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禅定與智慧
·智慧眼開
·三昧與睿智
·定江山、慧保身
·人各有志,別境有定
一、開智慧眼
《出曜經》卷第二十二〈觀品〉雲:
愚者自稱愚,當知善黠慧;
智者自稱智,是謂愚中甚。
接前文的“欲、念、勝解”等五別境的前三個心所之後,今將進入五別境的後三個心所“定、慧”。
今人為了面子,為了人情,也為了自負(優越感)常在人前拍胸脯大言地說:“安啦!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說進容易,作時難;若無十分把握且不具百折不撓的定力與智慧,豈能事事盡如人意呢?所以
《維摩經》雲:
捨利弗!今土則淨,汝者不能見之,
何也?
智慧眼未開故。
二、三昧與睿智
別境五者:一、欲 二、勝解 三、念 四、定 五、慧。
(《大正藏》第三十一冊·八五五頁中)
名相釋義如下:
(何謂)“定”
《成唯識論》卷五雲:“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慧依為業。”
“定”又名三昧(梵samadhi)就是制心一處,全神貫注所觀之境,不使散亂之意。因定心能啟發智慧,故雲:“慧依為業”。“定”有各種譯名,今略述如下:
1、三摩地:釋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修此定,心則端直、平等攝持。為定之本體。
“等持”是使心不散,專止於一境。此謂觀得失俱非,持心專注不散,依此定便有抉擇智生;如若不持心專注境性,便無定起,因此不屬於遍行。(《成唯識論》卷五)
《瑜伽師地論》卷三雲:“謂於所觀察事,隨彼彼行,審慮所依,心一境性。”又《廣五蘊論》雲:“所觀事者,謂五蘊(色、受、想、行、識)等及無常、苦、空、無我等。心一境者是專注義,與智所依為業,由心定故如實可知。”
《順正理論》卷十一雲:“令心不亂取所緣境,不流散因,名三摩地。”
2、等引:梵(samahita)三摩呬多,譯為等引。遠離心之浮(掉舉)、沉、(昏沉)而得平等安詳,身心俱安之狀態,故名“等”。“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好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
3、等至:梵語(samapatti)三摩缽底。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
4、靜慮:梵語dhyana馱那演那,又譯為禅那,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
5、心一境性:梵語cittaikagrata質多醫迦阿羯羅多。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
6、正受:梵語samatha奢摩他,譯為止、正受。離於邪亂謂之“正”,納法在心謂之“受”,如明鏡之如實觀物。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僅限於有心之淨定。
7、現法樂住:梵語謂修習禅定,離一切忘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深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以上為《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所載“定”的七種異名。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捨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禅、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禅宗之坐禅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煗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注一)
