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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吉法師:由世間定到出世間定之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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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者,即是定心專注於一境。《六門教授習定論》中雲:“於所緣處令心善住,名之為定。由不散亂,不動搖故。”(1)定之種類甚多,然不出世間和出世間二大范疇。又“由習定故, 能獲世間諸福及以殊勝圓滿之果(解脫或成佛)。”(2)且利益他人,也教令修定。如上論雲:“欲利益一切有情,令習世定及出世定,速能捨離諸煩惱故”(3)可見,不管自利或利他,都以修定為要,所以修道者對習定應予以高度重視。本文試對世間定與出世定之區別,二者各別之修習以及由世間定到出世定之轉變作粗淺探討,祈方家教正。
一、世間定與出世定之區別

  世間定即是有漏定(不離煩惱故),出世定即是無漏定(斷滅煩惱故),二者的區別是由其修定動機目的、本質以及修習方式所決定。

  1、修定目的,動機
  為了追求神通和生天而修習成就的四禅、四空定,即屬於世間有漏定。若為斷除煩惱超越生死輪回而修習成就的各種定,即是出世間無漏定。《修行道地經》卷第五(4)中雲:“從其寂然(定)而獲二事:一者凡夫,二者佛弟子(指出世聖人)。何謂凡夫而求寂然?欲令心住除五陰蓋。何故欲除諸蓋之患?欲獲第一禅定故。何故欲求第一之禅?欲得五通(指天眼、天耳、他心、神足、宿命五種神通)。何謂佛弟子欲求寂然?所以求者欲得溫和(暖法)。何故求溫和?欲致頂法。見五陰空,悉皆非我所,是謂頂法。何故求頂法,以見四谛順向法忍。……其人欲致道跡(見道)之故。”同卷⑸中又雲:“若修行者在禅穿漏(有漏),當發是心:我得一禅故為穿漏。以穿漏行第一之禅,得生梵天。在上福薄命若盡者,當墮地獄、餓鬼、畜生及在人間。計此之輩雖在梵天,谛視不免惡道,凡夫之類也。所以者何?未解脫故。”可見凡夫為生天而修定,其定成功,必然得生,但終究不免世間輪回,故名世間定。反之,若在定中觀察世間苦空無我之理,從而達到超越世間之目的,故名出世間定。上經同卷中雲:“修行自念,我身假使得無漏禅,爾乃脫於勤苦畏道,號曰佛子。……以脫猶豫在於正道得第一禅,徑可依怙入正見谛。”⑹“觀眾善惡乃至一禅,本從骨瑣(觀)而獲之耳。其形無常、苦、空、非身(即無我),因四事(大)生。”⑺譬如有人養一只小鳥,在鳥腿上系一根線,讓它在一定范圍內自由飛翔。鳥飛到樹上後以為脫離了禁閉之苦,卻不知線拉到盡頭後,又得回到鳥籠中。修世間定求生天也是如此。如果小鳥掙斷了腿上的線,才能在空中真正地自由飛翔。修出世定求解脫便是這樣。
  這是由修定之目的決定其為世間或出世間的性質。

  2.物質
  定的修習成功,是依賴於克服煩惱而實現,然世間定與出世間定又有不同。世間定是依於伏斷煩惱之現行(未斷煩惱種子)而成,如《顯揚聖教論》卷二中雲:“世間初靜慮者,謂或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緣離彼增上教授為境界已,由世間道(比較)作意觀察、熾然修習等故而得轉依(轉粗、重成輕安)。然不深入所知義故,不能永害隨眠(煩惱種子),自地煩惱之所依處,是退還法。自地三摩地心及心(所)法之所依止。如世間初靜慮,如是乃至世間非想非非想處各緣離下地欲增上教法,廣說如前。”⑻出世間定則是由於根除煩惱之種子才得以成就。《顯揚聖教論》卷二雲:“出世間初靜慮者,謂先以如是行、如是狀、如是相作意入初靜慮。……然或於以色、受、想、行、識所攝諸法思惟如病、如癰、如箭,障礙、無常、苦、無我;或復思惟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或復思惟真如、法性、實際。如是於諸法中思惟如病,乃至實際已,於如是法心生厭怖,於不死界(涅槃)攝心而住,或於真如、法性、實際攝心而住。此處無分別智,及彼相應心及心法,及彼所依止轉依。由深入所知義故,則能永害隨眠,非一切煩惱之所依處,不退轉法,如是名為出世間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應當廣說。”⑼可見,世、出世定之證得都是通過斷惑來進行的,而二者本質的差別是在於斷惑層次的深淺。

