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不得已的選擇
《自立晚報》羅碧報導
宗教界人士認為,台灣地區離婚率逐年上升,怨偶日益增多,主要是男女當事人婚前未作好心理准備,婚後又缺乏溝通而導致摩擦、沖突等足以破壞美滿婚姻事件發生;站在宗教立場,他們都主張「勸合不勸離」,如果實在是無法生活在一起,離婚才是最後,也是最不得已的選擇。
北投農禅寺住持聖嚴法師昨天表示,從佛教徒的立場,非常不希望有離婚的事情發生,因為離婚對男女雙方都是非常痛苦的經驗,對孩子也是非常大的傷害,甚至會影響孩子一生的幸福,所以不贊成離婚,而主張「勸合不勸離」。但是夫妻中如有一方一心向外發展,忽視配偶的存在,兩人同床異夢,那彼此都非常痛苦;若硬是用宗教恐嚇或其他方法勉強他們不離婚,這也是殘忍的事,他並不贊成。
然而作決定前,必須作長遠的打算,雙方應先坐下來心平氣和地作理性疏導、懇談,了解問題所在,或者可尋求協談機構、團體協助,試著體諒對方,共同為家庭和諧而努力,再心平氣和相處一段時間,看雙方關系是否有轉變。
聖嚴法師認為,現代都市人離婚率高,與接觸面廣、社交活動多及心靈無法調適、缺乏溝通等因素有關,只要夫妻盡力去做,是可以挽救婚姻的。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自由時報》生活新聞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