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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群疑(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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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結善緣怎麼講?



‘緣’是關系的意思。建立關系稱為結緣,彼此曾有交涉的關系稱為有緣,自利利他的關系稱為善緣,不涉私欲的關系稱為淨緣;造成眾多的善緣與淨緣,稱為廣結善緣。



因此,就有人在信佛、學佛之後,到處跑道場,見人就結緣,變成了疲於奔命、忙於應酬,毫無原則的護法、說法、弘法。如此出錢、出力而無自修的方法,也沒有固定的依止,從表面看,他們的確是結了很多人的善緣;但事實上他們對人、對己、對道場,都沒有做到比較深入有力或有效的幫助。雖然處處都可以看到他們,但不一定處處都需要他們;雖然許多人都可以接觸到他們,卻很少有人能真正從他們那兒得到有力的幫助。



這種結善緣的方式,就好比用一碗飯布施一個人,可以勉強吃飽,用一石米布施一個人,可以維持半年的生活;相反的,如果用一碗飯布施一百個即將餓死的人,結果是沒有一個人能夠活命。但是,若以此碗飯布施一個人,至少還能使這個人多活一天。因此,若以一斗米來布施一萬個即將餓死的人,固然是廣結了善緣,但結果是沒有一人能夠多活一天。所以,廣結善緣應該是有原則,且量力而為的。如果有力量救濟全世界而不虞匮乏,那就應該無限制、無分別地平等布施,無遠弗屆,無微不至;如果僅有微弱的力量,則應該集中起來,選擇急需援救和護持的物件。比如說和自己比較熟悉、親近、關系較深的人,即家人、親人、師長、友人等為優先;否則,自不量力地去廣結善緣,是不切實際的。



若從三寶的立場來說,廣結善緣是指無差別的平等布施。也就是用佛法教化眾生,有教無類,不論程度的高下、財富的有無、權勢的大小、地位的尊卑、智慧的深淺,對他們都是有求必應。因此,三寶接受一切供養,絕不挑剔;任何人只要發心供養,不論數量多少,也不論財物品類,都是以慈悲心、歡喜心來接收。此在釋迦世尊的時代,出家弟子便是如此,他們每日托缽乞食,挨家挨戶,貧富不拘,也

不拘食物的的種類、質量,有什麼就接受什麼,有多少就接受多少,直至滿缽或適量即止。這就是以平等心廣結善緣,又稱為‘一缽千家飯,廣度有緣人。’布施他人固然是結善緣,接受布施也是結善緣。



由於一般人的財力、物力、體力、智力和時間都很有限,所以如果盲目無原則地廣結善緣,不但效果不彰,還可能會招致無謂的困擾。有的情形是,雖然自己已竭盡全力,甚至已影響到家庭的生計、個人的健康,但所得的回應卻是令人怨憤、遭人猜疑,如此的結果更可能因此而喪失了信心和道心。世尊曾於《遺教經》中告誡弟子:比丘乞化人間,應如蜜蜂從花間采蜜,不得損傷到花朵的顏色與香味。因此,居士們若不自量力地廣結善緣,則三寶雖無意傷你,你卻可能因三寶而受到傷害,求升反墮,豈不愚疑!所以,護持三寶應該有中心、有重點、有原則。應救濟貧病,但也該有輕重、緩急之分,遠近、親疏之別,不能不切實際,一味地講求平等布施。



其實,原則性和重點性的護持、布施,也是廣結善緣的方式之一。例如:成就一人成佛,佛能廣度眾生,你也就間接地與一切眾生結了善緣。所以《四十二章經》中說:‘飯凡人百,不如飯一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飯持五戒者一人;飯持五戒者萬人,不如飯一須陀(初果聖人)。’乃至飯一已至無修無證程度的大解脫人,功德當然更大,以此類推。供養、布施、護持三寶,可分為兩個重點:



1、對於整個佛教的現在和未來有大影響的人、物及其事業的護持,就是廣結善緣。



2、對於你所尊敬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縱然是默默無聞,只要是值得你尊敬而願意護持的,就足以證明此人物已有潛移默化的功能,這也是廣結善緣。



由此二點可知:對於著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贊助護持,未必就是錦上添花;對於無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供養、布施,也不可以存有雪中送炭的念頭,最重要的是能夠掌握重點及量力而為。



‘結緣’和‘了緣’的意義何在?