  3.修習方式
  世出世定之本質都在於斷惑,但二者的斷惑修習方式又有差別。世間定斷惑的方式是欣上厭下:即欣求上地為靜、妙、離相,觀下地為粗、苦、障相,從而達到捨斷下地煩惱之目的。《瑜伽師地論》(以下簡稱《瑜珈》)卷二十二雲:“雲何名為由世間道而趣離欲(斷惑)?謂如有一於下欲界觀為粗相,於初靜慮離生喜樂,若定苦生,觀為靜相,由彼多住如是觀時,便於欲界而得離欲,辦能證入最初靜慮。如是復於初靜慮上,漸次如應,一切下地觀為粗相,一切上地觀為靜相。彼由多住如是觀時,便於乃至無所有處而得離欲,亦能證入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如是名為由世間道而趣離欲。”⑽
  出世定的修習,如前《顯揚聖教論》卷二中所明,先以世間定為基礎,然後對三界諸法(指五蘊)通過四谛進行觀察,見其為苦、無常、空、無我,從而雖住初禅等定境,然不對定境生起執著,只依真如、法性攝心而住。由此令諸煩惱永滅不起。《瑜珈》卷二十二中曰:“雲何名為由出世道而趣離欲?謂如有一親近善士……於苦聖谛如實知苦;於集聖谛如實知集,於滅聖谛如實知滅,於道聖谛如帝知道。既得成就有學智見(指見道),從此已後,漸修聖道,遍於三界見修所斷一切法(指煩惱)中,自能離系,自得解脫。如是便能超過三界,如是名為由出世道而趣離欲。”⑾
  要之,世出世定都因斷惑乃得以實現,修世間定者以比較觀察的方式,對
  上下地境進行比較,見下地為劣,上地為勝,從而捨劣取勝,暫伏下地之惑,便證入相應之定。若修出世定,即以四谛智全面審察、透視其所對境,見無一毫可取著者,由於執取而滅除相應之惑,因此得無漏定境。
二、世間定之修習

  世間定的種類甚多,四禅、四空定是其中最基本的內容,其它諸定如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都依此為基礎而修習成功。所以這裡僅介紹四禅、四空定修習之基本情況,以見世間定修習之一斑。

  1.四禅
  四禅是世間定中最根本、最常見的內容,它包括了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現依次說明基本修法。
  初禅
  修禅者的根性不同,初入門時所采取的方法也相應有差別。若是利根者,可采取頓入的方式,直接觀五欲(色、聲、香、味、觸或財、色、名、食、睡)之過患,生起厭惡,念初禅境界的清涼、寧靜,起欣慕想,從而摒棄五蓋(貪欲、嗔恚、掉悔、昏沉睡眠、疑)進入初禅。《五門禅經要用法》雲:“若利根人直求初禅者,觀於五欲種種過患,猶如火坑,亦如廁屋;念初禅地如清涼池、台、觀等。五蓋則除便得初禅。”⑿
  若是中下根者欲修禅時,先應假借種種方便,清除各種粗猛習氣,《五門禅經要用法》中雲:“求初禅先習如是諸觀:或觀不淨,或觀因緣,或念佛三昧,或安般(指數息或觀息),後得入諸定……得入初禅則易。”⒀“坐禅之要法有隨眾生病。若亂心多者教以安般,若貪愛多者教以不淨,若嗔恚多者教以慈心,若著我多者教以因緣,若心沒(指信心不足)者教以念佛。”⒁
  修禅者借助上說五種方便調伏粗猛之煩惱,令身心調柔,心意凝定。以先修不淨觀方便為例說,《思維略要法》雲:“不淨觀者,當知此身生於不淨,處在胞胎,還從不淨中出,薄皮之內純是不淨,外四大變為飲食充實其內。谛心觀察:從足至發,從發至足,皮囊之裡無一淨者……又現此身假名為人,四大和合譬之如屋,脊骨如棟,脅肋如椽,骸骨如柱,皮如四譬,肉如泥塗。虛偽假合,人為安住?……谛觀此身無一可取,如是心則生厭惡,常念身中三十六物(指腦膜、涕、唾、膿、血、尿、屎等),如實分別。內身如此,外身不異。……心住相者,身體柔軟,漸得快樂。”⒂由於方便修習,心得凝定,專注之相,《禅法要解》卷上中亦雲:“雲何當知得一心相(即心專注相)?答曰:心住相者,身軟輕樂,嗔恚、愁憂諸惱心法皆已止息。心得快樂未曾所得,勝於五欲。心淨不濁故,身有光明。……自知不久當得禅定。”⒃
  行者得一心相後,繼續鼓足信心,精勤攝心,呵責五欲、厭患欲界諸法。《禅法要解》卷上中接著說:“行者見是(一心)相已,心安喜悅……一心信樂,精勤攝心轉入深定。作是念已,毀譽五欲,見求欲者甚為可惡,如人見狗不得好食而啖臭糞。如是種種因緣呵欲為過。心生憐愍受五欲者:自心有樂而不知求,反更外求不淨罪樂。……觀欲界無常、苦、空、無我,如病、如瘡、如癰,如箭入心,三毒(指貪、嗔、癡)熾然起諸斗爭,嫉妒之煙甚可惡厭。如是觀者,是名初習禅法。”⒄
  行者依上所說,如法修禅,中間或有五蓋覆心,即應除滅,如黑雲蔽日,風力破散。又繼續離欲惡不善法,便得初禅。《禅法要解》卷上中雲:“行者如是思惟除捨五蓋集諸善法(如觀欲界無常、苦、空、無我等)深入一心(定),斷欲界煩惱(指伏斷欲界煩惱之現行)得初禅定。如佛經說:行者離欲惡不善法,有覺(尋)有觀(伺)離生喜樂之初禅。”⒅
  得初禅之相,《禅法要解》卷上中略說有五:一者身心柔軟、快樂比前更勝。如雲:“問曰:得初禅相雲何?答曰:如先以正念呵止五欲,得未到地(定),身心快樂、柔和、輕軟,身有光明。得初禅相轉復增勝。”⒆二者見妙光明照身內外。此如雲:“色界四大遍滿身故,色界造色有光明相,是故行者見妙光明照身內外。”(20)三者煩惱轉輕,鄙棄世間諸法,以善法功德為貴,正如雲:“行者如是心意轉異嗔處不嗔,喜處不喜。世間八法(利、衰、苦、樂、稱、譏、毀、譽)所不能動,信敬、慚愧轉復增倍。於衣服、飲食等心不貪著,但以諸善法功德為貴,余者為賤。於天五欲尚不系心,何況世間不淨五欲?得初禅人有如是等相。”(21)四者心大驚喜,於諸眾生起憐愍心。又如雲:“復次得初禅時,心大驚喜,譬如貧者卒得寶藏,心大歡喜。作是念言:初夜、中夜,後夜精勤苦行習初禅道,今得果報如實不虛,妙樂如是。而諸眾生狂惑頑愚,沒於五欲不淨罪樂,甚可憐愍。”(22)五者本所習行門更加清淨明了。如雲:“既得初禅,念本所習修行道門,或有異緣,所謂念佛三昧,或念不淨,慈心觀等。所以者何?是行思力令得禅定轉復深入,本觀倍增清淨明了。”(23)

