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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一生孝順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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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1881—1936)的母親姓魯,出生於紹興鄉下一個封建家庭。魯迅去南京求學時,母親給他訂了親。女方叫朱安,是個沒有文化的纏足姑娘。魯迅請求退聘。但他母親堅決不同意,說退聘有損兩家名聲,會給女方造成嫁不出去的痛苦。魯迅要求朱安放足讀書,但對方都沒有做到。

1906年,魯迅在日本留學接到母親的信,說她患病要魯迅回紹興探親。其實母親沒有患病,只是聽到謠言,說魯迅在日本有了妻子,所以趕忙讓他回家聚親。 7月初,當魯迅趕回家中,只見客廳張燈結彩,中間貼了張大紅紙喜字,一切都明白了,為了不使母親傷心,魯迅默默接受了母親的安排,奉命完婚,行禮如儀。入洞房那天晚上,魯迅對著新娘一言不語。第二天清早,他就獨自搬進了自己的書房,過了三天,他離家回日本了。

  青春時期的魯迅就被“母命難違”的封建禮教剝奪了男女情愛的權利。他曾對許壽裳說朱安“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的供養她,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其實,魯迅何嘗不知道愛情,但是他不願讓母親為難,他那尚未萌芽的愛情種子就被禮教的“惡魔”吞噬了整整二十年,直到後來他同許廣平同居為止。

  魯迅出於對母親的愛,寧肯犧牲自己,吞下了“無愛結婚”的苦果。他毫無怨言,一如既往地孝敬母親。

1919年,魯迅在北京教育部任職,他買下了八道彎的房子。先同二弟周作人夫婦遷入,然後回紹興接母親和朱安來京安居。三年後,因遭到周作人夫婦的侮辱、攻擊,他不得不離開母親,帶著朱安另住磚塔胡同小屋。

  不久,魯迅看到65歲的老母親在周作人家得不到一絲溫暖和照顧,時常受到二兒媳婦的閒氣。他再向各方借貸,買下阜成門內西二胡同一座四合院,將母親接了過去,讓老人得以安度晚年,直到85壽寢。

  在魯迅接母親到阜成門家中後,他曲盡孝道,將最好的大房子讓母親住,自己則獨居屋後一間簡陋的小房充當書房兼臥室。他那時已經四十余歲。但還是像小時候一樣,外出上班,必去母親處說聲:“阿娘,我出去哉!”回家時必要向母親說聲:“阿娘,我回來哉!”每當晚餐以後,他總伴著母親聊一會天,然後回到書房工作。他每日領到薪水,照例要給母親買她愛吃的糕點,讓老母挑選後,才將剩下的一下部分留下自用。除了交出一個月的家用,還給母親一月26元零花錢。如此種種,在魯迅生活中已成為一種做兒子的規矩。

  魯迅的母親非常愛看舊小說,她不時要魯迅提供。魯迅或自購或托人代買,將一本本小說如鴛鴦蝴蝶派作品,張恨水的章回小說,源源不斷地送到母親手中,即使她後來去上海,仍不斷地給母親寄書。除了書籍、還寄羊皮袍料、金華火腿等衣物食品,每月的家書也從不間斷。

  有一次,他母親為修紹興祖墳之事寫信給魯迅。信中說這筆錢應該三個兄弟共同分擔。魯迅立即回信說,這筆費用他早已匯到了紹興,要她不必向二弟周作人提起,“免得因為一點小事,或至於淘氣也。”魯迅情願自己節省,也不願使母親淘氣。他母親看到此信後,十分感動,對人說:“他處處想得周到,處處體諒我這老人。”

魯迅少時父親病故,家道中衰,幾十年來他把供養母親和整個家庭生活的重擔壓在自己肩上。他時常對人說:“我娘是受過苦的,自己應當擔負起一切做兒子的責任。”另一方面,他母親也對人說魯迅孝順:“他最能體諒我的難處,特別是進當鋪典當東西,要遭到多少勢利人的白眼,甚至奚落;可他為了減少我的憂愁和痛苦,從來不在我面前吐露他難堪的遭遇,從來不吐半句怨言。”

偉大的文化戰士魯迅,他一生對母親至愛至孝,體現了他偉大的人格和崇高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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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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