要報仇,將來因緣具足時,我將會被它殺,這就是所謂無記業也依然會有果報。但是有一些阿毗達磨論師認為,既然是無記業,就無報,那是錯誤的。

一般人以為業的善、惡是以我們起心動念的善、惡來衡量,這並不完全正確。以佛法說,是以果來看這個業,凡是能夠得到樂的果報的業,稱為善業;凡是得到苦的果報的業,稱為惡業。並非起善心的業,稱為善業;起惡心的業,稱為惡業。

有些人雖然很愚癡,但是也會生起善心,不過善的心卻造惡業,比如有一個人病得很苦,愚癡的你看到病人很可憐,活著真的沒意思,就認為他死了會更好,那個病人也覺得死了會更好,然後你就幫他斷了命--殺死他。你是生起善的心殺死他,其實你殺人的身業是惡業,你生起殺心本身是殺業,也是屬於惡的。你的心希望他不要受苦是善心,希望殺死他是惡的心,都有果報。但是你認為你殺死他,幫他脫離苦海,其實並不見得。因為以業報因果來說,他病的因果還沒有受完,那個勢力還在的話,下一世他還會繼續受同樣的果報,所以你只不過將他的果報拖延罷了,而你以為把它解決了。所以佛法說,有任何的善、惡業,在受報的時候,你應該用果報來決定是善的,還是惡的,不應該說我的心是善的,一定是善報。因為你善的心,不見得就是善。

三、以共業與不共業來分:

01、共業:我們造一些業,互相影響,關系密切,大家一起受同樣的果報,稱為共業。

02、不共業:我們造一些業,與別人無關,只影響個人的身心,個人受報,稱為不共業。

每個人過去所造的業,形成今生的身體、好心、善心、惡心等等,是我們不共業所形成的果報。因為不共業是你個人所做的,個人自己享用,別人不能享用,那麼,你的身心是你自己享用的,所以是一種不共業。

如果一對夫妻住在一起,他們共用的房子、家具,就是他們

共業的果報所形成的。我們住在新加坡,就有新加坡人之間共同的新加坡的共業,但是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每個人有自己不同的不共業,所以我們說共業、不共業的時候,在共業中有一些不共業。

除了有共業與不共業的分別之外,業還可以分成正報與依報。

正報:指眾生的身體。因眾生的身體是依過去的業因而感召得來的果報正體,即眾生的身心、樣貌,心的善、惡,聰明或愚癡等等。

依報:即身體依之而住的果報,如國土、山河大地、房屋、器具等等,又名依果。

如果一個人修行好的話,他就會到依報好的地方去。如果他過去世有修一些智慧的因緣,他今生的天資就會比較聰明,如此這般的不同。以佛法來說,當菩薩修道成佛的時候,其正報就是得到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的佛身;其依報就是出現在世間最殊勝的地方,依大乘說法,菩薩修道成佛時的佛淨土,就是佛的依報。那麼,佛依報的淨土,並非我們人間的人所能夠看到的。

四、以定業與不定業來分:

業報有所謂的時間和果報是否肯定的區別。

01、定業:一些業的果報與受報的時間都已肯定,稱為定業。比方說,我們殺死人,其果報是將來要墮入地獄,稱為報定。如果墮入地獄的時間不肯定,那就不可以稱為定業了;如果殺人的果報肯定墮入地獄,墮入地獄的時間也肯定,那麼,這個業稱為定業。所以必須報定,受報的時間也定,才叫做定業。在佛經中說,弑父、弑母、弑阿羅漢、出佛身上血、破和合僧--五逆罪,死後下一世必定墮入地獄,稱為定業。