  二禅
  行者得初禅已,進一步往上修習見初禅中覺觀(尋伺)能惱亂定心,便滅除之,即入二禅。如《禅法要解》卷上中雲:“行者得初禅已,進求二禅。若有漏道,於二禅邊地厭患覺觀,如欲界五欲、五蓋令心散亂,初禅覺觀惱亂定心亦復如是。若無漏道離初禅欲,即用無漏初禅,呵責覺觀。……覺觀惱亂,如人疲極安眠,眾音惱亂,是故行者滅此覺觀,以求二禅。……覺觀亂心,如風動水;以覺觀滅故,內得清淨。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於二禅。(24)
  二禅之相者,《禅法要解》卷上中說有二種:一者內心比前更加清淨透明。如雲:“雲何是二禅相?答曰:經中說:滅諸覺觀,若善若無記。以無覺觀動故,內心清淨,如水澄清無有風波,星月諸山悉皆照見。”(25)二者喜樂勝於初禅。此如雲:“定生喜樂,妙勝初禅。初禅喜樂從離欲生,此中喜樂從初禅生。”(26)

  三禅
  行者得二禅之後,向上修習,捨斷喜等煩惱,進入第三禅。《禅法要解》卷上雲:“行者既是二禅,更求深定,二禅定有煩惱覆心:所謂愛、慢、邪見、疑等破壞定心。是二禅賊遮三禅門,是故當求斷滅此患,以求三禅。……得禅大喜,喜心過差心變著,喜生諸結使,以是故喜為煩惱之本。以求三禅。……得禅大喜,喜心過差心變著,喜生諸結使,以是故喜為煩惱之本。又復諸結使無有利益,不應生著。‘喜’見悅樂甚為利益滯著難捨,以是故佛說捨喜得入三禅。……行者進求三禅,觀‘喜’知患,憂苦因緣所可喜樂,無常事變則生憂苦。復次‘喜’為粗樂,今欲捨粗而求細樂,故言離喜更入深定,求異定樂。”(27)
  三禅之相者,《禅法要解》卷上略說有二:一者滅喜受樂。如雲:“雲何三禅相?滅喜。捨此妙喜心不悔念,知喜為害。譬如人知婦是羅剎,則能捨離心不悔念。喜為狂(诳)惑,粗法非妙。第三禅身受樂,世間最樂,無有過者。”(28)二者念巧慧行樂。此如雲:“第三禅者,身遍受樂,心行捨法,不令心著,分別好丑,故言念巧慧。復次三禅中有三過:一者心轉細沒,二者心大發動,三者心生迷悶。行者常應一心念此三過,若心沒時,以精進智慧力,還令心起;若大發動,則應攝止;若心迷悶,應念佛妙法還令心喜。常當守護治此三心,是名巧慧行樂入第三禅。(29)

  四禅
  得三禅之後,行者受妙禅樂,然患守護此樂為苦,故捨此樂,而入四禅。《禅法要解》卷上雲:“行者既得三禅,知上三樂(初禅喜樂,二禅喜,三禅樂),一心守護(三禅樂),常恐退失,則為是惱。是故樂復為患,求求離樂。……三禅知樂無常,難守故捨,以是之故,當捨此樂,求於四禅安隱之地。”(30)
  四禅之相者,已斷苦、樂、憂、喜,行不苦不樂,捨清淨,念清淨,調柔隨意。《禅法要解》卷上雲:“雲何知是第四禅相?答曰:‘如佛說四禅相。苦比丘斷樂斷苦先滅憂喜,不苦不樂護(捨)念清淨,入第四禅。……以三禅樂無常相故,則能生苦。又如佛說:樂受時當觀是苦。於三禅樂生時、住時為樂,滅時為苦,以是故言斷樂斷苦。先滅憂喜者,欲界中憂,初二禅中喜。……不苦不樂者,第四禅中唯有不苦不樂受。捨者,捨三禅樂行不苦不樂受不憶不悔。念清淨者,以滅憂喜苦樂四事,故念清淨。……復次下地雖有定心,出入息故令心難攝;是中無出入息故,心則易攝。易攝故念清淨。……佛說(四禅)為不動處,無有定所動故,又名安隱調順之處。是第四禅相,譬如善御調馬,隨之所至。行者得此第四禅,欲行四無量心(慈悲喜捨)隨意易得,欲修四念處(身、受、心法)修之則易……何以故?第四禅中不苦不樂,捨念清淨調柔隨意。”(31)

