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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知識十相及弟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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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師生關系

最近,我看了一篇《大牆內的母愛》的文章,內容是說一個女獄警用博大的母愛精神,成功地感化了一群想改正錯誤,但又自卑的女囚。因為她不象某些獄警,用輕視、呵責的態度去對待囚犯,而是用一種寬容慈愛的心去感化。故事情節感人淚下。讀完這篇文章後,使我不禁想到,現實生活中,有許許多多的父子、母女、師生的關系都沒有處理好。如父母都望子成龍,老師都希望學生是個好學生,結果,卻常因教育方法不當,效果不理想。為人父母我不曾有過,暫且不談;但為人師長,做人學生,我現在都是。也就是說,我現在是又做學生,也做法師。故而常常遇到類似的問題,想做好一個法師,不知該怎麼做、該具什麼相;想做好一個學生,不知該具備什麼條件、該如何對待師長。因此,常常因為師生關系處理不當而造成隔閡,事與願違。去年我研習《菩提道次第廣論·依止善知識章》後,才解決了內心的困惑,稍稍有所了解:為人師長該怎麼做,作為學生該具備什麼條件。我想像我以前一樣,想做好法師,或是做好學生,而又不知如何做的同修也有不少,因此我不揣愚癡,依照《廣論·依止善知識章》,列出善知識十相及為人弟子的三個條件,並附管見,以供佛門同修參考,同時亦懇請有識之士斧正。

先談善知識十相:

  一、調伏:即指戒律。戒又名解脫,謂能持淨戒即能得到解脫。然而,現今有許多“持戒”者,只是拼命把持戒條,只注重表面形式,不去了解佛陀制戒的精神所在,結果是越持越煩惱,甚或與佛陀制戒的意圖相違。經中常說:戒為三學之首,由戒才能生定,由定才能發慧。所以作為法師,學戒、持戒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真正懂得戒的開遮持犯,懂得戒的精神,才能教導好學僧,並使其得到解脫。然今有類法師,自己寮房中常有異性的談笑聲,甚至作無義的服務,卻用種種借口來為自己辯護,告訴學生說:“你們學的是佛,不是學某法師。”真是令人費解。常言說:“身教勝於言教”,故為人師者,當重身行。試想如此之人,若單方面地要求學生,而不知檢點自己,如何使學生對佛法產生信心而得受用?談到這裡,使我不覺想起二則持戒精嚴且非常感人的故事。一則是,某佛學院有位法師,因同修帶了一位異性客人到其僧寮倒開水,事後此法師硬要那位同修念大悲咒水,給其房間灑淨。另一則是某期《法音》刊登一篇文章介紹說:有位七十多歲的老和尚,有一天,一位三十幾歲的婦女來向他請問佛法,老和尚把門打得開開的,再讓那位婦女請問。問完後,老和尚對那位婦女說:“下次來時,請找個伴,哪怕是個小孩。”我想只要是正信的佛教徒,都會隨喜贊歎。因為別說是一名法師,就是一名普通的比丘,在與異性接觸問題上也應特別慎重,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為好。如此以身作則的法師,只要對學生有所教導,學生都會很愉快地接受的,不需要你花太多的精力。因此作為一個法師,假如沒把戒律放在首位,那麼他應該三思,以免誤人子弟。在此願與諸師共勉。

  二、靜:即指定。談到定,現今有許多人,既無善知識引導,又不知修定理論,更不知何者為定,而是隨著自己的主觀意識盲目地去參禅修定,結果不但沒參出一些智慧,反而越參越怪,越修越呆。那麼,什麼是定呢?《菩提道次第略論》說:“謂於善惡行之止作,依於正念正知,內心寂住曰定。”這就告訴我們說,對於善行惡行,該做的與不該做的,內心都要非常清楚明白,然後依於正知,心平氣和地安住,這就是定。所以《六祖壇經》說:“心直何勞持戒,行直何用參禅?”反過來即告訴我們,持戒是為了心平氣和,參禅是為了行直,不谄曲。果能這樣即是修定,才不至於治標不治本,打車不打馬,而浪費許多時間,做無義行。