佛教只說結緣和了業,那是指結善緣了惡業,沒有‘了緣’的說法。



結緣的意思,是對沒有善緣或善緣不足的人,使他主動或被動地接受世法的幫助和佛法的引導,大家增長善緣,彼此互助,走上學佛修行成佛的路。因此,盡自己之所知所能與所有,跟我們所接觸的人和眾生廣結善緣,是應該的。不過,結緣並不是投資,而是施予,不該想到回收。以一己之力廣結善緣而影響他人也廣結善緣,就是布施。小則能夠造福自己當下所處的社會,增進彼此的幸福;大則可以影響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成為人間淨土。



至於‘了緣’,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名詞,是由於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產生的誤解。本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對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也是對的,結果卻由男女彼此恩愛而衍生為彼此互欠,而既然互欠,就應該再來結為夫婦,互相償還,於是成為所謂的‘了緣’。流行於民間的武俠小說、神怪小說以及各種故事傳說,都有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等的說法。既是三世夫妻,那麼做了一世夫妻,應該還有二世;做了二世夫妻,也還有一世;要做完三世之後才能分手。有些民間信仰的鸾壇和乩童,以及無稽的命相和江湖術士,以如下論調告訴人:要了宿世姻緣,一定要和某人配為夫婦,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有些神棍也就藉此而說了一度緣、數日緣乃至數年緣,使異性受騙失身。



根據佛法,男女之間的關系既然有恩有怨,永無了期,那就不僅是三世七世而是無量世。所以《梵網經》說:‘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也可以說,任何異性都曾經是我的配偶,那是永遠了不完的恩怨。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婦是很少的,何況即使彼此有恩無怨也是情執;既有情執,就難以捨離,豈只是三世夫妻七世姻緣?應該是無量世的恩愛關系。唯有彼此因緣成熟而業力相當才能結為夫婦,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系稱為了緣,既為世法所不容,更為佛法所不許,那會使更多人受到不良影響,是造了更多的惡業。佛法說應結善緣而了惡業,凡是易於產生惡業後果的任何因緣,避之唯恐不及,怎麼還敢玉石俱焚、自毀毀人?因為非分的男女關系,都會為對方、為第三者乃至給更多人帶來災難,所以‘了緣’的傳說,不知害了多少人。



冤家宜解不宜結,不正當的、非分的、為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系,都應視為冤家相逢、惡業顯前,切勿聽信‘了緣’的說法,應該相信了業的觀念。那就是欠人的應該還,對所有逆境鼓起勇氣加以解決,還債越多負擔越輕。我們並不認為凡是男女關系都是造惡業,事實上正當的夫婦是人間倫理的基礎。但是,如果鼓吹了緣而影響善良風俗,那就是造惡業,不僅來生不能成為夫婦,更會遭受可怕的惡報。



出家人,不論男女,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引誘或試探。出家人都是凡夫,都不是離欲的阿羅漢,所以佛經中說男女之欲最可怕。如果追究我們每個人的過去因緣,都曾是無量眾生的眷屬;若要了緣,就得跟一切眾生繼續不斷地成為夫婦,根本不可能有出家的機會。因此,如果出家人也相信了緣,那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出家了。出家是以信心和願心做為支柱,自己願意出家,就要把男女關系視為惡因緣壞果報,不讓它永無盡期地繼續糾纏;應該拿出智慧之劍,斬斷男女的情執,這才算是真正的了緣吧!



神道設教也是佛教嗎?



不!不是的。但是,很多人由於神佛不分,把民間信仰視為佛教信仰的同類,而且佛教信仰中,也摻雜了民間信仰的現象,以致佛教被誤為是神道設教的亞流。



考察‘神道設教’的原意有兩種:一是《易經》所說的,君主順應自然之理以教化人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惑,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此如孟子所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在位的君主稱為天子,順應天命而治理國家,都是神道設教之意。二是利用鬼神以統治並教育人民,這是《後漢書》所說:‘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求助人神者。’前者的神道,即是代表自然法則的運行;後者的神道,是以特定的鬼神信仰,給予人類的啟示和指導。前者尚是理性的,後者即屬於盲從的迷信了。