  2.四空定
  四空定,又名四無色定,捨離色相故。它包括了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現依《禅法要解》卷下次第說明其修法如下:
  空無邊處定
  行者成就四禅已,修三種色空觀而證得空無邊處定。一、由厭惡色故,漸離色執而得虛空定。如雲:“行者欲求虛空定,當作是念:色是種種眾苦具,如鞭杖、割截、殺害、饑寒、老病苦等,皆由色故。思惟如是則捨離色,得虛空處。……煩惱是色因緣,又能系色,是煩惱滅故,則名離色。……復次,如佛所說,比丘觀第四禅五陰,如病、如癰、如瘡、如刺,無常、苦、空、無我,如此等規則離第四禅五陰。以余陰隨色,故言離色。所以者何?色究竟盡故。”(32)
  二、分析色相無有定實,則離色相入虛空定。如雲:“行者觀色分分破裂,則無有色。如身——頭、足、肩、臂等各各異分,則無有頭。”(33)“如佛說眾中和合見色,假名為眼,無有定實。耳、鼻、皮、肉、骨等亦如是破,是為破內身相。外色宮殿、財物、妻子等,亦皆如是分別破。”(34)能如是分別諸色法之虛假性,則能離色相。能離一切色相,得入虛空處。
  三、觀身中空隙漸漸廣大,乃至內外虛空合一,而成就虛空定。據載:“復次行者系心身內虛空,所謂口、鼻、咽喉、眼、耳、胸、腹等。既知色為眾惱,空為無患,是故心樂虛空,若心在色,攝令在空,心轉柔軟,令身中虛空漸漸廣大,自見色身如藕根孔。習之轉利,見身盡空,無復有色。外色亦爾。內外虛空同為一空,是時心緣虛空無量無邊,使離 色想安隱快樂。如鳥在瓶,瓶破得出,翱翔虛空,無所觸礙,是名初無色定。”(35)

  識無邊處定
  行者證虛空定後,往上修習,便厭虛空,即捨空緣識,令漸廣大,成無邊識。《禅法要解》卷下中說:“行者如虛空中受想行識,如病、如癰、如瘡,如刺,無常、苦、空、無我,更求妙定,則離空緣。所以者何?知是心所想虛空欺诳虛妄……既知其患,是虛空從識而有,謂識為真。但觀於識,捨虛空緣。習於識觀,漸見識相相續而生,如流水、燈焰,未來、現在、過去識識相續無邊無量。……行者心柔軟故,能令識大乃至無邊,是名無邊訓處。”(36)

  無所有處定
  得識處之行者更求妙定,觀識為患捨離識處,入無所有處。依《禅法要解》卷下雲:“行者得識處已,更求妙定,觀識為患……觀識如幻,虛诳屬諸因緣而不自在,有緣則生,無緣則滅;識不在情(根),亦不在緣(境),亦不住中間;非有住處,非無住處,識相如是。……復次行者作如是念:如五欲虛诳,色亦如是;如色虛诳,虛空亦爾;虛空虛诳,識相亦爾。是皆虛诳,而眾生惑著即謂諸法。空無所有是安隱處。作是念已,即入無所有處。”(37)若論虛空處與無所有處之差別,前者心想虛空為緣。後者心想無所有為緣。

  非想非非想處定
  行者得無所有處定之後,對有想、無想二邊皆厭,則入非想非非想處定。《禅法要解》卷下雲:“行者作是念:一切想地皆粗可患,如病、如癰、如瘡、如箭;無想地則是癡處。今寂滅微妙第一處,所謂非想非無想處。如是觀已,則離無所有處地,即入非有非無想處。”(38)又此地中“想”微細不利,想的作用不明顯,故不名想。行者只謂此處非有想、非無想。若鈍根者,不覺此地中尚有受、想、行、識四蘊,便謂為涅槃安隱之處,起增上慢,命終生有頂天,受八萬劫壽命之後,還墮諸趣。利根者則能覺知,覺已即起厭患,便學聖道,以求解脫。《禅法要解》卷下中雲:“是中四陰雖微深妙,利者則能覺知。覺知已患厭,作是念:此亦和合作法,因緣生法虛诳不實,如病、如癰、如瘡、如箭,無常、苦、空、無我。亦是後生因緣,應當捨離。以其患故,當學四谛。”(39)
  以上略說四禅四無色的修習方法及過程,若此八定修習成功,其它世間定乃至出世定的修持則易如反掌。所以凡修定者,對此項內容應當熟知。
三、出世間定之修習