  三、近靜:此指由定所發無漏妙慧。如《略論》說:“依於止,觀察真谛,淨慧即發。”意思是說,依於定如理觀察諸法實相,即能開啟我們的智慧。所以真正的無漏慧,是由持戒生定,由於定心不散亂地觀察諸法實相,才能開無漏慧。我等生死凡夫,業障極重,難以證得無漏妙慧,但應勵力於佛言祖語,讀誦受持,廣積資糧以期開慧。因此作為一個學佛者,三學都要並重,才不至於偏修佛法。

  四、德增:為人之師,德行應增盛於學生,並常以德服人。如弘一法師,有學生做錯事,大師知道後並未呵責,他認為學生犯錯是他的德行不夠,於是用絕食的行動來感化學生,最終使他們自己真誠地站出來忏悔。如果師長的德行不如學生,那學生不久即會離師而去。因為每個人都是向比自己殊勝的人學習,決不會向不如自己的人學。所以宗喀巴大師引《親友集》說:“諸人依劣當退失,依平等者平然住,依尊勝者獲尊勝,故應親近勝自者。”

  五、精進:《唯識三十論釋》說:“精進,謂於善品,修斷事中,勇悍為性,對治懈怠,滿善為業。”意思是說,作為一個學佛者,應該勇猛不退怯地去修持善法,斷除惡法,對治懈怠、懶惰,圓滿一切善業為最終目的。作為法師,自己如果整天懶懶散散,沒有勤修善業,斷除惡法,不但利益不了自己,又怎能去利益別人、教導別人呢?

六、教富饒:作為法師不但要有豐富的教理知識,還要具備一定的社會文化知識才行。絕對不是只懂得一宗一派的教理即可,而是要盡力廣學多聞,去通達一切聖教。否則,即與“法門無量誓願學”的菩薩行願相違背。如果能力有限,現生可以以一宗、一經、一論作為主要研究通達的對象,但對於他宗和社會知識也應略學,攝為自己研究對象的輔助或注解,這樣我們才有辦法去教化不同類型的眾生。只要我們真正去了解佛法,佛法是相融通的。如果能夠這樣產生決定的信解,才能建立起穩固的塔基。比如學淨土者,若沒有涉及他宗基礎教理,那他一定看不懂《彌陀疏鈔》、《彌陀圓宗鈔》、《彌陀要解》,也就意味著他學不好一部《阿彌陀經》,又怎能稱為淨宗學人呢?又眾生根機無量,法門亦須無量,若自無學修,又怎麼能應機予藥呢?所以,為人師者一定要有豐富的知識,才能更好地自利利他。

  七、善達實性:即通達無我真理,或於教理有勝解。如《廣論》雲:“是殊勝慧。是謂通達法無我性,或以現證真實為正。此若無者,說由教理通達亦成。”我們現今很多法師可以說都沒有通達實性,但如果能從經論理解,亦可為眾說法,同樣可以利益他人。要不然,我們就會失去許多引導眾生學佛的機會。當然,最好是能達實性、悟無我理。有一次,某居士家人重病,問我怎麼辦?我就告訴他:“回家發願誦持《地藏經》百部,回向給他。”這是《地藏經》裡告訴我們的方法。居士聽後即如法誦持完一百部《地藏經》,家人之病果然痊愈。真是不可思議。這就說明了自己所學,只要是正見佛法,雖然自己未修未證,若能轉教他人,他人也會從中得到很大利益。象這樣的事,作為佛子又何樂而不為呢?

  八、具巧說:說法者應鑒機說法,采用種種方法,方便善巧地解說佛法,務必使聽者盡可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所以《維摩诘經》說:智慧以為父,方便以為母。如果沒有智慧方便,眾生極難得到法的利益。如佛世時,目犍連和阿難尊者,各教導一名弟子。目犍連的弟子俗家是洗衣匠,尊者教他數息觀;阿難的弟子俗家是打金匠,尊者教他不淨觀。這與他們的生活習氣很難相應,修了很久,這兩個弟子都沒有悟道。於是二尊者去問佛陀,佛陀知其根機秉性,即把二弟子的修學法門對換一下。他們很快就與法門相應了,不久這兩個弟子就都證得了阿羅漢果。這則故事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說法者不僅要具足智慧,還得具足善巧方便。

