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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白雲禅師:達摩
達摩 達摩一詞,在梵語中的意義,最簡明的說法,應該是:“行持於軌范者”。即所謂: 如法軌持,遵行不逾。 能持自相,軌生深解, 因此,達摩的法義,乃是如法遵行,能持深解。 不過,依名相而言,達摩一詞,乃是以“法”為诠釋:泛指名詞和代名詞,甚至但以“菩提達摩”專稱之屬。 不過,法的構成條件,總不捨“因緣和合”;亦即所謂: 緣聚而法生。 緣散而法滅。 從上所說,可以發現: 凡是如法軌持,遵行不逾,能持自相,軌生深解者,即可稱之為學法行者。 凡是世出世間已成之法叫做達摩,或剎帝利種的香至王第三子,以菩提達摩為之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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