02、不定業:一些業的果報和受報的時間都不肯定,稱為不定業。一般上很多的業都是屬於不定的,因此,我們就能夠轉變它。

有很多人學佛之後,聽說通過拜佛忏悔能夠把惡業忏除,這是錯誤的。因為拜佛忏悔並非定業,而你造的可能是定業,就不一定能夠轉,除非你拜佛忏悔所造的業的勢力很強,過

去所造的惡業會先出現,不過,一般人是很難扭轉這種業報的。

依據佛法說,佛有三不能,其中之一就是佛不能轉眾生的定業。有很多佛教徒希望通過拜佛忏悔把惡業消除掉,其實這是不可能的。如果定業不能轉,一定要受報的話,那修行不是白修了嗎?那也不是。所謂善的業有它應得的果報,惡的業也有它應得的果報,果報是不能相減,也不能相加,它們有個別所應當受的,這是業力因果現象。所以佛在世的時候,有一位國王叫做阿阇世王,因為聽信達多的言,把父王頻娑羅囚進監牢,篡位稱王。後來頻娑羅王病重,在監牢裡死去。阿阇世王知道自己做錯了事,向釋迦牟尼佛誠心忏悔,歸依三寶,做一個虔誠的佛教徒,依據佛的教導而修行,然而死後還是墮落地獄。雖然如此,但是他有很大的功德力,墮落地獄中還能憶念佛,很快又出離地獄,免掉了很多苦,很快就轉到善道去受報。但是,雖然如此,他的地獄的果報還是要受,這個定業還是要兌現。

如果你所做的惡業可以通過忏悔法門而忏除的話,這就有一個毛病:如果你殺死我,我要找你報仇,結果你去修行忏悔,企圖把惡業消除掉,那我就不能報仇了啰,這是不可能的!甚至於你的道行修到阿羅漢,如果你有殺業要兌現的時候,你還是要被對方殺死,所以佛有好多阿羅漢弟子是被別人殺死的,其中一位就是神通第一的目連尊者。阿羅漢已經解脫生死了,但是還不能擺脫業報,何況我們這些凡夫俗子,所以我們不要期望能通過忏悔把業消除掉。因為忏悔是在你這邊,要尋仇報應的人是對方。

再跟你們講一個故事:中國有一部很著名的忏悔法門,叫做《慈悲三昧水忏》,水忏中的主人翁是悟達國師,他十世做國師,十世之前殺錯一個人,那個人要尋仇,仇家等了悟達國師十世,而悟達國師在十世中都修得很好。到了第十世他當國師時,皇帝賜沉香為法座,他起了傲慢心,結果修行功德退了,而惡業果報就有機會兌現,仇家就在他的腿上生了一個人面瘡。這是一個很著名的故事。不管你修了多少善業,惡業是不能對消的,其果報還是要來,只是因緣不具足讓它

兌現罷了。當你的善業力量退了,那惡業的力量就可以出現,所以果報業力並不定,是隨著因緣的力量轉來轉去,但並非消除。勢力強的業報先出現,以前的業報慢出現,就是這樣的差別而已。

五、以引業與滿業來分:

01、引業:我們造了某些業,可使今生死後到六道中的某一道出世,稱為引業。比方說,你造了一個業,今生死後要投胎去做豬,你就有做豬的引業。

02、滿業:我們投生到某一道,必須要有一些業報,使這一生的業報完滿,稱為滿業。比方說,我投胎做豬,如果福報好,那只豬吃得飽飽,天天睡覺,那麼,那只豬就有一些善業,可以享受吃、喝、玩、樂。那就完滿我這一生,這些就是滿業。

我們今生來做人,就是因為過去世造了一些做人的引業,但是每個人又有不同的果報,這就是除了引業以外,還有其他的業,這種種業與引業配合起來,才圓滿我們這個人生,這些業報,稱為滿業。

業的分類有很多,我就大約這樣的介紹。

(三)業的活動:

業的活動就是一種因果現象,也就是因果在活動。有些人把業的活動解釋錯誤了,當我們在造業的時候,所造的業的活動已經消除了,當我們在受果報的時候,已經不是原來那個人了。另外,你在造業的當時,跟你受果報的行為是相反的。假設你罵某某人,當你受報的時候,不是你罵他,而是你被他罵。那麼,在這期間是怎麼把果報轉過來?因為這個業可能等待幾十生、幾千萬年過後才變成果報出現,在它還沒有出現的時候,業到底在哪裡呢?就有人把它解釋成:業可以被收藏起來。這是錯誤的講法。釋迦牟尼佛從來沒有說業是可以被收藏的。因為業是因果的現象,其活動方式就是一種因果律的活動。以因果的活動來說,力量很強的時候,其因果活動就比較快出現;力量比較弱的,就會比較慢出現。因此,業出現得快跟慢,佛法把它稱為重跟輕。就是說,重的業比較快出現,輕的業比較久才出現,它拖延久才出現,是

