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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濟群法師:佛教在商業浪潮中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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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瞬息萬變的時代,稍稍不慎就會被社會淘汰出局。由此而帶來的危機感,使得人們比以往任何時期都更浮躁,甚至在未及思考之際,就被整個時代拽著往前跑了。究竟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在奔向哪裡呢?我們不能否認發展的意義,但如何發展卻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在世人的心目中,寺院乃紅塵不到之地。事實上,在這個開放的時代,寺院要保持自身的神聖性和純潔性並非易事。所以說,佛教也同樣存在著何去何從的抉擇:是與時並進,還是閉關自守?由此還衍生了更多的具體問題:從寺院經濟的來源和使用,到僧人對待財富的正確態度等等。帶著這些問題,本刊記者安隱采訪了濟群法師。 一、商品經濟與寺院清淨 本刊記者: 在今天,發展經濟幾乎成了一個人人關心的話題。法師長期從事通俗弘法,對社會問題始終非常關注,您是如何看待這一現象的呢? 濟群法師: 今天的社會是一個商品社會,雖然民眾生活因此得到了改善,但一味發展經濟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包括生態環境的破壞,社會道德的下降,純樸民風的失去。而所有這些,無論對於社會還是個體都非常重要,同時也是金錢無法取代的。所以,面對這樣的社會現實,我更多的是感到憂慮。我並不否定發展經濟的作用,但更關心整個社會的健康發展。我希望社會能夠全面而和諧地發展,而不是單一的、片面的,甚至是以付出巨大的代價為前提。 本刊記者: 在人們的心目中,寺院是神聖而清淨的,它不僅是僧人的修道之地,也是民眾的精神家園。那麼,在商品經濟的浪潮中,寺院這樣的宗教場所是否也會受到相應的影響? 濟群法師: 寺院不是世外桃源,作為社會的組成部分,自然也會受到經濟浪潮的影響。尤其是國內的寺院,多數已成為旅游點。而政府又將旅游業作為發展經濟的重要舉措,這也在客觀上帶動了寺院的經濟發展。這些年來,寺院的生活條件普遍得到了改善,但寧靜的環境和純樸的道風也在逐漸失去。在一些地區甚至出現了商業化的傾向,這是讓我最為擔心的。 本刊記者: 法師曾將佛教發展中存在的誤區現象總結為鬼神化、來世化、哲理化和學術化,作為一種新的發展動向,商業化是否也會對佛教的健康發展構成同樣的危害? 濟群法師: 北京有位居士讀到《人生佛教在當代的弘揚》(發表於《人世間》創刊號)之後,對我在文中總結的這幾點誤區現象深表認同。他在來信中還提到:目前,教界原有的問題尚未解決,更出現了商業化的現象。可見這一問題已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 我認為,佛教走向商業化,其實就是走向世俗化的表現。在發展經濟的大氣候下,很多寺院從發展旅游到發展各項服務行業,甚至連經忏佛事也演變為明碼標價的貿易活動,帶有強烈的商業色彩。長此以往,佛教主體的神聖性將越來越淡化,最後可能就和世俗沒什麼區別了。如何避免佛教的商業化和世俗化?是當今教界應該探討的首要問題。 本刊記者: 如果寺院也走向商業化和世俗化,我們就將失去最後一片淨土,這既是佛教的不幸,也是社會的不幸。在這個物欲橫流的時代,寺院應如何保持自身的純潔?而僧人又應如何自處? 