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婚姻》 作者: 張中行
世間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分等級,婚姻也是這樣。以當事者滿意的程度為標准,我多年閱世加上內省,認為可以分為四個等級:可意,可過,可忍,不可忍。”
“可意”的婚姻,就是稱心如意。相貌、人品以及學歷、才氣、性格、愛好都“可意”。但這樣的“十全十美”並不太好遇。有的是因為發現了對方的毛病而“不可意”,有的是因為遇到了“更可意”的而“不可意”。所以,婚前婚後都“可意”的婚姻,實際生活中並不多。
“可過”,就是雖不十分滿意,但可以把日子過下去。張中行評價自己的婚姻,就屬於“可過”這一級。這種婚姻狀態,在現實生活中也最為普遍。雖有一些“不可意”,但日子卻過得有滋有味。
“可忍”,就是很不滿意,但仍處於能夠忍受的程度。之所以要忍,一是另一半的錯誤,尚有回旋的余地;二是為了孩子和老人,不得不忍;三是如果“不忍”,自己找不到更好的出路。所以“忍”也是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之一。
“不可忍”,就是感情已經徹底破裂,這日子沒法過了。或者,對方給你造成了巨大的傷害,讓你再也無法忍受;或者兩個人都看著對方不順眼了,在一起就是一種煎熬。到了這種時候,只有分開才能解脫。
無論婚姻處於什麼狀態,都應該精心經營。因為愛情是兩顆火花的碰撞,只有在摩擦中才能交融,在寬愛中才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