  九、具悲愍:佛陀說法,是因為看到許多眾生在生死中輪回,苦不堪言,為使眾生脫離苦海,證涅盤樂,因而發悲愍心而說。那作為法師,首先應向佛陀學習他這種悲愍心。現今處於末法時代,佛教更為時代所需要,故而法師要有“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的精神,去為眾生說法,決不可為名聞利養而當法師。然而現實中確實有為了私利而作法師的,他們教課是為了身價的提高、利養的豐厚,或者是當作一種自我修學的方法,因而不管學生是否能接受。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講課是講給自己聽的,為了更能促進自己的學習,所以講一些沒講過的課。”還有的法師出於私怨,為了為難某些領導,就煽動其他法師,故意教幾個星期的課,然後甩手不干,一走了之,致使佛學院陷於半癱瘓狀態。但他們沒想到,損失最大、受害最苦的是他的學生,而不是他的領導,真是於心何忍!象這樣的法師,絕不是以悲愍心為眾說法,到底是何居心,那只有他自己知道。因此,作為佛子,千萬不可如此,以免既損自己,又損聖教。

  十、離厭:作為法師不可以有厭離說法之心,只要能讓眾生得到利益,即使自己再苦再累也要數數宣說。然而現今有不少法師,學識和修行都很好,但卻不大願意為眾說法。或許我是凡夫俗子,難測菩薩們的境界吧!古代高僧大德,為法忘軀,帶病說法的事例很多。我等新學法師應常閱《高僧傳》,時刻作為策勵,以免厭離說法。

  以上所講的是善知識十相。下面我再依《廣論·依止善知識章》談談作弟子的三個條件。

  一、正住:謂不墮黨類。就是說作為學生,不可以有宗派之見,評論這宗派好,那宗派不好,甚至貶低他宗,贊揚自宗。要知道一切經論都是佛說,不是道的主體,即是道的支分。作為佛子,我們有何資格進行批判,自招謗法罪過?我在佛學院讀書時即犯此毛病,極端贊歎淨土法門,貶低其它法門,更可笑的是還鬧著要退學,去專修淨土。幸好有二法師相勸,方沒造成重大過失,而且還繼續學習了許多正法。所以我從內心裡感激這二位法師挽救了我。希望我這痛苦的經驗,也能給同修們作為借鑒。

  二、具慧:作為弟子要有智慧善於觀察,尋找真正的善知識,一經認定,即終身依止。這樣才能迅速增長功德,成就佛道。若自無此能力,應從善知識、可靠之人介紹,或由大眾認定亦可。不然盲目地依止,滿腔熱情想學正法,反而學了邪法,那時真的會一失足成千劫恨。作為學法者,不可不慎。

  三、求法義:謂學佛者,具備正住、具慧二個條件,還需要有求法的意樂。也就是說,要有諸佛菩薩為法忘軀的求法精神。如《大般涅盤經·聖行品》中所述世尊因地為求“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半偈而捨身之難行。除此之外,還要去除聽法時的三種過失,應作如理的六種思維。

  離三種過失是:(1)若器倒覆:如《廣論》雲:“雖住說法之場,然不屬耳。”又雲:“天雖於彼降以雨澤,然不入內。”謂喻成見具足的有情,雖然身在講堂內,由於成見,法水難以灌入。猶如盆器倒覆,雨水下得再大,也無法裝入盆內。如有位學者,聽說某禅師學問很高,內心不服,故找禅師論一高低。禅師在接待這位傲氣十足的學者時,給學者倒茶,一直倒滿學者的茶杯,乃至溢出,流淌一桌子,禅師還在倒。於是學者實在忍不住說:“禅師,茶已經倒滿了。”禅師微笑著回答說:“是呀!我慢高山法水不入,猶如裝滿水的茶杯,已無法再裝茶水了。”象這樣具足成見、我慢貢高的人,現今比比皆是。如此之人雖然聞法,法水不入,難得法益。 (2)縱然向上然不淨潔:如《廣論》雲:“及雖入內,或為不淨之所染污,不能成辦余須用事。”謂喻邪見眾生雖能聽法,然用世間種種不究竟觀點妄自評判;或即便接受佛法,由於邪執,理解錯誤;或為了名利,亂傳邪見滲入的道法,欺诳眾生。如台灣青海無、盧勝彥等,雖然也學習佛法,但具諸邪見,為了名利,打著佛教的旗號,宣傳帶有邪見的教法,贻誤眾生,即是此類。 (3)並雖淨潔若底穿漏:如《廣論》雲:“或雖不為不淨染污,然不住內,當瀉漏之。”此喻一類眾生雖然聽法亦無邪見,但精神不集中,開小差,或聞後不思維,於法師所說法義不能牢記,由忘念等之所失壞。如許多學生都喜歡聽講,但不喜歡背誦、做作業、考試、思維等。當法師提問時常常一問三不知,真是左耳進,右耳出,更談不上學而致用了。如此之類即是盆底穿漏,難蓄法水,不得實益。