濟群法師: 我覺得主要應從兩個方面著手進行:首先是把握好開放的尺度,其次是加強僧眾乃至整個僧團的自身建設。 作為出家人,和社會的接觸要保持一定距離。現代社會的誘惑太多,用一句通俗的話來說就是紅塵滾滾,所以現代人修行比以往任何時代都要難。在過去,一道圍牆就能保障寺院的清靜;而今天,電視、電話、網絡都能突破圍牆的阻隔。除非具備很深的定力,否則單靠個人力量,的確很難抵擋世俗的沖擊。而一個如法的僧團,就是抵擋塵世的一座堡壘。所以生活在僧團中,遠比獨自居於精捨更有利於修行。 而作為僧團來說,想要完全封閉起來,顯然也是不現實的。因為學佛的目的不只是為了自身解脫,同時還要利益社會,這就必須與社會保持溝通。但在面向社會的同時,要把握好開放的尺度,尤其要加強對電視和網絡的管理,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地點內對僧眾開放。 同時要進一步加強道風建設,通過戒律和禅修來提高僧人的自身素質。只要信心道念堅定了,就能明確作為出家人的本份和職責是什麼,自然也就有能力抵制社會的種種誘惑,從而自覺維護個人乃至僧團的純潔性。而這一點,正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二、關於寺院的經濟來源 本刊記者: 寺院是個特殊的團體,少至幾人,多至幾百人。要維持數百人的生活,必須有相應的經濟實力作為保障。那麼,寺院的主要經濟來源靠什麼? 濟群法師: 在早期的佛教僧團,僧人們以乞食為傳統,物質生活非常簡樸。 而中國傳統的寺院,經濟來源主要靠信徒的布施。同時,寺院早晚普佛,為信徒消災或超度,也能獲得一些供養。除此而外,部分寺院還擁有作為寺產的土地,尤其是禅宗寺院,地處山林,僧人通過農業生產自給自足,農禅並重。百丈禅師“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名訓,便是禅家生活的典范。 改革開放以來,許多地處名山大川的寺院都成了游覽景點,這無疑大大增加了寺院的經濟收入。除經忏佛事和信徒供養比以往更豐厚之外,又增添了門票和服務行業的收入。寺院收入因此有了一定的穩定性,並獲得了經濟自主權。即使沒有信徒的供養,也能維持寺院的基本開支。 本刊記者: 法師剛才提到門票收入,關於這一點,曾經有不少人提出疑問,並以教堂不收門票作為例證。那麼,寺院為什麼要收取門票呢?這麼做是否會傷害到信徒的宗教感情? 濟群法師: 寺院收取門票的確是中國社會的特殊現象,但其中涉及到歷史遺留問題。十年浩劫中,只有一部分寺院作為名勝古跡保留下來,並轉入文物和園林管理部門,成為養活許多職工的國家單位。因此,收取門票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宗教政策落實以來,寺院雖被教界逐步收回,但大部分又作為旅游點而開放。這就需要招收大批工人以維護環境衛生及管理方面的工作,少則幾十人,多則幾百人。而寺院大多為古建築,每年都需要大量的維修資金。僅這兩項,沒有門票收入就無法維持。否則,寺院的旅游業恐怕也就無法展開。事實上,不僅是佛教的寺院,包括道觀、清真寺等宗教場所,往往也同時是開放的景點,也都在收取門票。 作為寺院來說,如果能夠將這樣的收入合理支配,除保障寺院維修等各項基本開支外,將多余部分用之於慈善和弘法事業,以此造福社會,那麼門票也算是用得其所。從另一方面來說,到寺院的有相當部分是游客,大多還沒有支持公益事業的覺悟,買一份門票也可作為間接的參與。