因為它的活動慢了,並非它被收藏起來。

假設我現在要種蘋果和黃瓜,我把蘋果和黃瓜的種子同時種下去,二三個月後,黃瓜就有收成了,蘋果要等待幾年後才有收成。蘋果可能幾年後才有收成,並非被收藏起來,它是一直在發展,時間到,蘋果就長出來了。我們千萬不要想象蘋果被收藏了幾年後才出現。

我們造業就是這樣的情況:在造業的過程中,所造的業的因果活動,會繼續在你的身心世間活動,但是你沒有能力看到它。為什麼呢?因為你迷惑眼前所看的東西,眼前看不到的,就以為它被收藏在哪裡,或者認為它不存在。對於相信業力的人,看不到那個業出現,不會認為它不存在,就以為業被收藏在某某地方。其實業是不可以收的,它一直繼續在活動,只是你現前看不到。對於有神通的人,就能夠觀察到你的業,甚至於你的業在變化,他也能夠知道。所以我們要明白,業是不可以收藏的,它是一種因果現象。

當業在我們現前--六根境界前出現的時候,這就是業變成果報了。當它還沒有在我們的六根境界之前出現,我們不叫它做果報,只是說這是業力,它繼續在變化,所以業力變化到你的六根境界前出現,稱為業果。

我們在造業的時候,也會熏習我們的舊業。比方說,你過去世有一些不好的習慣,今生在造業的時候,也會繼續影響那些不好的習慣,一直加強、加強……雖然說你沒有看到它,但是,最後它會慢慢地兌現出來。比方說,我前世殺人放火,今生我出世在一個好的家庭裡,那我就沒有去殺人放火啰,但是不等於我殺人放火的業就停止了。不是的,那個習慣會表現在我的生活中,它很慢地發展,可能我在玩玩具、游戲的時候喜歡打打殺殺,或者我經常喜歡跟別人打架,這習慣就表示我過去世殺人放火的業習繼續進行,只是你看到的不是殺人放火,這個業習也並非被收藏起來。又比方說抽煙,假設我在二十歲服兵役的時候染上煙瘾,服完兵役後,我沒抽煙,這並不表示我戒煙了,煙瘾還在,碰到境界我又再抽。煙瘾還在,那習慣性還在,並非把它收藏起來,因緣到它就出現。

當業的活動在我們眼前出現的時候,就是業變成果報了,在這個果報當中,我們可以繼續造業。就是說,我們的業並非做完了以後就沒有了,也會繼續做下去。比方說,我喜歡打小動物,我時不時打,一直在增加、影響這方面的業習。

有很多人對業的活動有誤會,以為我們身心的業統統都是前世的,這也不一定。我們所有的業都是過去帶到今天,但是,所謂過去是包括過去世跟今生的過去,所以不要以為前生造了業,今生就注定。不是的,你今生也可以繼續造業,繼續轉變它。因此,業力因果現象是一直在轉變,它可以隨著你的心念轉變而轉變。但是,如果是定業,一般上你是沒能力去轉的。比方說,你已經做了女人,要轉變成男人,那是很難的。

剛才說我們的業可以從過去世繼續影響到今生,又繼續再加強力量影響到你今天來受報,但是有些業並非前世做的舊業,是你今生新做的。可能你今生才開始學習抽煙,染上了煙瘾,然後你就要得到煙瘾帶來的種種果報。你今生抽煙,前生不一定就會抽煙。你今生隨著種種因緣,就遇上抽煙的因緣,慢慢地加強抽煙的習慣,我們把它稱為業習。其實業習是心中的業力因果現象,就是習慣。所謂習慣,就是那個因果,那樣重復做,推動著。

如果一個人生病了,他認為生病是前生的業報,就不要去看醫生,這也是錯誤。我們生病,有時是自己今生造成的,有時是過去世的業力因果造成的。如果昨天我淋雨,著涼感冒了,我不能說這感冒是前生帶來的。有一些業是我們今生做完,就今生受;一些業是今生做完,今生不用受,要等待來生,或等到幾生後才受。所以業有所謂過去做,過去受;或者過去做,今生受;或者今生做,今生受;或者今生做,來生受。這些業報都不一定,要看它的勢力強弱的因素來決定。

