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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知識
佛教中的“不落因果”與“不昧因果”是何意?
我們所說的“因果”是指原因與結果。亦即指因果律。為佛教教義體系中,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系之基本理論。蓋一切諸法之形成,“因”為能生,“果”為所生;亦即能引生結果者為因,由因而生者為果。以時間之因果關系而言,因在前,果在後,此稱為因果異時;但若就空間而言,則如束蘆之相倚相依之情形,此乃廣義之因果關系,稱為因果同時。 那麼“不落因果”與“不昧因果”是何意呢?首先有這樣一個公案:有一老人,在百丈禅師處聽法,謂百丈曰:昔我住此山,有人問我:“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我對曰:“不落因果”。以此錯誤,五百世墮野狐身,請和尚為我下一轉語,百丈禅師曰:“不昧因果”,老人大悟曰:“今已脫野狐身”。 不落因果與不昧因果,其道理不同,不落因果就是大修行人所做的一切因果,將後不受報。這種論調是錯誤的,因此才墮落野狐身五百世的果報。 不昧因果就是不可斷喪因果,不可冒昧因果、應依因果,大修行人所做所為,其因果是不可斷喪的,不會因證得果位就沒有因果了,因果不是特權可抹煞的,其意義即在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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