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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件不應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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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拐騙少年男女;

二、欺占他人財物;

三、損壞人的耳目、手腳;

四、介紹療效不明的醫生、藥物來謀取不道德的利益;役使的婢女,已經壯年,卻不讓家人贖回,恢復自由之身;

五、在議結婚姻之時,為了貪圖對方的財富、地位,故意隱瞞自己的年齡,以詐騙婚姻;

六、在二家尚未合婚確定之前,已確知男方或女方,實在是染有惡疾,重病,或是奸邪、竊盜,品德低劣之人。

七、為了賺取介紹費,不惜昧著良心,含含糊糊地掩飾過去,不將實情相告,以致誤人一輩子的幸福。

八、當官,有地位之時,對主官不忠誠,存心背叛,不顧恤人的生命;

九、執行公務的人見了利益,就忘了道義,缺乏愛國、愛民之心;

十、身為丈夫的人,不行道義;身為妻子的,言行不柔順;

十一、 身為養子,受長期養育的恩惠;等得到財產,立即忘恩負義,回去生父母身邊的人;

十二、 傭人,或受人之托辦事,卻辜負、背叛;

十三、 職員或基層士官兵,背叛主管或長官;

十四、 為業主辦事,卻伙同同事詐財;

十五、 犯罪入獄,卻越獄潛逃。或者因罪押解他方,中途逃走;因為押運的官兵曾經具名連保,以致連累了這些官差的親屬。經過長遠的時間,未向事主忏悔,彌補其損失;

十六、 為人管事,私自偷竊,漏列金錢、糧食,占人便宜;

十七、 祖先的墓地不去祭掃,久而遺失蹤跡;

十八、 引誘他人犯法;

十九、 挑撥是非,制造糾紛,欺騙人打官司,傷人和氣;

二十、 寫匿名信誣蔑別人;

二十一、 亂寫公告,文章,毀損別人的名譽。

二十二、 捏造退婚的字據,以幫人解除婚約。

二十三、 偽造契約,來往書信,以詐取別人的錢、債券。

二十四、 本未加注明,也未簽名,隨便套描別人的簽名樣式,偽刻別人的印章。目的用以添加、刪改帳目,讓後人受害。

二十五、 漏稅不繳。

二十六、 耍賴不給租金。

二十七、 買東西要重秤,以占人家便宜。

二十八、 配合假藥,當真藥賣人,以誤人病機的。

二十九、 泡過水的米,仍當好米賣人。

三十、 買東西時用假錢給商家,或者將零頭的錢扣下不給。

三十一、 路(車)上遇見跛足、殘廢的老人、幼童,不立刻讓路、讓坐。

三十二、 暗中霸占,詐欺一些較無知識的鄉民,以及年老、幼小的人,或者肩挑販賣,辛苦賺取微薄利潤的人。

三十三、 受人托付,寄帶家書,不很快地交付給對方,誤人訊息。

三十四、 竊取街道上鋪路的磚,或石塊,以及夜晚照明的燈、燭,造成交通危險。

三十五、 窮人不安分守己,貪圖意外之財。

三十六、 富人不憐老恤貧,多行救濟。

三十七、 假如有人來借錢,起先答應借貸,到時候卻故意落空不借,以致誤了人家的大事。

三十八、 見人生病,家中收藏有藥物,卻吝啬不提供出來。

三十九、 有很有效的方劑,卻秘藏於己,不傳授出去。

四十、 煎過的藥渣、或碎碗、雜物、廢棄的器械,亂放在街道上,影響車、人的行走。(垃圾宜分類)

四十一、 無緣無故養驢、馬等獸類,以致尿、糞妨礙行人或環境衛生。(動物宜圈養好)

四十二、 田地無法耕作,不租給他人種植,故意荒蕪、廢棄。

四十三、 損壞他人的房屋牆壁。

四十四、 亂造驚人之言,以驚嚇人。

四十五、 談論別人的是非。

四十六、 放火蔓延,焚毀山林;或疏於防犯家人,以致失火延燒鄰居。

四十七、 射箭或用槍枝,射殺禽獸。

四十八、 引誘、逼迫疾病,瘦弱的人來比賽體力。令其自卑或傷身。

四十九、 隔牆拋瓦石,誤傷行人。

五十、 用毒藥在河流中毒殺魚類。

五十一、 放置射殺鳥類的火槍暗器;造捕殺鳥獸的絲網、黏竿,陷阱;或以鹽鹵、毒藥等灑於草地。

五十二、 死貓、毒蛇等物不埋入深土中,以致有人挖出;留下的洞穴,害人喪命。

五十三、 拆牆、改灶,致令人受寒受餓。

五十四、 私人的身份,卻僭用公家的頭銜,以勢力霸占民地。

五十五、 無緣無故填塞水井、水溝,致令人飲水不便。

五十六、 隨處大小便

五十七、 家中保存、收藏違背正理的書,或黃色書刊。

五十八、 浪費、糟蹋五谷。

五十九、 囤積米糧或日用之品,期待賣高價錢。

六十、 酗酒,以致做出違悖常理,動亂橫暴,令親人傷心的事。

六十一、 浪費不節省,揮霍無度,令前人辛苦之成果,毀於一旦。

六十二、 用搶奪、設計引誘,詐騙販賣的方式,詐取錢財。

六十三、 將他人最愛的親人、戚友,予以離散。令兩地思念,相見不得,痛苦萬分。

六十四、 聽任妻子,或最溺愛的女兒,墮胎,不予勸誡

六十五、 糾結朋友賭博,致令輸錢,敗家;影響一個家庭,陷入貧苦之中。

六十六、 為人師表的人,教導學生不嚴格,以致耽誤他人子弟的前程。

六十七、 不顧所犯事情的輕重、前後,猛力拷打學生、傭人以洩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傷得病,終生痛苦。

六十八、 仗著財勢雄厚,欺凌悔辱鄉裡的人。

六十九、 裝醉違背、悖逆尊長,令尊長受辱、痛心。

七十、 口出邪惡之言,捏造是非,發人陰私;尖酸諷刺他人的過失,搬弄是非,致雙方滋生斗毆,變生許多事端、意外。

七十一、 放火焚燒房屋,毀人家財、生命。

七十二、 自殺;

七十三、 制造迷惑人心性的思想、方法、或團體。或者制造令人心識迷幻的藥物,如安非他命、嗎啡、大麻等。

七十四、 專門為人墮胎。

七十五、 專門誘惑少男、少女性犯罪,傷害未發育成熟的身心。或者,強暴未成年少女。

七十六、 繪畫黃色圖畫、書籍,拍攝黃色的影片,以擾亂人心。致讀書人無心於課業

七十七、 煉制有害社會的違禁藥物,例如:迷幻藥、各種使人失去聽覺,語言能力的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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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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