因此,有些人誤會,某某人做了很多善業,為什麼他還這樣多病苦?承受這樣多痛苦的事情呢?這一點我們要弄清楚,有可能他今生受的苦是過去世帶來的,他今生做的善業沒辦法去扭轉過去世所造的惡業,而且這個善業的果報只能在來生受,那他就不能影響了。如果他今生活得很苦,他做了很

多善業,那麼,他就先受善業的果報,這也有可能發生。就是說,他所造的善業很重,那善的果報就快來,他受苦的果報就延遲了。

所以業力變化無窮,很多人不明白,以為有很多壞人在享受榮華富貴,真是不公平。然而我們要知道,壞人享受榮華富貴自有他的業報因果,他壞蛋有他的業使他今生壞蛋,這些業個別都要兌現,我們不能說今生好的人一定會得到快樂的果報,甚至以業力因果的觀點來說,好人也會造惡業,我已經在講《煩惱》的時候解釋過了。

業不能被儲藏,也不是靜止的,因為因果本身一直在活動中。因為我們沒有能力接觸,就以為業是靜止的,其實不是。假設明天你會有一個果報--某某人將請你吃一些東西,可能是因為你過去有緣請他吃,今生他請回你。當你明天遇到他時,他就請你吃一碗火腿。並非有一碗火腿收在業裡,等到時間,讓你看到,讓你吃到。不是的。因為你的身心活動,他的身心活動,一直在變化、變化……最後他請你吃火腿了,千萬不要以為這個業是停止著,不動的。

因為業力因果是一種因果現象,那麼,我們所看到的世間,我們的身心、樣貌--正報,我們生活的地球、國家等--依報,都是業力因果形成的。因此,依照佛教業力因果的說法,甚至於我們所居住的地球,也是我們眾生共同的業所形成的。地球會有毀壞的一天,後來又會形成,誰去推動它呢?是眾生的業。業的活動就是心的活動,那麼,地球就是我們眾生共同的心念去推動而形成的。

我們眼前所見到的山河大地、屋子、一切花草樹木等,就是業帶來的。依據大乘佛法說,我們所見的一切是心做的,因為過去的心做,現在的心又把它帶動出來,讓我們看到。所以有些佛教部派說,我們眼前所見的一切都是心創造的,其實,它的含義就是業創造的。

(四)業的造作者:

以佛法說,業的造作者並非某某一個人,並非一個"我"在造業,而是五蘊當中的"行蘊"在造作。行蘊當中包含我們很多的煩惱,這些煩惱沒有主人,它隨著因緣而生,沒有因緣煩

惱就不生。比方說,你們坐著聽佛法錄音帶的時候,沒有機會生起罵人的煩惱,你們就不會罵人,所以煩惱要有原因,才會生起來。當一個人煩惱生起去造業的時候,我們只能說有一些煩惱的因緣等等在推動,而完成造業的行為,所以說造業時,並沒有一個主人。如果修行者修得好,消除了某一些煩惱,他就不會去造某一些業。當他不去造那些業的時候,你不可以說沒有一個人在造業。而是不論聖人或凡夫在造業的時候,都沒有造業的人。並非因為煩惱斷除,證阿羅漢後就沒有人在造業,而是在造業的當時沒有造業者。如果你要去找尋,到底是誰在推動業的活動呢?那我們只能說,是煩惱在推動,使業繼續向前活動。我們過去造了很多業,這些業的力量與煩惱配合,它就繼續再造業。即是我們在受業的果報的同時,又再造新的業。