  出世間無漏定之修習,有三乘共修之法與聲聞修法二種不同。三乘共修之法,如天台宗所提倡的六妙門、《菩提道次第略論》(40)(以下簡稱《略論》)中所說止觀修法等。聲聞修法如南傳佛教中所傳的四念處內觀法,《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中有關四谛的觀修法等。這裡重點介紹《略論》中的止觀修法。
  《略論》中介紹的止觀修法,是先修止,然後修觀。如《略論》244頁雲:“《入行論》雲:‘當知具止觀,能摧諸煩惱,故應先求止,不念世修成。’故當先求修止。”修觀成就之後,再行止觀雙運,觀諸法真實之義,以此攝心,而證無漏定境。論中同頁雲:“止觀必須俱修,……如觀甚深空性,亦須無倒了解真實之慧,乃隨欲安住之止,方能明了見真實義。”以下對止、觀及雙運修法逐一略說。

  1.修止
  止者,是由專注修心內住而能生起輕安之定。《略論》243頁雲:“輕安所持,於善所緣心一境性之定,即止自性。”止的修習,即是通過修舉止捨,經由九住心而達到欲界定,然後引發輕安,便證得止。
  (1)修舉、止、捨
  修定的正常狀態,是要讓內心兼具明了(明)專住(淨)兩種效果,而昏沉(或沉沒)掉舉能障礙明淨二種修定必具之心境,《略論》246頁中引經雲:“於明了分沉沒為障,於專注分掉舉為障,故當了知沉、掉為修清淨三摩地之主要障礙。”為對治此沉掉二障,即應修舉、止、捨三法。
  修舉
  修舉,是策勵心令興奮、高舉,主要是為對治昏沉(或沉沒)。《略說》246頁中雲:“如是沉沒起時,若相微薄,僅起少次,則可策心堅持所緣而修。”
  由於沉沒形成的原因不同,行者所采取策舉心的方法也有差別:如心太向內收(退弱)以致緣之力減弱,應該提高心力,擴大所緣之境作為對治;由於放緩取境之力,內心出現低沉的狀態,那麼可以思惟佛的光明相好等令人欣喜之事,或觀想太陽、月亮等光明,以提升心力;又由睡眠昏沉等原因而心覺黑暗,也應該使心力提高,以及觀想太陽、月亮、燈光、大火等光明,或者用水
  洗面,或者經行等,以消除沉沒。《略論》246頁中說:“若沉沒厚,或數數起,則應暫置所修法而修對治。……退弱沉沒之因,謂心太向內攝,或由放緩取境之力,心漸降低,或由睡眠等因,心覺黑暗。初之對治,當以觀慧觀察所緣,令心廣大。第二對治,應當思惟三寶功德、菩提心之勝利、人生義大等功德,令心策舉;第二對治,亦應令心策舉,及作意月光等光明相,或以水洗面,或經行等。”
  修止
  止即是止住,當心浮動時,攝錄令止。這主要是對治掉舉,如《略論》247頁中雲:“微細掉舉之對治,謂心於境將流動時,即應遮止,系於所緣。粗分掉舉之對治,謂生已即當了知,攝錄其心,令住所緣。若此不能治者,則應暫停所修法,思惟無常及惡趣苦等,收攝其心。待掉舉滅已,復修前事。”
  修捨
  當修定達到已能摧伏沉掉之全部勢力、心能依於所緣之境相續運轉時,即應捨棄對沉掉之防護功用,這便是修捨。如《略論》248頁中說:“已斷微細沉掉,心三摩地相續轉時,若起功用作行,反成三摩地之過失。修此對治,謂不作行安住於捨。當知此捨,是捨防護功用,非捨取境之力也。”

  (2)由九住心增長定力
  從初修定開始,漸漸增長定力,是依照九住心的發展順序。《略論》249頁雲:“初發業者,最初難生無過妙三摩地(定),故當以六力成九住心……引生無邊三摩地。”
  九住心者:
  一、內住心,即是從外一切所緣之境,攝錄其心系之於內,令不散亂。這時便覺得“妄想”或“雜念”如同瀑布之水流瀉不停,最初認識到妄念紛飛的心理狀態。
  二、續住心,以緣境之力止息諸惡尋思及隨煩惱,令心相續、清淨、微細,遍攝令住。此時感覺到內心分別猶如山間溪流——時漲時落,體驗到內心“散亂”與“寂靜”交替出現的心理狀態。
  三、安住心,心若失念散亂,攝還安置於內。
  四、近住心,由於反復地專注修習,內住其心,不令此心遠住於外。這時便覺得心好象深水池中的水,沒有外界擾亂時還能安住,遇到外界干擾時就不能平靜,但對散亂有疲勞的感覺。從初住心至此第四住心,是將心安住於所緣的過程。
  五、調伏心,即於五欲、男女、三毒等十相作過患想,令心不於諸相中流散。
  六、寂靜心,於諸恚、害等惡尋思,及諸蓋等作過患相,不令隨彼流散。
  七、最極寂靜心,隨所生起諸惡尋思及隨煩惱,立即斷滅。從第五至此第七住心,是制伏煩惱的過程。
  八、專注一趣心,經過努力修習,定心能相續運轉。
  九、等持心,由於反復修習,定心已能任運自然地相續不斷。