(二)何謂“慧”
《百法直解》雲:“於所觀境,簡別決擇,而為體性,斷疑而為業用。”
“慧”,睿智的意思,也就是正確了解諸法真象及契合真理的正確認識。亦即分別事理、決斷疑念之作用。
慧——梵語prajna,巴利語panna、音譯般若。指推理、判斷事理之精神作用。慧通於善、不善、無記三性。惡慧中,作用強者稱惡見,為五見之一。善慧又作正見、正慧。依俱捨論之說,慧系與任何心所皆有相連屬之作用,為大地法之一,唯識宗謂慧為別境五心所之一。此外,慧與智為相對之通名,達於有為之智相稱“智”,達於無為之空理則稱“慧”。俱捨論卷二十六亦言慧有“有漏慧”與“無漏慧”兩種。前者與煩惱法有密切不可脫離且相互影響之關系,屬於“智”之性質;後者又稱“聖慧”,由聞法而來之慧,稱作“聞慧”。由思考而來之慧,稱作“思慧”。由修行而來之慧,稱作“修慧”。以上三者合稱聞思修三慧,三慧加上與生俱來之“生得慧”合稱四慧。
依《菩薩璎珞本業經》卷上說,菩薩之階段可分六種智慧,即聞、思、修三慧與“無相慧”——(已證悟空無自性),“照寂慧”——(以中道之慧觀照見中道之理),“寂照慧”(寂照不二,定慧平等)以上六者依次與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等六位配合,此外,天台宗亦有劣慧之說。(注二)
慧與戒、定二者系佛教之重要德目,合稱“三學”又就五根、五力之中,而有慧根、慧力之稱。以上之慧屬狹義之解釋。廣義之慧則指梵語prajna,一般音譯作般若。
般若有三大類(1)共般若與不與共般若。(2)實相般若與觀照般若。(3)世間般若與出世間般若。
又有一種分類為(1)實相般若。(2)觀照般若。(3)文字般若。
三、定江山、慧保身
在《法名譬喻經》〈心意品〉第十二中,記載著:有定慧的賢者,聞法而生信心,而開智慧,證聖果。
從前佛陀在世的時候,有一位學佛的比丘,在一條河邊的大樹下修行,連續不斷的十二年學道歲月中,貪心還沒有消融,整天心猿意馬,一肚子的男女功名愛恨。眼裡只知道貪色,耳朵只圖好音,鼻子只圖聞香味,嘴巴只貪圖好味。心裡充滿了白日美夢,人是坐在樹下,心老早到九霄雲外了,這樣子,身在樹下心在天外,沒有一天靜下來。
十二年裡,連“道”的影子也沒有見到。
佛陀知道他這個人還可以度一下,就變化為一個比丘,來到他修行的地方,在河邊大樹下一同過夜,但是風坐下休息沒多久,月亮出來了,就看到一只小龜從河裡爬出來,一直爬到大樹下。此外,又有一只水濑,從小裡出來覓食,和烏龜在途中相遇,水獺撲過來便把烏龜吃掉,那只龜急忙把自己的頭、尾巴,和四只腳縮到殼裡,水濑就無法吃了。
那水濑無奈,只好放棄,剛走遠一點,那只烏龜又把頭伸出來,照樣爬行。水濑對它無可標何,烏龜便撿了這條命。
於是這個修行的比丘,就對佛所變化的沙門說:“——你看,這只烏龜有了保命的殼,所以水濑還是不能奈何他!”
佛化的沙門答說:“我想世人連這頭烏龜也不如。世人不知營造保命之殼,渾渾噩噩,不知生命無常,整天心猿意馬,一腦子美夢。如果外魔(外來的誘惑)一旦得隙,便會乘機而入,這個人便完了。你要知道生和死,是沒有定限的,它會翻來轉去,使你流落天道、人道、鬼道、畜生道、地獄道的。一切的苦惱,都是這顆心造的。應該自我勉勵,尋求寂滅才一蓮永逸啊!”
接著,佛化的沙門便說了一首偈:
有身不久,皆當歸土;形壞神去,寄住何貪?(四大本空)
心豫造處,往來無端;念多邪僻,自為招患。(妄念造業)
是意自造,非父母為;可勉向正,為福勿回。(趨向定慧)
藏六(注三)如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
此時修道的比丘聽佛說了這一首偈,馬上貪欲斷滅,就得了佛道四果。他此時已知那樹下的沙門是佛陀所化,便整傷衣履急忙頂禮坐下,在傍護法的龍鬼神之類,也無不欣喜萬分。(注四)
我國歷史中有一則定生慧的故事:
宋太祖有一天曾召畫工周玄素,命令他在殿堂的譬上,畫一幅“天上江山圖”。
周玄素感到為難地說:“臣未曾遍游全國,不敢輕率從事,如陛下先草建規模,臣可以加以潤飾。”此舉是“定”,一點也不沖動,劃率行事。
宋太祖是到過很多地方的人,天下山川形勢,在心中有深刻的印象,拿起筆來,大致地勾畫了一個大概。然後要周玄素加以個潤。
周玄素此時卻說了:“陛下江山已固定,豈可稱動?”