所以我們要明白佛法所講的業現象,與印度外道的講法是不一樣的。印度外道說有一個人(主人)在造業。以佛法說,不但沒有造業的主人,甚至於受果報的人也沒有。這句話怎麼說呢?原來是種種煩惱心與種種業力配合,讓我們感覺到在受果報,並非有某某人在受。講的更簡單一點,就以牙痛為例,當你在牙痛的時候,你的腳不會痛、眼睛不會痛,只是牙齒那一部分會痛。牙痛的原因或是牙蛀了,或是虛火上升而造成的。但是我們認為有一個人在受牙痛的果報。其實不是,是那一部分的肌肉在痛而已,身體的其他部分是不痛的。因此,我們要弄清楚,並非有一個人在受報,而是種種因緣造成牙齒痛了,痛的部位在痛,不痛的部位是不痛的。

以佛法來說,如果你一定要講受報,我們只能說在五蘊中的受蘊認為它在受報,並沒有另外一個受報的人在受報。造業也是一樣,是五蘊中的行蘊的某一些心念在造作,使業繼續被推動向前,在一切的業力因果中是沒有主宰者的。因此,業力是因緣變化,它不是實在性的東西。

(五)業的止息:

我們眾生有無量無邊的業,要怎樣去止息呢?關於業的止息,這是很多人的邪見--錯誤的見解。以佛法來說,業是不可能把它止息的,也不可能把它切斷。如果你可以把業切

斷,即認為因果是可以中斷的,那是斷滅見。有人認為必須受完所有的業,業才止息,這也是錯誤的見--外道的見。就是說,印度的苦行外道,他們普遍的見解是認為我們過去世造無量無邊的善業和惡業,惡業的果報必須受完,才會消失。因此,他們認為應該趕快去修苦行,把苦受完,然後樂的果報就統統出來了。佛否定這種見解,認為沒有這回事!業是不可能把它受完的,因為當我們受業的同時,還會造一些業,那麼,你過去世無量無邊的業,在這一生是受不完的,還要無量劫才可以把它受完,所以你無量無邊的惡業,今生哪裡受得完呢?不可能!所以佛說,不可能把惡業滅除以達到解脫。

那要怎樣解脫呢?原來你的業(過去你造的因),以因果來說,這些因沒有助緣,是不會生成果報的;反之,業的因的力量就會變成果報。如果你在修行的時候,懂得不要把那些業的因引發出來,你就不會去受果報了。那到底是誰把過去的業因引發出來呢?是煩惱。你無量無邊的業不能自動生出來,要有那些煩惱的心把它帶動出來。如果要解決業的問題,只要解決煩惱心;如果煩惱心沒有把業帶動出來,它就不會繼續。當業不再繼續的時候,今生死了,你的煩惱心沒有想要出生、再來這個世間、再來繼續存在,那麼,你就不會再繼續受那些業。這樣,業就不能形成你將來的果報,如此,我們說這個修行人解脫了。

所以,解脫並非把業報斷除,也並非把業報受完,而是修行人覺悟到無生。即是覺悟到生死沒有生可得,他不再來生了。這樣,他自然就不必再去推動那些業前進。剛才說過,業力不可能自己推動自己,它是眾因緣帶動的,在眾因緣中,煩惱是現前最主要帶動業的原因。

所以,佛在教導眾生修行的時候,從來沒有教導我們怎樣把業滅掉,反而是教導怎樣去觀察,讓煩惱不再生起來;煩惱不生,就不會去推動業,那些業自然就不前進了。

我在解釋十二因緣的時候,就講植樹的比喻:如果你去澆水、施肥,那棵樹就會越長越好;如果你不澆水、施肥,樹最終要干枯死掉,不再繼續活動。我們的業也是一樣。所以我們

要弄清楚,業是不可以把它斷除掉,但是業也不會自動前進,業是有煩惱的因緣帶動之下才一直前進。所以修行並非去清理你的業,而是要清理你的煩惱。因此,所謂業的止息(停止),並非業停止,而是業沒辦法前進。即是煩惱不再去推動,而不是把業停止住。我們明白了這點,在修行的時候,就要弄清楚,千萬不要誤會,認為要去處理無量無邊的業,應該處理的是煩惱。

有些人在修淨土法門--念佛,因為他不了解,認為我的業這樣多,怎樣往生淨土呢?其實不是,淨土是帶業往生。雖然你有無量無邊的業,但是只要造另外一種業--淨土的業,那麼,你將來就能夠往生淨土。你能夠往生淨土,是修了淨土的業,但是不等於其他的業被消除了,才往生淨土。同樣的,當你有做天人的業,就生天;當你生天的時候,不等於把其他的業都消除了。所以佛法說,往生淨土的人是帶業往生。