  (3)輕安證止
  如前修習獲得第九等持住心,還是屬於欲界定。若進一步生起了身心輕安,便算是證得“止”。《略論》250頁雲:“第九住心,仍是欲界心一境性(欲界定),乃奢摩他(止)隨順作意。若得身心輕安,即奢摩他(止)。”
  輕安,即是定中所發生的非常舒適、暢快的感受,它能消除身心的不隨欲性,令身心具堪能性。如《略論》250頁中引《集論》雲:“雲何輕安?謂止息身心粗重,身心堪能性,除遣一切障礙為業。”有關輕安生起的過程,是首先於其頂上似有重的感覺,但無痛苦性,然後心粗重性得以除滅,心輕安性得以生起。之後,有一股風(即內氣)來入身中,身粗重性得以除遣,身輕安性遍滿全身。心輕安初起時,令心踴躍、歡喜,所緣性於心中顯現。身輕安起後,初起輕安之勢減退,有妙輕安在身中如影隨形,心踴躍性亦漸退減,心於所緣寂靜而轉。
  生起輕安獲得圓滿之“止”,也即是證得初禅之近分定(未至定)。《略論》250頁說:“獲得正奢摩他,亦是已得第一靜慮近分所攝少分定地作意。”此定之相有五,《瑜伽師地論》卷32(1366頁)中說:①依此可有能力善巧修習淨惑所緣(互間道伏惑,出世道斷惑)加行。②為“止”所攝護,能淨諸行(煩惱),雖行可愛境中,猛利貪纏不致生起,或雖少生起,稍加對治,即能除遣。③宴坐靜室暫持其心,強盛輕安快速生起。④不為嚴重的身粗重性(不自在隨欲性)所逼惱,也不頻繁地生起諸蓋煩惱。⑤雖從定出,輕安不滅。

  2、修觀
  觀,即是在修止成功的基礎上,對諸法無我之理進行觀察,乃至引生輕安。《略論》243頁中雲:“總謂安住止中,由觀察所緣之力,引生輕安所持之觀慧,即觀自性。”觀的修習,先應辨明無我正見,次乃於無我見安住不動,以至輕安生起。
  (1)辨別無我正見
  修觀,是要在定中觀察無我之理,故先應辨明無我之理,確定無我正見。如《略論》251頁雲:“《修次(中篇)》說,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思惟三種資糧。意謂依止彼資糧,抉擇了解真實義之正見,引生通達如所有性(諸法無我性)之毗缽捨那(觀)也。”對無我之理的闡釋,以中觀師說得最為透徹,因此應以中觀諸論來尋求無我正見。《略論》同頁雲:“其能遠離二邊解釋佛經甚深心要義之論師,顯密經中多授記龍猛菩薩(中觀師之鼻祖),故當依彼論而尋求正見。”
  又修觀之目的,即是要破除煩惱我執,所以應修習無我。《略論》252頁引《入中論》雲:“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修道者)先破我。”無我之見,分人無我與法無我,而修無我之次序應先修人無我,《略論》253頁中雲:“修無我之次序,則應先修人無我,次修法無我。……於人則易了解,於法上則難知。……故當先抉擇人無我而修。”
  今略說修人無我之義,以窺抉擇諸法無我之大要。觀人無我,應從四方面把握,如《略論》253頁中雲:“先抉擇人無我而修,此雖有多理,但初修業者,觀察四事最為切要。”一者決定所破——俱生我執所執之我(於身心總和上假立“我”為有自體),即所破法。二者要確定所破之我與自身所屬五蘊是一,還是異。《略論》254頁中雲:“彼堅固我執所執之我,倘於五蘊上有,與自五蘊為一,為異?離此二品,當知更無第三品。以凡有者,不出一、異二品故。”三者破“我”與五蘊是一。若所執我與五蘊是一者,此有三過:初過——所計無我應成無用,如《略論》254頁引《中論》(龍猛著)雲:“離於所取蘊,別無能取我,計蘊即是我,汝我成無用。”第二過——我應成多。《略論》中引《入中論》雲:“若蘊即是我,蘊多我亦多。”第三過——我應有生滅,這也違背了通常所執恆常之“我”。《略論》中引《入中論》雲:“若蘊即是我,我應有生滅。”計我與蘊是一有此三過,所以“我”與五蘊並非是一。四者破“我”與蘊異。若所執“我”與蘊異者,則離色等五蘊,應有我可得,然除色等一一蘊外,實無“我”可得。《略論》255頁中引《中論》雲:“我異所取蘊,是事終不然,若異應可見,可實不可見。”
  依上四義觀察,便知身心上全無俱生我執所執之“我”,此為初得中觀正見。若是宿世曾習此見者,則覺得如獲所遺珍寶,起大歡喜;若先世未曾修習,而今始是者,即覺如遺失極可愛物,生大恐怖。若俱無上二種感覺者,那麼是未得真實空見。

  (2)安住空見不動
  由上觀察,得無我空見已,然後於定中修觀如虛空,安住空見堅固不動。散心中修觀行住坐臥一切威儀動作,如幻如化。《略論》255頁中雲:“修習之法,有定中修如虛空,與後得修如幻之二。初謂如虛空,……此亦唯遮自相之我專一而修,而空見中堅固不動為主。二後得修如幻者,謂出四相觀察,破自相有之後,次余存何法,便覺行住坐臥一切威儀動作,皆唯分別假立,如同幻事,都無自性。”
  如法修習得人無我見者,然又了知業果所依之我並非全無,一切業果作用皆符正理。《略論》255頁中雲:“又善得人無我見時,雖無俱生我執之我,但業果所依之我則非全無。……唯由分別假立之我,即能作善惡業,受苦樂果,一切緣起作用皆應正理。”