本刊記者: 因為旅游業的開展,寺院也成立了相關的服務行業,如小賣部及素菜館等等。作為出家人來說,是否可以從事相關的經營活動? 濟群法師: 服務行業是旅游點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也是現代寺院所特有的。宗教政策落實之初,寺院剛從有關部門接收過來,管理工作尚未到位。於是部分寺院便讓僧人直接參與服務工作,這種現象至今還沒有完全杜絕,尤其是在一些內地寺院。如果僧人長期從事服務工作,僧寶的形象能建立起來嗎?而頻繁接觸社會,自身修行更會受到一定的干擾。因此,僧人直接從事服務行業,絕對是不合適的。 如果從方便大眾的角度出發,寺院成立一些相關的服務行業,由在家信徒來從事經營,倒也未嘗不可。同時,寺院也可將此作為弘法的一種方式,如以素食館來推廣素食,以佛經流通處來普及佛法,但決不能單純以盈利為目的。 本刊記者: 宗教用品是神聖的,《梵網菩薩戒經》明文規定“不得販賣佛像佛經”。之所以這樣要求,就是為了維護宗教的神聖性。可現在很多寺院都設有佛經流通處,把佛像、佛經當作商品一樣流通。這種做法是否違背了經意?是否有損於它們的神聖性呢? 濟群法師: 傳統的經書流通方式主要是捐款助印和結緣流通。佛像代表著佛寶,佛經代表著法寶,自然不能以世間的金錢來衡量,更不能作為商品來買賣。但捐款助印和結緣流通畢竟還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基本只能面向教內的信徒。設立佛經流通處,可以使更多的人有緣接觸佛法;而收取一定的工本費,也可以有更多的資金用於經書流通。再者,現代人有這樣的心理,對於免費贈送的法寶往往不知珍惜。所以現在的佛經流通,除免費贈閱的傳統外,也開始采取有償流通的方式。對有些人而言,佛經通過結緣的方式才能保有它的神聖性;對另一些人而言,唯有花錢請來法物才認為是有價值的。所以,我覺得關鍵不在於免費還是收費,而是看出發點在哪裡,看采用哪種方式的弘法效果比較好。只要目的不是為了盈利,不妨兩種方式都用。 本刊記者: 以通常的標准衡量,經濟獨立是個人或企業能否立足於社會的重要標志。那麼,僧團的經濟獨立,對於佛教的健康發展而言,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 濟群法師: 寺院的經濟獨立,在一般人看來似乎應該是件好事。有了穩定的收入後,出家人就不必為衣食操心,能夠安心辦道,寺院也有實力從事弘法事業。但我們應該認識到,經濟獨立並不是憑空而有的,而是付出了相應的代價。隨著旅游業的發展,僧人必須忙於應酬、接待、管理等各種相關事務,不僅影響到個人的修學,也影響到整個僧團的精神面貌。 另外,寺院的經濟獨立,也使得僧團擺脫了對居士的依賴。在以往經濟不獨立的情況下,僧團與社會乃是施主與福田的關系,這就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並促進了佛教的健康發展。台灣教界之所以能將弘法活動開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大有競爭之勢,經濟不獨立也是原因之一。只有弘法活動開展得好,寺院才能吸引更多信徒;而信徒多了,供養豐厚了,又能促進弘法活動的開展。相反,大陸的很多寺院經濟非常獨立。因為寺院擁有獨特的人文及自然資源,所以通過旅游及服務行業來獲得經濟收益,顯然要比開展弘法活動更直接、更簡單。於是從事旅游及服務行業反而成了某些出家人的基本職責,從而忘卻了出家人“弘法為家務”的本份。但需要警惕的是,長此以往,很可能使僧團失去教化社會的功能,從而喪失其不可替代的功用,成為一個世俗的團體。 本刊記者: 前面法師曾經談到,佛教要避免世俗化的傾向,現在又談到走向社會的問題。如何才能把握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呢? 濟群法師: 走向社會與世俗化是兩個問題。關於這一點,首先要明確的是,作為僧團的根本職責是什麼。也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我們才能在走向社會的過程中避免世俗化的傾向,而在保持佛教主體性的同時更好地服務於社會。 僧人不僅要追求解脫,更要擔當民眾的精神導師。正因為如此,僧寶是人間福田。