業是一種因果現象。佛法說,一切因果都是因緣生滅變化,在這因緣變化中,它沒有本體,不能保持自己,是眾因緣來維持它的存在,因此,我們說這眾因緣是沒有本性、沒有自性。業就是眾因緣的變化,它也是沒有本體的。所以說業本來是空的,不要執著業是一種實在、一直存在的東西。

業既然沒有本體,怎麼可以繼續活動呢?不但業沒有本體,可以繼續活動,也正因為一切因果沒有本體,它才能夠繼續活動。我們不要以為在五蘊身心中有一個我,才能夠推動業的活動。其實不是,五蘊身心是眾因緣在推動,業也是一樣,是眾因緣在推動它的活動。

所以在龍樹菩薩所著的《中觀論》中說: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意思是,我們一切的業本來沒有所謂生,沒有生就沒有所謂滅。為什麼呢?因為業本來不是固定的東西,它是因緣一直轉變、轉變……然後我們就執著這一段因緣叫做某某的業,那段因緣叫做某某的果報,這樣,我們就看到業因果的現象了。其實,它們的因果變化不是固定的。如果我們明白,是我們在因果變化裡面執著某一段因緣叫做造業,那就看到業造成業因了,那也看到

業變成果報,業本身不過是一個名稱。即是這個叫做殺業,那個叫做殺業的果報。但是以佛法說,它是因緣在轉變中,並非一個固定的東西,從過去世帶到今世來,不是某一個東西,而是眾因緣在變、變、變……一直變到今生來,我們就看到眾因緣所顯示出來的果報現象。有很多人誤會了,以為我造了某某業,是那個業收藏到今天才兌現。不是。

在《中觀論》中也說:若諸世間業,從於煩惱出,是煩惱非實,業當何有實。意思是,世間的一切業都是煩惱帶動出來的,但是煩惱不是真實的,是眾因緣在變化,那麼,業也不是實在的。正因為煩惱、業這一切都不是實在的,那麼,我們才能夠因為覺悟而解脫。為什麼呢?原來煩惱跟業是心在迷惑的時候,執著認為有這種現象。當你覺悟了,心不再迷惑的時候,就知道原來這個現象是心執著而認為有的。比如你的心念執著有一輛汽車,就說汽車在路上行駛,甚至說汽車相撞了。其實並沒有一輛汽車,是眾因緣配合,很多因緣的法在路上跑;眾因緣在作用,那些因緣在互相撞擊,但是你一直認為有一樣東西--汽車在相撞。同樣的,因為你迷惑執著,就會認為有發生煩惱、業報等種種的現象。因此,業不是實在的,煩惱也不是實在的,我們才有可能解脫。

大乘佛法說,不但煩惱不實在,也沒有煩惱約束著你,只不過有一些業因果現象在變化而已。然後,在變化中,你執著裡面有一個我,認為"我在業裡面,從無量劫輪回生死到今天,我將繼續輪回到下一世"。那是煩惱告訴你的。如果修行者覺悟到無我,就不認為有一個我在生死,他知道一切都是因果變化的現象,沒有實在的眾生在裡面受果報,也沒有一個實在的人解脫了。這樣,我們就說這個人覺悟,這個人解脫了。

剛才我說過業是由煩惱帶動的,我們今生所受的果報,很多是你過去世的煩惱推動的,今生你來投胎又再帶動它。比方說,如果你過去世是一位音樂家,今生沒有碰到培育你成為音樂家的環境,就不會去學習音樂;反之,如果你今生有學習音樂的環境,再加上過去世是音樂家的習慣--煩惱,一碰到音樂,心就喜歡,要學習,然後你把那個習慣拿來用,