趙匡胤笑了,說:“不錯,不錯,你去吧!”此舉是“慧”明哲保身,皆大歡喜。
一九九二年的十一月十四日,靈泉寺方丈惟覺法師於佛光山對大眾開示說:“諸佛菩薩因大悲心而生菩提心,而起定慧,即成正覺。“正定”是由正知、正見而來。一切成法歸於自心,此心是說法之心、聽法之心。(由此而生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修行要旨在於正信、正智、正定,如此可證法性、佛性。”
星雲大師說:有智慧者,自有千方百計可行;
無智慧者,寸步能行。
《成唯識論》,中對“慧”的解釋是:“於所觀境,揀擇為性,斷疑為業。”
意謂對自己所面臨的境界,有抉擇判斷的能力,具備有消除疑惑的睿智,這種“能力與睿智”就是“慧”的定義。
前不久,“中國時報”上有這麼一則記事:有位太太結婚不久和先生感情很濃厚,一日先生下班回來帶來了一束鮮花送給太太,做為婚後第一個生日的祝福。婆婆在旁看了心裡不太愉快,帶著酸溜溜的口氣說:“寶貝兒子啊!我的生日,你幾時記得給我買束花啊!”
先生看看母親,用極平淡的口氣說:“這花哪是買的,是我在人家開幕典禮用完後撿來的。”
太太聽了,心裡很不是滋味。晚上臨睡前,即用調侃的語氣問先生:“今天的花真是撿的?”
先生回答說:“當然是啊!我給了人家鈔票,人家便讓我隨便《揀》啦!”這就是“揀擇判斷的能力與睿知”。“入定”事例有以下二則:
1、釋尊常於定中說法,如《法華經》雲:“爾時世尊四象圍繞,供養恭敬、尊重、贊歎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伸縮所護念,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
2、清光緒二十七年虛雲老和尚六二歲,隆冬,萬山積雪,嚴寒澈骨,獨居茅蓬中,身心清淨,一日煮芋鍋中,跏趺坐等待頭熟,不覺入定。到第二年正月,山中鄰棚復成師乃來賀年,見老和尚入定,乃以磬聲開靜。《虛雲老和尚十難四十八奇》蘇春圃編述。
經、論及古德對“定慧”的诠釋如下:
敬守此心,則心定;
斂抑其氣,則氣平。
——格言聯璧——
《百法明門論纂》雲:
慧者: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
慧者,謂於所作境,了然不疑也。言簡擇斷疑者,謂於諸法得失境中,由以慧心推求簡別,後方決定心無疑惑,此慧從定而發,所謂因定生慧,善惡皆然。故定與慧如車兩輪,如鳥兩翼缺一不可。必由定而發慧,由此得決定,故雲:“心不動名人諸神。了境無生名為般若。”世智辯聰名“黠慧”。
《百法明門論贅言》雲:“但令心定,境任往來,如緣色定,不緣余聲。色滅聲臨,即緣聲定,不隨色轉,如鏡對像,像自往來,光不隨轉,故說專注,非唯一境。”
《集異門論》卷五雲:
初三慧者:一聞所成慧、二思所成慧、三修所成慧。
後三慧者:一學慧、二無學慧、三非學非無學慧。
《瑜伽師地論》卷三雲:
慧雲何?謂於所觀察事,隨彼彼行,簡擇諸法性,或由如理所引,或由不如理所引,或由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
《成唯識論》卷五雲:
雲何為慧,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謂觀察德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於非觀境愚昧心中,無簡擇故;非遍行攝。
《品類足論》卷二雲:
定雲何?謂令心住、等住、安住、近住、堅住、不亂散、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為定。
《入阿毗達磨論》雲:
定謂令心專注一境;即是制如猿猴心,於一境而轉義。
《法蘊足論》卷六雲:“定謂尋伺寂靜者。”
《瑜伽師地論》九十七卷雲:
又念增上,起奢摩地,與後聖谛聖谛現觀妙智,為上首轉,是故說彼定為上首。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一卷雲:
不定心者:謂染污心,散亂相應故。
定心者:謂善心,等持相應故。
五、人各有志、別境有定
這個不通一切時,一切心的五種別境心所;或單獨起一種欲,或單起勝解;有時同時起“念、慧”二種心所,或俱生欲、念;有時三種心所,“勝解、念、定”同時生起;或同時起欲、念、定、慧等四個心所。由於不是在任何時間、任何空間都起來活動,故稱“別境”。
在日常生活中用心觀察各種境界,讀書人希求功名之路,念佛人希求往生蓮邦,參禅人希求明心見性,這一切動向,都是以欲望為前驅。因此第一別境“欲”可說是行為趨向的潛在意識,通善、惡性;如發心勤修佛道便是善性,故說“勤依為業”。
第二、“勝解”心所,對行者具有誘導作用,如釋尊及其弟子從甚深禅定中所悟得之智慧結晶,也就是先有經驗基礎,然後才有佛法問世。這種以經驗為基礎的了解,完全契合現代注重實驗的科學精神,就是“勝解”。不同於一般似是而非的言論,一味地依文解義,認指作月,而陷於知見上的錯誤!正如古人所言:“矮人看戲何嘗見,都是隨人說短長。”
第三、“念”心所是指學佛人對四聖谛、八正道等義理,能夠念念茲在茲,腦中充滿正念,不容妄念侵入。若正念失去憶持,便起雜念,因此“定”是“念”所依止的心所。唯識的心所中,“想、思、念”三個,最不易辨別。“想”是綜合新舊或虛構的塵影,予以混合改造而現起的心智活動,其范圍漫無限制,屬於想像者居多,而且不一定和行為發生聯系;“思”是行為的發轫,有一定的目的與規劃;“念”是經過前五識吸收的舊塵影響的回憶或惦記、希求,有其特定的對象。三者界說,並不一樣。
第四、“定”心所:成唯論雲:“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慧依為業”。依此解釋,定就是制心一處,全神貫注所觀之境,不使散亂之意。定心所發智慧,故雲:“慧依為業”。儒家的《大學》說:“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就是定心能發智慧的說明。
佛教之定有多種,綜其大要,約可歸納為二類:一為先天之散定,一為修得之禅定。先天散定通欲界有情,以現代語就是“精神集中”;修得之禅定有禅宗之見性,天台之止觀、小乘之五停心、四念處、大乘六度中之禅定波羅蜜等皆是。經言:“向外馳求,經百千劫,終必無成;向內覺觀,於一念頃,即證菩提。”其所指的覺觀,亦就是“定”。
第五、“慧”心所:佛教區別慧的境界有世間慧和出世間慧二種,前者即一般世俗的穎悟聰明,通善、惡、無記三性。如蘇東坡詩雲:“人皆養子望聰明,我被聰明誤一生,但願生兒愚且魯,無災無對到公卿”。蘇氏所說的聰明,就是世間慧。因為世間慧和福報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才會被聰明所誤!後者以般若正慧為鹄的,純系善性。善性慧分聞、思、修三種;聞慧是聽聞教法,閱讀經典的智慧;思慧是由觀察教法,涵詠義理才能得到的智慧;修慧是由修習禅定所產生的智慧。其中聞、思二慧有互為表裡的作用,如論語說:“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便是指聞、思二慧不能偏失的理由。設若希望由有漏的世間慧進入無漏的出世慧,必須精修禅定,方能達到般若正慧的境界。慧心所是無記性,因它若與十一善心所相應,即須“善慧”,若與二十六種煩惱心所相應,即屬於“惡慧”。
以上五個心所,用心觀之,各有各的所緣境界,故說“別境”。
因此,明昱的《百法明門論贅言》雲:
別釋五境五所,體性業用,欲與樂俱,故境為所樂,精進勇猛根於樂欲,故勤依為樂;勝即解者,勝是用;解是體,雲勝即解,持業稱世;曾習為過去明記已往為念,由數憶持,攝心從境故能引定。
注一:《佛光大辭典》P三一七零至三一七四;六零一切身至六零二零。
注二:同上
注三:“藏六”:是指龜的頭、尾和四足。
注四:《法句譬喻經今譯》,陳慧劍居士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