中國的宗教,始終是在理性和迷信的交雜之中,繼續發展下來,所以從未產生過像基督教那樣的一神信仰,也沒有出現過理性主義的宗教,如印度傳來的佛教之被全面接受。雖然孔子主張‘不語怪力亂神’,中國的民間,乃至於士大夫階級和許多的君主,還會或多或少地接受鬼神信仰。所以,本文所謂的‘神道設教’,是指鬼神以神仙佛祖等名目,通過鸾壇的迎鬼降神、靈媒的鬼神附體所謂仙佛借竅等現象,而形成的民間信仰。但它的信從者,不一定僅是一般的庶民。



神道設教,常被稱為YIN祠的原因,是它能夠泛濫成災、惑亂人心,這種現象可能是真有鬼神的降靈,也可能僅是出於靈媒、乩童等巫師、術士的操縱。即使真有鬼神降靈,也會由於各類鬼神的福德、智慧的大小不同,善惡不定,而使同一個鸾壇或同一位靈媒,在不同的時候,接收到不同鬼神的降靈,而得到不同的指示。他們沒有統一的、穩定的所謂常經、常理、常法,所以,不能做為知識理論的標准和社會道德的依據。如果是出於靈媒、術士的操縱,那情況更為嚴重。他們能夠翻雲覆雨、顛倒黑白,也能夠救世濟人、益物利生,信從者越多,他們的‘靈力’越強。若為野心家所用,即成為亂世的禍種;清平之世,若為治世者所用,也可成為造福人群的力量。因此,自古以來對於神道設教的認識是:‘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神道設教雖能助人,亦能毀人,所以明智之士,都應抱著「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鬼神如小人,既不可以得罪,也不可以親近;鬼神出爾反爾、喜怒無常、善惡不定、邪正難辨。信之者雖然有若干的靈驗可觀,卻不是絕對的可靠;如果是出於靈媒、術士的蓄意安排,那就更為可怕。歷史上所謂妖邪亂黨、妖言惑眾者,就是出於如此的神道設教。



靈媒、術士的第一代,多系得之於偶然的降靈;他們的繼承者則需經過訓練,多半是選用兒童和少年,給予特定的技術訓練。從訓練過程中,使他們學會如何接受鬼神附體,在日積月累之後就會形成一種自然的習慣和反應。到時是不是真有鬼神的降靈和鬼神附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降靈時的儀式、氣氛和心理反應。在一定的儀式、氣氛之下,就有特定的心理反應,所以能夠接受操縱者的暗示,而以為是神的意志。靈媒若系成年人,他想什麼就會出現什麼;若系兒童,他會接受操縱者的暗示和平素訓練的灌輸而有所反應。所以這些現象可能是鬼神的降靈,也可能是精神病的患者,或者出於巫師、術士的安排。



巫者、術士、靈媒可能是讀過一些詩書的,也可能沒有受過教育。但有一個共同的現象,那就是他們的第一代,很少是訓練出來的,而是出於突然的鬼靈附體,即所謂仙佛借竅,為一些無名鬼神,冒替某一民間熟悉的神靈之名,用他們來做為表現靈力的工具。他們也真的能夠知道一些過去的事,並預言未發生的事件;能夠為人治病、勸人行善、教人免難,這就是為什麼一般人會‘信巫不信醫’、‘信神不信人’的原因所在。但在這種靈驗似是而非,可靠率很低,大概是百分之五十,最多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可是只要少數人經驗到受用,便會口口相傳,而造成香火鼎盛、信者蜂湧的現象。



靈驗的可靠率,多半也與求神者的心理有關。求助心切,便可從降靈的儀式和氣氛中得到‘靈力’的反應。靈媒、術士,也會在那些無名鬼神的指導下進修,進修越久,所知有關的宗教、倫理、道德、星相、醫卜等常識也越多。所以,他們能夠寫詩句、開藥方,也能說出各宗教雜陳的倫理觀及宗教觀,能夠使人信以為那是什麼大神降壇。其實,凡是鬼神都有一些報得的神通和感應的靈力。鬼神不需要經過學習,就能攝取當時現場中人們的觀念、知識、技術和學問,就地取材、隨取隨用。他們並沒有自己的理想,他們所要表現的,只是自大、自尊、我慢等態度。



如果是第二代的靈媒、術士傳承者,也就是前面所說的,從青少年和兒童中選擇而予以訓練。這些人多少要帶點神經質、敏感、多幻想等特性,經過一定技術的訓練、學習,再經過特定觀念的傳授、灌輸之後,就是沒有真的鬼神降靈,他們也能夠出口成章、落筆成文、看病處方、批示命相、預言凶吉等,這類的可靠率就更低了。唯因信仰者已經習慣了依賴這種降靈的所謂神示,也就很難以客觀的態度加以考察和追究。同樣的,類似這些受過專業訓練的靈媒等,在儀式進行時的神智恍惚,多半也無法分辨那些降靈運作的現象,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志,還是真的來自所謂仙佛借竅的鬼神靈力。



當然,如果是和他們自身的名、利、物欲、嗔愛等有關的話,他們必然知道是在借口仙佛借竅,而說他們自己想說的話。正由於這種原因,神道設教雖有其作用,卻不足以信賴。



佛教稱為無神論的意思是什麼?