加以培養,你又成為音樂家了。意思是說,你的煩惱把過去的業行為再增廣,繼續加大,這就是煩惱把業報帶動出來了。此外,我在講《十二因緣》時,已經解釋過,當人死的時候,有一些煩惱心希望生存在世間、希望我繼續存在,因為這種希望的心--煩惱,他看到一些境界,感受到一些現象就去追求,然後,當過去業的一些境像出現,他在裡面反應,就隨境去投胎了,所以說煩惱帶動他去投胎。就是說,人死後,是不會因為過去的業而自動去投胎的。對阿羅漢來說,當他死的時候,眼前沒有我們一般人死時所出現的境界,因為他沒有那些煩惱去推動,沒有那些境界,就不會去投胎;他也不會想要生存、沒有所謂的我要繼續在這世間存在,這樣,他就不去轉世投胎了。因此佛法說,我們的業都是由煩惱帶動出來的。你的煩惱帶動使你得到今生的身心,甚至與一些有緣的人碰面,這是你們之間的共業;這些共業就是對方的煩惱和你的煩惱,參雜在一起,把業帶動出來。

關於業的受報:阿羅漢要受報,不只是如此,甚至成佛了,果報還會顯現。上次我說過釋迦牟尼佛頭痛三天,是佛過去世敲了魚王(琉璃王的前世生)的頭三下,今生受這個果報。是佛要受的嗎?佛有煩惱把它帶動出來的嗎?不是,這是琉璃王的煩惱帶動,並非佛的煩惱帶動的。

關於業力因果,是大家互相影響而牽動出來的。如果修行人修成為阿羅漢,雖然他沒有煩惱,但是跟他有緣眾生的煩惱也會把業帶動出來。如果阿羅漢死了,不在這個世間,他沒有碰到跟他有惡緣的人,那麼,跟阿羅漢有惡緣的眾生就不能帶動業的發展,這個業就不能影響到他了。所以說,業是煩惱帶動出來,就不應該把它區分成是我的或是你的,是大家互相在影響。但是,當我們說造業的時候,是我的煩惱在造業,不是你的煩惱在造業。受果報的心不是造業的心,那是另外的因緣。所以說,煩惱把業帶動出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就是我這邊的事,業力是大家互相因緣,不是單方面的事。比方說,我如果殺死了你,將來你修行修得好,下一世你碰到我的時候,你不一定要殺我,因為你通過修行,心轉變,不想殺了,我不一定要受報。所以,雖然我殺了你,我

將來不一定會受報,而受報不受報的轉變竟然發生在你那邊,不發生在我這邊。為什麼呢?是因為你的煩惱要把那個果報加在我這邊來,那是你在帶動,不是我在帶動的。因此,我們要弄清楚,這個果報的兌現不純粹是由造業的人在推動,受害的人也會推動。所以說,業是因為煩惱的帶動而出現的。

當我們明白這樣的因果現象,你就不會有阿羅漢解脫了,那他過去世所造的業就不必償還嗎?關於這一點,我們要弄清楚,業是煩惱心帶動的,如果修行者證悟阿羅漢果後還沒有入滅,還在人間活動,他過去的仇家有機會遇到他,仇家的煩惱就會活動,可能把他殺死。因此,這個業就被推向前,但是阿羅漢並沒有殺心,他被殺,就了結了,而殺害他的人的煩惱心又繼續加強,這種煩惱心就使他墮入地獄,帶動自己的業繼續前進。

如果我過去世殺過你,假設今生我證阿羅漢果,你今生修得很好,你可能不殺我;如果你修得不好,你可能想殺我,我依然要受報。但是,如果我不再來轉世,你沒有機會碰到我,那麼,你就不會生起殺心。就是說,你要找我報仇,必須有緣遇到我,你的煩惱才會生起來;反之,你的煩惱就沒機會生起來,也不能把那個因果帶動出來。所以,當一個人解脫生死,不再來這個世間,不但是他的煩惱不生,連過去的仇家對他起的嗔心也沒有機會生起來,佛法把它稱為非擇滅無為。就是說,當一個人證悟阿羅漢果之後,入滅了,有一些法就沒機會生起來,這不只是阿羅漢這邊而已,他所欠債的仇家也沒有機會生起惡心了。不要以為那個人依然會把惡心收住,是因為沒有因緣,惡心不能生起來,就沒有報仇不報仇這回事。我們說阿羅漢的業了結了,實際上並非了結,而是對方沒有機會生起惡心,他就不能把業帶動出來,業自然不繼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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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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