  (3)輕安成觀
  對於“諸於無自性”之理生起定解之後,應在定散各種狀態中進行修習,若能引起生身心輕安,即是證觀。《略論》261頁中雲:“總之,當知生死、涅槃一切法,唯是分別假立,都無少許自性。生定解已,應善修習。修習之法,即如前說,定中修如虛空之空性,後得修如幻事。若時以觀察力引生身心輕安,彼定即成毗缽捨那(觀)。”
  3、止觀雙去
  止觀雙運的先決條件是先得止觀,《略論》261頁中雲:“若未先得止觀,則無止觀雙運之事,故修雙運必須先得止觀。”若修觀達到自然無功用運轉的程度,即得止觀雙運。《略論》同頁中又雲:“初得毗缽捨那,亦即獲得雙運。謂由前習慣性是奢摩他(止)為依止乃修觀察,若時由觀察獲得無功用運轉作意(11),即得雙運轉道。
  有關止觀雙運的的特殊,《略論》261頁引《般若教授論》雲:“其後即緣有分別影像,若時彼心無間無缺,相續作意,雙證二品,爾時說明止觀雙運轉道。”這裡指出了止觀雙運略具三種基本特征:一、無間缺,即依於觀察,止觀二種可隨意轉變,而中間無有間缺;二、雙證二品,即止觀二種都圓滿成就;三、相續,止與觀能相續運轉,但不是同時生起。對此三種特征,《略論》中也有簡要說明:“無間缺者,謂觀察後不須別修無分別住,即由觀便能引生無分別住。雙證二品者,謂緣無分別影像之止,與緣有分別影像之觀,二品俱證。言相續者,是依觀察修之毗缽捨那,與觀後安住奢摩他,非同時生。若由觀力引生真奢摩他,當知此奢摩他,有緣如所有性之擇法。毗缽捨那,與專注如所有性之三摩地奢摩他,相應而轉。”
  成就止觀雙運之三摩地,即可以無我、空性攝心而住,對破無明我執,因此便是出世無漏之定。
  以上對《略論》中的止觀修法略作說明,其它有關出世定的修法尚有多種,本文限於篇幅,不能一一介紹。諸佛子對此應由了知而身體力行,方能達到斷煩惱,了生死的修道目的。
四、由世間定到出世間定之轉變