僧伽布施信徒以法,施主供養三寶以財,這就使佛法有更多的機會普及到民間。而僧伽在接受供養的同時,也是在提醒自己對社會負有什麼樣的使命。在南傳佛教地區,佛教非常普及。過去我們總以為,小乘佛教只是自了漢而已,唯有大乘佛教才能普度眾生。事實上,在泰國、緬甸等地,佛教對社會生活的影響遠遠超過漢傳地區。究其原因,應該和僧團依賴於民眾的供養有相當關系。所以,僧團依賴供養而生存,對佛法的推廣具有非常特殊的意義。 本刊記者: 說到供養的問題,是否所有僧人都有資格接受供養?社會有按勞取酬的規則,我想知道的是,僧人在接受供養方面是否也有某種限定? 濟群法師: 在佛教中,比丘又名乞士,顧名思義便是以乞食為生:一方面是乞食以資色身,一方面是乞法以資慧命。而證得阿羅漢果位才為應供,即有資格接受供養的人。相比之下,凡夫僧為了資養色身,堪能辦道,當以慚愧心接受供養。 從另一角度來說:只要是真正追求解脫的出家人,就可以接受供養,因為他們已放棄世俗追求而獻身於覺悟之道。在早期的印度,各種宗教師大多奉行乞食的方式,而沙門乞食是倍受人們尊重的。但如果出家發心不正,不能住持並弘揚佛法,而又品德惡劣或貪著供養,這種人就沒有資格接受供養。 本刊記者: 經忏佛事也是許多寺院的重要收入之一,和接受供養的不同在於,它往往帶有明顯的商業色彩。據說在某些地區,甚至有人假扮僧人從事此項業務,可見市場需求很大。不知法師是如何看待這一現象的? 濟群法師: 經忏是誦經和忏悔的結合。佛教傳入中國後,祖師大德們依據大乘經典中的忏悔法門編寫了很多忏法,以此作為個人修行的前方便。因為罪業不曾忏淨之前,修行過程中往往會出現障礙。其後因民眾的需求,經忏也逐漸開始用於為他人祈福消災或超度亡靈。這本是僧人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並非貿易關系,更非生財之道。 但隨著這種需求的普及,經忏也逐漸變質。教界還出現了專門從事經忏活動的經忏僧、經忏道場,以此謀取利益。久而久之,不僅會荒廢自身的修行和道業,還會在不知不覺中沾染商人習氣,甚至由追求解脫轉向追求金錢。經忏道場多半道風不好,僧人腐化現象也非常嚴重。所以說,將經忏作為明碼標價的貿易活動,是違背佛教精神的。 三、寺院經濟的合理使用 本刊記者: 現在的寺院顯然比以往富有多了,那麼這些財富的所有權應歸屬於何人?在經典中有沒有關於這方面的規定? 濟群法師: 寺院的財物通稱三寶物,也就是屬於三寶所有,分別為佛物、法物、僧物。佛物是佛陀在世時信徒供養他老人家的,只有佛陀本人才有資格享用,現在則可用於莊嚴佛像;法物是用於佛法的流通;而僧物則是用於僧人的生活。在戒律中,又把僧物分為四類:一是常住常住,屬於僧團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土地,僧團中的任何僧人都有權享用;二是十方常住,屬於十方僧人所共有,如衣服、糧食、用具等等,十方僧人都可以享用;三是現前現前,是指施主指定了供養范圍的物品,只有在此范圍內的僧人才可以受供;四是十方現前,也就是施主並未有具體限定,只要在場的僧人都可接受這份供養。中國的寺院也稱為十方叢林,也就是說,僧團的財產屬於十方僧人共有。只要你是合格的僧人,就有權參加任何僧團的活動,有權享用任何僧團的財物。但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對於寺院的財富,任何僧人都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都不能將之占為己有。 本刊記者: 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比如某位出家人通過個人努力修建了一座寺院,或是從師父那裡繼承了寺院,他們能否獲得寺院的所有權?據說在海外,一些寺院就屬於個人名下的財產,並得到了法律的認可,甚至因此而出現了買賣寺院的現象。不知這種情況是否如法? 