這是宗教學上的一個專有名詞。世間有兩種無神論,一種是唯物的無神論;一種是佛教所說的無神論。



唯物無神論否定一切精神的獨立存在,也不信有鬼神的世界。而佛教所講無神論,是說諸法由因緣所生,宇宙萬物由眾生的共業所成,承認有精神、有鬼神,只是不以為有一位如一神教所說的全知、全能,主宰創造宇宙的,既是最初也是最後而唯一的神。



神的分類,從宗教學上,可分做多神、二神、一神、泛神以及無神的信仰。多神是一般的民間信仰,沒有組織、沒有體系,是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態,也是地域性的宗教型態。例如:中國民間的神,分做地方的、國家的。地方的又分做祖先神和自然神,它的名稱和形象,可以因地、因時而異;國家的神是全國和全民族的元祖或山川日月。



至於二神信仰,是把善惡分為兩種勢力。最初是兩個敵對民族各自將己方的保護神視為善神,而對方的則為惡神,後來經由各民族的統一之後而形成了二神的信仰,那便是惡神為魔鬼,善神為上帝;不過,既崇拜魔鬼,也崇拜上帝的宗教,在世界上只有波斯的祅教。基督教雖然也相信魔鬼和上帝永遠的存在,但是只拜上帝,不拜魔鬼,有二神教的內容,只取一神教的形式。



所謂一神教是說,萬物由一神所創造、控制、毀滅,神有大能、權威來主宰萬物,正如中國人所稱為的造物者,基督教所說的耶和華。基督教雖然也相信有天使、天子、天女、天神,那是唯一上帝的扈從,也是唯一上帝的創造物,不可能成為上帝的繼承人和與上帝相等地位的另一位大神。



至於泛神,是哲學家所相信的理念之神,它是宇宙的本體,自然的法則,並沒有人格的形象,卻是萬物所出生和所回歸之處;神不能有意志地愛人,人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和敬愛神。



至於無神,本文剛才已說有二類。一是唯物論的無神,認為宇宙人生的一切現象,都是由物質運行所產生,除物質的活動之外,沒有離物質而存在的靈體。人在出生以前,沒有過去,死亡之後,沒有未來;如果說有,是肉體遺傳的源頭和延續。對個人而言,人死如燈滅,縱然也承認人在世間時所發揮的精神力量,不論是學術的、政治的、藝術的,都能夠影響於後世;但那是物質,而不是精神。人能夠懷念古人,古人卻不知道我們懷念他,因為他們根本已不存在;懷念古人不為慰靈,乃為見賢思齊的自勵勵人。



佛教的無神論主要是基於諸法從因緣所生的現象,說明眾生是由業力感得的果報。每一眾生,各自造業,個別受報,而許多眾生,於往昔生中,曾造無量業;同類的業因,感同類的果報,出生於相同的環境,這就是佛說眾生無盡、世界無窮,是眾生的自作自受。



我們的世界屬於太陽系的范圍之內,是由地球人類及生於此界的其他眾生,往昔的共業所感,並不如一神論者所說是神創造而來。而對於神的認識及神的需求,實際上是因人的需要而有。全知的一神不是真的,但不能說他即等於無神,從信仰者說,他是有的;從被信仰的神而言,他可能是大力的鬼神,大福德的主神,或來自於他方世界的天神。他們不只有一個,因此,一神教的信仰者們,本身就有分裂,對於一神的形象、理解和感受都不一樣,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因時而異;因此一神信仰,其實是多神信仰的升格。



佛教的無神,並不否定多神、二神,乃至於一神的信仰和作用,只是把它們當做眾生的類別,所以《華嚴經》、《地藏經》,乃至於《阿含經》等,都講到鬼神。佛教不是‘無鬼神論’者,而是不以為有獨一無二主宰宇宙的創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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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