  要成就出世間定,必須先修得世間定。如前《略論》中所述止觀修法所明,止是世間定(未至定),在止的基礎上觀無我真實之義,才成就觀,實現出世間定。這是在世間定中觀諸法空性,從而轉變成出世間定。此為實現由世間定到出世定轉變的方法之一。
  實現由世間定到出世定轉變的方法之二:是在世間定中對世間勝(上界定境)、劣(欲界五欲)諸法深見過患,生起厭惡;於清淨涅槃深生樂欲。如《瑜伽》卷二十(820-821頁)中說:“雲何入聖谛現觀?謂有如來諸弟子眾,己善修習世間清淨,知長夜中由妙五欲積集其心,食所持故長養其心,於彼諸欲生愛樂故,而於諸欲深見過患。於上勝境見寂靜德,彼於戲論界易可安住,謂於世間一切種清淨。於無戲界難可安住,謂於出世間一切種清淨,是故於彼厭惡而住非不厭患。又此住正法者,於無戲論涅槃界中心樂安住,樂欲證得。”此中聖谛現觀,即是無漏聖智現前。如《俱捨論頌疏》卷第二十三(42)雲:“世第一法無間即緣欲界苦,生無漏法忍,忍次生法智,次緣余界苦生類忍類智。緣集滅道谛,各生四亦然。如是十六心名聖谛現觀。”世間清淨,即是世間定。《瑜伽》卷二十(808頁)雲:“雲何世間一切種清淨?當知略有三種:一、得三摩地,二、三摩地圓滿,三、三摩地自在。”
  對世間諸法之厭患,即應於五處所以二十種相作意思惟。如《瑜伽》824頁雲:“彼以由厭俱行想,於五處所以二十種相作意思惟故,名善修治。”於五處修厭患者,《瑜伽》821頁中雲:“於己雜染相應,心生厭患;於己清淨不相應,心生厭患;於己雜染相應過患,心生厭患;於己清淨不相應過患,心生厭患;於己清淨見難成辦,心生厭患;於己清淨見難成辦,心生厭患。”對五處所以二十相思惟厭患,略解如下:
  一、於己雜染相應,心生厭患,此有三相,即於煩惱業生三種雜染相應而起厭患。
  二、於己清淨不相應,心生厭患。具三相,謂於涅槃、定、慧法體己身無故,名不相應。由此而起厭患。
  三、於己雜染相應過患,心生厭患。即由雜染體相應,便生三種過患:①生老病苦之根本,②生無暇處,③一切處生是無常性。因此生厭。
  四、於己清淨不相應過患有五,心生厭患:即於邊生、惡趣生、在家者諸無間業、出家者無量見趣、無始終之生死流轉等未能止息,生起厭患。
  五、於己清淨見難於成辦,其有五相:①清淨之見不能自然而生;②於所余事能獨自成辦;③於解脫事暫無能成辦;④不得無學清淨智見,或無生法忍,雖暫離諸惡,不名已作清淨;⑤必由清淨學、無學道證得無漏,才顯清淨。於
  此生厭。
  此上有十九相。第二十相者,發起堅固精進,欲證得彼由觀見雜染、清淨相應、不相應等故,心生厭患。
  先住世間定,後由生厭而進入無漏出世定,台灣楊郁文著《阿含要略》(43)“增上定學”中引《中阿含經》雲:“復次,比丘所行、所相、所標,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禅成就游。彼不受此行,不念此相、標,唯行滅息相應念想無欲具(俱)。彼比丘當知:我生此法,不退、不住亦不升進;我生此法能令我厭(慧、厭、離欲、解脫),如是不久,當得無漏。彼比丘應如是知。”
  在定中,於諸清淨涅槃生起樂欲,令定成無漏,此亦應對五因二十種相進行修習,《瑜伽》824頁中雲:“復有五因二十種相之所攝受,令於愛盡寂滅涅槃速疾多住,心無退轉,亦無憂慮。”五因二十種相者,依逆次因說:
  一、四善根(暖、頂、忍、世第一法)初能通達觀四谛故,此有六相:①謂於空、無相、無願加行中,能正了知我慢俱行心相能障現觀作意;②於作意俱行心中能捨我慢,令無間滅;③以無常等行如實思惟;④由多修作意故,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生;⑤我慢亂心獲永斷滅,證得心一境性;⑥於所得定如實了知。由如是能通達作意故必入聖谛現觀。
  二、所依定,即四善根所依止定,此由四相:①先以世間道得三摩地,令得自在;②於此定作意思惟,安住其心,入谛現觀;③若所得未圓滿、未自在者,即思惟舉、止、捨相;④安住其心。修此必入聖谛現觀。
  三、能除障礙,入現觀之門,此有二:①阿那般那念(數息或觀息);②四念住。
  四、攝受加行資糧,此有五:①離非所行處,捨離貪著;②依諸念住,樂斷樂修;③於晝夜分時時觀察自他所有盛衰等事,心生厭患;④修六隨念;⑤住四聖種(糞掃衣、常乞食、樹下坐、陳棄藥)。
  五、攝受方便,此有三:受持三藏,依師受教,於戒清淨作意思惟。
  由此五因二十種相攝持其心,心即轉入無漏,《瑜伽》829頁中雲:“由此五因二十相攝持其心,於愛盡寂滅涅槃界中令善安住,無復退轉,心無驚怖;謂我、我所今者何所在耶?當於如是心安住時,當知己名入谛現觀。”
  總之,由世間定轉入出世定,應如上說於世間修厭患相或於涅槃及相應法修安住相,正如《瑜伽》829頁雲:“此聖谛現觀義廣說應知,謂心厭患相有二十種,心安住相亦二十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以上對世、出世定的區別,二種定的各別修習方法以及由世間定向出世間定的轉變作了簡要介紹。佛子們應在修成世間定的基礎上,由厭患世間諸法欣樂清淨涅槃而進入無漏出世之定,以實現斷惑證真、超越生死輪回之宏偉目標。
  注釋:
  (1)、《藏要》第十冊,上海書店,1995年12月第二P111
  (2)、同上P112
  (3)、同(1)
  (4)、大正藏卷15 P217
  (5)、大正藏卷15 P213
  (6)、大正藏卷15 P214
  (7)、同(6)
  (8)、《藏要》第十冊。 P135
  (9)、《藏要》第十冊。 P154
  (10)、彌勒菩薩造,玄奘三藏譯,台灣佛陀教育基金會根據1917年9月南京刻經處木刻本制版,福建莆田廣化寺佛經流通處重印。P890
  (11)、同(10)
  (12)、佛陀密多撰,劉宋昙摩密多譯,收於大正藏卷15。 P332
  (13)、同(12)
  (14)、大正藏卷15。 P325
  (15)、姚秦鸠摩羅什譯,收於大正藏卷14。 P298
  (16)、鸠摩羅什等譯。收於大正藏卷15。 P287
  (17)、同(16)
  (18)、大正藏卷15。 P288
  (19)、同(18)
  (20)、同(18)
  (21)、同(18)
  (22)、同(18)
  (23)、同(18)
  (24)、同(18)
  (25)、同(18)
  (26)、大正藏卷15。P289
  (27)、同(26)
  (28)、同(26)
  (29)、同(26)
  (30)、同(26)
  (31)、大正藏卷15 P289—290
  (32)、大正藏卷15 P292
  (33)、同(32)。
  (34)、大正藏卷15 P293
  (35)、同(34)。
  (36)、同(34)。
  (37)、同(34)。
  (38)、同(34)。
  (39)、大正藏卷15 P293—294。
  (40)、《菩提道次第略論》西藏宗喀巴著,大勇法師、法尊法師譯於藏文,香港密乘佛學會、博益出版公司聯版,屬於“佛家經論導讀叢書”1997年4月。
  (41)、是說修觀必須經歷四個階段:即力勵運轉作意,間缺運轉作意,無間缺運轉作意,無功用運轉作意。這裡指修觀達到了“無功用運轉作意”的階段,功力已到了非常純熟的地步。
  (42)、《俱捨論》世親著,唐玄奘譯;《疏》唐圓晖造,福建莆田廣化寺流通處根據《佛教大藏經》影印。 P339
  (43)、台北東初出版社,1993年。 P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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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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