濟群法師: 無論通過什麼方式建成的寺院,都應屬於十方所有。個人以任何名義占為已有,都屬於盜用常住物,罪過是很嚴重的。佛陀在世時度化了很多長者,他們信仰佛教後,將大量土地和精捨布施給僧團,供僧人修道之用。所以,作為僧團可以很富有,但它屬於十方僧人,而不是某個僧人。過去,十方叢林的住持往往是定期更換的,三年或五年一任,或通過前任方丈指定,或通過十方選舉產生,一般不會發生個人占有寺院的情況。 但中國除了十方叢林之外,還有一種子孫寺廟。寺院住持由師徒間代代傳承,類似於古代的家族制度。而僧人繼承一座寺院,或通過個人努力修建了一座寺院後,寺院財物似乎也成了寺主的個人財產,現在海外很多寺院就有類似的情況。如果有一天,寺主不想過出家生活了,甚至可將寺院通過法律程序出賣或轉讓。即使這種做法能得到法律的認可,但卻嚴重違背了戒律的規定,絕對是不如法的。 本刊記者: 雖然寺院財物不屬於個人所有,但作為一個寺院的住持,是否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任意處理這些財物?換句話說,在使用財物的問題上,戒律中是否也制定有相關的原則? 濟群法師: 如果是供養的財物,首先要考慮施主而不是住持的意願。施主希望將其用於寺院建設,那麼就應用於寺院建設;施主希望將其用來齋僧,那麼就應用來齋僧。不可隨意違背施主的願望,如果確實需要作出一些調整,也要事先征得施主的同意。 財物的合理使用是一件大事,許多團體的矛盾乃至貪污腐化,都是因為財物分配不均引起的。佛陀深知眾生的貪著所在,因而在戒律中就財物問題作了非常詳細的規定。比如在接受信徒的供養方面,哪些東西可以接受,哪些東西不能接受;而在財物的擁有上,僧團可以擁有哪些財物,個人可以擁有哪些財物等等。此外,僧團的財物要平均分配,“六和精神”中有一條是“利和同均”,說的正是這個問題。當然,僧團也講究長幼次第,要優待年高臘長及德高望重的人,在平等的基礎上建立相應的差別。 本刊記者: 在企業中,財產主要用於維持企業的運轉和再發展。僧團又是如何支配它的財富呢?是否也會涉及到再發展的問題? 濟群法師: 僧團的財富首先應用於僧人的基本生活,如衣、食、住及醫療等基本保障;其次是寺院的維修及設施的健全。至於發展,我認為應當大力開展弘法及文化教育事業。佛教能否得到普及推廣,能否健康發展,關鍵在於有沒有住持佛法的人才。自解放以來,佛教人才就已出現斷層,所以教界應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來發展教育事業;同時積極開展佛法普及工作,因為社會是提供僧才的土壤。在經濟力量許可的情況下,還可以致力於慈善、環保等公益事業,協助政府開展精神文明建設。 本刊記者: 但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中,一向都是僧團接受社會的供養。如果將僧團的財富用之於社會的慈善事業,是否符合戒律的精神? 濟群法師: 佛教有聲聞乘和菩薩乘之分,兩者身份不同,要求也不同。聲聞乘所發的是出離心,以追求解脫為目標,少事少業為原則。所以在聲聞的戒律中,比丘依乞食為生,身無長物,生活所需都來自十方供養。他們擁有的只是對法的追求,自然也不會有多余的財物布施給社會。而僧團的財物,都是施主供僧人修道所用,本身有明確的意願,不便挪作他用。再者,供養出家人的財物,普通人也沒有福報去消受。從這幾方面來說,僧物的確不可用之於社會。 但菩薩所發的是菩提心,是以自利利他為目標。所以菩薩要多事多業,多希望住。在菩薩道的六度四攝中,都是以布施為首,包括法布施和財布施。以往寺院經濟不能獨立,自顧尚且不暇,自然也就沒有救濟社會的能力。而佛教存在的意義,關鍵還是以法布施,開示迷蒙,所以也就不鼓勵僧團致力於財布施。長期以來,漢傳佛教雖然弘揚的是大乘,但僧人的修行生活還是受到解脫道的影響。所以在很多僧人的觀念中,總認為僧團的財富不應用於社會。