  這三種過失,一般學佛者都容易犯。為了真正學到佛法,得到法的真實利益,作為學法者應勵力斷除。

  於聽法時須具六種思維是: (1)於自安住如病者想:謂我等無始以來具足種種貪嗔癡等煩惱重病,若不醫治即危害累劫,生死流轉無有停息,苦不堪言,極為可怕。如《入菩薩行論》雲:“若遭常病逼,尚須依醫言。況長遭貪等,百過病所逼。”是以知病才會想方設法去求醫,佛子為求解脫,亦應作如是思維。(2)於說法師住如醫想:謂我等犯身重病時,都急於尋求善醫,若得會遇,便大歡喜,隨教隨聽不敢有違。而今我等犯煩惱極重病,更應如是。因為說法師能予法藥治療我們煩惱重病。如《攝德寶》雲:“故諸勇求勝菩提,智者定應摧我慢。如諸病人親醫治,親善知識應無懈。” (3)於所教誡起藥品想:如諸病人,於其醫師所配的藥方,會起極珍重想。求法者,於說法師所有教誡,亦應如是,起難遭遇想。 (4)於殷重修起療病想:謂諸病人診斷之後,若不服醫師所配之藥,病定不愈。求法者亦復如是,若聽聞法而不修行對治,煩惱之病,生死過患,即永不能除。所以應於聞法後起殷重修。如《三摩地王經》說:“我雖宣說極善法,汝若聞已不實行,如諸病者負藥囊,終不能醫自體病。” (5)於如來所住善士想:謂說法師代佛宣法,若作佛想,即能生起極端恭敬,並於所說法起難遭遇想,而能隨順受持。這點很少聞法者做到,於是極難得到聽法的利益。所以印光大師告誡後學說:“於三寶所,有一分恭敬,即有一分利益;有十分恭敬,有十分利益;全無恭敬,全無利益。” (6)於正法理作久住想:學者聞法,一則自利,二則利他。謂求法者於正聽法時,作是思維:我今聽法是為了延續佛法。希望佛法興盛發達、久住,廣利有情,使諸眾生脫離苦海,永免輪回。因此,求法者應盡其所能,學習繼承佛法。弘法者盡最大的努力弘揚、延續佛法。這樣才不負佛陀“弘法為家務,利生為事業”的教誨。

  如果一個求法者,能夠達到正住、具慧、求法義這三個學生應具的條件,那他一定會常常聽聞到佛法,並得到法的真實利益。作為求法者如果已具足這三個條件,應該歡喜贊歎。若不具足,或僅有少分,應該多多策勵、時常反省。對這三個條件,應珍惜執持,不令忘失。

  以上,我已經把善知識十相以及弟子的三個條件都介紹完了。在現今末法時代,能具足善知識十相的人,已非常少。但是作為現在的法師,如果能把善知識十相,當作一面鏡子,時常拿來觀照自己,並且常有慚愧心,努力向善知識十相看齊,以期達到真正的具相善知識。我等先學法師應多勵力,否則枉為人師,自害損他,於心何忍!而作為求法學生更應該努力具足弟子的三個條件,為了自他的利益和佛法的興盛,真誠求法,努力學習,以求將來能為佛教盡分力,發分光;更於善知識十相當作尋師求法的標准,千萬不可以善知識十相尋求衡量法師的種種過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惡業。當知如《廣論》說,有一相具足之師長,學者依之,亦能得大利。即使法師真的有過錯,也能諒解,如此才不負求法的初衷。我想法師果能向善知識十相看齊,學生能盡量向弟子的三個條件邁進,那麼,師生的關系一定會很融洽,教學一定會達到最佳效果,正法也一定能夠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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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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