但現在情況發生了變化,僧團已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如果在維持僧眾生活和開展教育、弘法事業之外,還有能力以實際行動救濟社會,我認為,這麼做完全符合大乘佛教慈悲濟世的精神。 四、僧人的經濟生活 本刊記者: 在《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管理體制》一文中,法師曾經談到“僧人是無產者”的問題。過去有句口號叫做“無產階級最光榮”,但改革開放後,僅僅是幾年的時間,人們就將生活目標轉向了有產階級。對於僧人來說,為什麼要自覺選擇這種“無產者”的生活方式? 濟群法師: 出家是對私欲占有的勘破,是對世俗生活的放棄。所以,僧團雖然可以很富有,但僧人本身還是要奉行簡單的生活原則,這包括物質生活和人際關系兩個方面。因為豐厚的物質生活和復雜的人際關系,都容易使我們產生染著的心理。所以,佛陀對僧人能夠擁有的財物有一定之規:如三衣一缽,日中一食。雖然時代不同了,僧人的物質生活早已超過了這一標准,但還是要以簡樸為原則。因為無產,也就不會有由此而來的牽掛和得失,避免了很多無謂的煩惱。 本刊記者: 據說現在有些僧人還為自己購買保險,這是因為“無產”帶來的擔憂嗎?過去的僧人“一缽千家飯”,簡單到幾乎一無所有,為什麼反而沒有生存的擔憂? 濟群法師: 這多少也是受到社會的影響。社會從原有的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這種轉型帶來了競爭,帶來了變化,也帶來了壓力。於是很多人紛紛購買保險作為養老保障,包括個別出家人,也擔心將來生活沒有保障,於是就有買保險、買精捨的現象出現。 是否現在的僧團已不能給出家人提供生存保障?或者說,出家人應以什麼作為保障?過去叢林中有句話叫做“生歸叢林,死歸塔”,生死的歸屬都解決了,還有什麼可以擔憂的呢?從前的僧人雖然生活清苦,但他們真正關心的只是道業能否成就,因而不會有其他後顧之憂。所以,我認為,既然選擇出家作為自己的人生追求,就應以修學佛法為重,而不必像社會上的人那樣考慮生計問題。當然,有些擔憂是可以理解的,現在部分寺院對老年僧人照料得不夠細致,難免使一些年輕僧人對未來產生擔心。 本刊記者: 為了出家人能夠安心辦道,教界是否有必要建立一些相應的保障制度呢? 濟群法師: 作為寺院來說,應盡力為僧人提供如法的修行及生活環境。此外,教界最好建設一些佛教安養院,既使老年僧人得到應有的照顧和醫療保障,也能為部分老年信徒提供服務和臨終關懷。過去的寺院有如意寮,就是用來安置患病的僧人,使其得到應有的調養。 不僅如此,僧人在不同階段還需要不同的關懷。對於年輕僧人,應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尤其是沙彌和新戒比丘,這關系到他們能否成長為合格的僧人。對於管理階層的僧人,每年則應安排一段時間讓他們退下來靜修或外出參學,一方面能使他們調節身心,一方面也能使他們有機會提高自己。 五、商業經濟中的信仰問題 本刊記者: 很多佛教徒都認為造大佛、蓋寺院的功德最大,以致各地蓋廟成風。法師又是如何看待這一現象的呢? 濟群法師: 在十年浩劫中,寺院的建築和佛像都受到毀滅性的破壞。所以在一定時期內,大力恢復寺院建設是非常必要的。但今後的任務應著眼於人才培養和弘法事業,這才是佛教的內涵所在。如果無視對佛學的繼承,對佛法的弘揚,寺院就會成為沒有靈魂的軀殼,道場就會成為旅游參觀的景點。結果可想而知:寺院雖然越來越莊嚴,佛教卻越來越世俗。 在經律中,明確規定出家眾的根本是修行並住持正法,而修廟造塔則是護法居士的職責,以此培植福德。如果出家人熱衷於福田,乃至發展旅游,豈非本末倒置?事實上,正是在這樣的錯誤觀念引導下,信眾也往往只熱衷於蓋廟造大佛,而不重視對弘法事業的參與。所以,教界應對信徒和社會大眾善加引導,讓他們認識到開展教育和弘法的重要性。
本刊記者: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興起了引進外資的熱潮。據說此項舉措已波及教界,也就是由企業參與寺院建設。當然他們的目的和信徒不同,只是作為一個項目來投資,希望以此獲利。從寺院這方面來說,在募集資金困難的情況下,能否采用這樣的方式來建設寺院? 濟群法師: 企業投資蓋廟,的確是新生事物。將修建寺院當作一種商業行為,大概也只有在今天,在這個一切都可以成為商品的時代才會出現。這種現象實在太特殊了,特殊到在戒律中還找不到相應的規定。自古以來,寺院都是信眾無償捐建的。他們基於對佛教的信仰,基於對三寶的熱忱,捐資蓋廟供僧伽用功辦道。僧人生活在寺院中,只需專心修行或弘法,不必考慮寺院的收入是否可以收回投資。再者,寺院應屬於三寶所有,如果有企業參與其中作為股東,他們又算是哪一寶呢? 對於這個問題,我只想說兩點:首先,商人投資蓋廟,將其作為商業行為來操作,是對宗教神聖性的玷污;其次,作為教界,我們寧願寺院蓋不起來,也不能走這條路。所以,此風不可長! 本刊記者: 隨著社會的多元化,人們對命運越來越感到難以把握,於是看相算命之風又卷土重來,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尤甚。由於民眾對佛教的無知,使得許多人將出家人視為相士,的確也有些出家人乃至寺院都在從事這一行業。這種做法是否違背戒律?或者也是弘法的一種方便? 濟群法師: 曾幾何時,算命看相被斥為封建迷信活動而幾近絕跡。但近年來,在民間大有復興之勢,很多人趨之若鹜。於是有些僧人便投其所好,將算命看相作為創收之舉。事實上,佛經中明文規定出家人不得為人算命看相,尤其是通過算命看相來謀利,是屬於邪命的范疇,即不正當的謀生手段。當然,若不是以獲利為目的,而是將此作為弘法的方便,通過佛法來說明命運的前因後果,從而引導他人止惡行善,引導他人學佛,又另當別論了。 本刊記者: 現在來寺院燒香拜佛的人很多,但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帶著個人私欲來祈求佛菩薩的保佑。用法師的話來說,就是和佛菩薩做生意。如果帶著這樣的功利心來禮佛,能否解決他們的問題呢? 濟群法師: 今天,生活中不確定的因素越來越多。過去能夠影響生活的因素,可能只局限於人們所在的村莊。隨著全球化的到來,世界任何角落發生的事情,都可能改變我們的生活。9·11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若是古代,遠在美國發生的事情,對中國人來講至多只是個故事。現在的情況卻不同了,9·11事件對世界經濟造成的影響是眾所周知的,當然也包括中國。所以,今天的人對前途往往感到很茫然,於是希望在宗教中尋找依賴。拜佛燒香的人裡,大多帶著強烈的功利色彩,為了保平安、求發財,為了事業順利、家庭和睦。當然,這種心情我能理解,可我不希望他們只是停留在這個層次上。 我們祈求菩薩保佑,得到的只是外在環境的改善,但一個缺乏智慧的人,即使改善了生活環境,一樣還會有很多煩惱。所以,擁有處世智慧,提升心靈素質,才是最根本的。而佛法的作用恰恰就在於幫助我們提升心理素質,建立智慧的人生觀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我們不論生活在任何時空都能沒有煩惱,都能不受傷害。 發表於《人世間》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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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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