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佛教知識

 

淺說佛教的威儀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淨土》雜志  2011年第4期

淺說佛教的威儀 - 《淨土》雜志 - 《淨土》雜志
  

作者:妙感

    通常而言,“威儀”,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或是現代人常說的“風度”“舉止”,在《禮記·中庸》有講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也就是古代祭祀等典禮中的動作儀節及待人接物的禮儀。《漢書·薛宣傳》也道“宣為人好威儀,進止雍容,甚可觀也”,這是講“莊重的儀容舉止”。

    據《比丘戒本疏》卷一下稱:“行善所及,各有憲章,名威儀也;威謂容儀可觀,儀謂軌度格物。”可見此中佛教將行住坐臥等舉止動作的種種律儀規范來解釋了“威儀”;實際上就是個體行住坐臥應有的威德和儀則的統稱。譬如《法華經·序品》說:“又見具戒,威儀無缺。”那麼,佛教的威儀究竟有什麼獨到之處呢?

一、佛教威儀的特色

    佛教所講的“威儀”,就是舉止善合規矩,語默動作不失方正,見之能夠生起崇仰畏敬之念的儀容。這種威儀的攝受力和作用是難以用語言文字表達的。在佛經曾有記載捨利弗出家因緣,本為外道,逢師死,茫茫求道,內心未得安靜。其時,佛陀成道未久,住於王捨城竹林精捨,弟子阿說示(又稱馬勝比丘)著衣持缽,入城中乞食。捨利弗見其威儀端正,行步穩重,安序而走,遂問所師何人?所習何法?阿說示乃以佛陀所說的“一切諸法本,因緣生無主,若能解此者,則得真實道”偈頌示之,令了知諸法無我之理。捨利弗頓得法眼淨,旋即與目犍連各率弟子二百五十人同時詣竹林精捨皈依佛陀,共受佛戒。可見這種“威儀”的效應是相當具有攝受力的。

    佛教大量的倡導人們應該遵循威儀。因而,出家修行者於一切生活起居都有與其相應的作法、觀念及祈願。好比睡醒時,即默念“睡眠始寤,當願眾生,一切智覺,周顧十方”後,安詳而起;洗手時誦“以水盥掌,當願眾生,得清淨手,受持佛法”;這等都屬於佛教的威儀。

    除外,在生活細節方面,也有細致的規定。以出家人的臥法為例,必須注意下列五項:(1)當頭首向佛;(2)不得臥視佛;(3)不得雙伸兩足;(4)不得向壁臥,亦不得伏臥;(5)不得豎兩膝更上下足,要當枕手撿兩足累膝。

    這些都屬於出家眾所應持的戒律和威儀,是有別於普通的在家眾生。諸經論有“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等說法。而佛陀教導菩薩應該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有威可畏,有儀可則,無有缺犯;在《菩薩善戒經》就有提及身有四威儀:“一者行,二者住,三者坐,四者臥。菩薩若行,若坐,晝夜常調惡業之心,忍行坐苦,非時不臥,非時不住。所住內外,若床若地,若草若葉,於是四處常念供養佛法僧寶,贊歎經法,受持禁戒,持無上法廣為人說,正思惟義如法而住。”

    一般認為,戒重而威儀輕。但如果就廣義解釋,大部分戒條都具足威儀,如二百五十戒中,僅四重禁、僧殘為戒分,其余等戒,應都屬威儀分。又如離性罪稱為具足戒,其余的遮戒則屬威儀,都是此證。

    在佛教團體中具有七眾弟子,而對於出家的比丘和比丘尼尤為注重,因為僧團是整個佛法的中心環節,故此對於比丘和比丘尼的威儀就更是要求獨到和細致完備。就像對於比丘的律儀,在《四分律》就規定二百五十戒,就單單比丘處入大眾當中,規定了五種法規應當遵守。據《四分僧羯磨》所舉有,第一,修慈愍物,即比丘入於大眾中,應修慈心,憐愍於物,嚴淨律儀,整束身心,以精勤學道;第二,謙下自卑,是比丘入於大眾中,常用謙和,以永絕憍慢,應自卑下,猶如拭塵之巾;第三,善知坐處,指比丘入於大眾中,動止有時,若見上座,則不應安座,若見下座,則不應起立;第四,說於法語,謂比丘入於大眾中,不宜雜說,論世俗事,若自說法,或請人說法,皆為說於法語;第五,見過默然,稱比丘入於大眾中,若見僧中有不如理之事,若即言說,則恐致別異,故當安忍,默而不言。可知佛教中的“威儀”是相當的嚴謹和細致,與常俗存在相當大的反差,這也是符合整個“舉止善合規矩,語默動作不失方正,見之能夠生起崇仰畏敬之念的儀容”的理念,當然也突出了佛法的殊勝性和稀有性,同時也凸顯了佛法的高貴難得和超凡脫俗。

    那麼,在出家僧眾中,這種威儀也不是與生俱來的,也是需要不斷的熏修和習練的。這在中國本土化的叢林當中,有一套較為特色的演化,如《佛門禮儀之威儀》有:“舉佛音聲慢水流,誦經行道雁行游;合掌當胸如捧水,立身頂上似安油;瞻前顧後輕移步,左右癹旋半展眸;威儀動靜常如此,不枉空門做比丘。”另外,還有“行如風、立如松、坐如鐘、臥如弓”等口訣,如“舉止動步,心不外馳,無有輕躁,常在正念,以成三昧,如法而行”、“非時不住或住時,隨所住處常念供養、贊歎經法,廣為人說,思惟經義,如法而住”、“跏趺晏坐,谛觀實相,永絕緣慮,澄湛虛寂,端肅威儀,如法而坐”、“非時不臥,為調攝身心,或暫時的臥,則右晏安,不忘正念,心無昏亂,如法而臥”。

也就是說,修道之人,舉止動步,安詳徐行,猶如清風徐拂。行進時,兩眼平視,不左窺右瞄,不向外攀緣;移步時,勿踏蟲蟻,勿倉倉惶惶,或令鞋履拖拉出聲;當收攝身心,舉止動步,心存正念,一切時中,定慧等持,如法而行。

    站立之時,頭頸不偏不倚,身軀挺直,安穩而立,猶如蒼松,不可輕率、歪斜或抖動;當心存正念,隨所住處,常念供養三寶、贊歎經法,系心在道,思惟經義,如法而立。

    跏趺宴坐時,應攝心專注,身心安穩不動,猶如大鐘。古德雲:“身要放松,不得隨便;心要專注,不得緊張。”切勿前傾、後仰或左右歪斜;當端肅威儀,息緣絕慮,觀照自心,谛觀實相,如法而坐。

    修道之人,非時不臥;為調攝身心,若睡眠時,當右脅而臥,以右手曲肱為枕,左手平舒於腿,雙腿微弓,兩足相疊,名為吉祥臥,亦名獅子臥法。右脅而臥,於諸臥姿中,最為有益,能令身得安穩,心不動亂。律雲:“仰臥,是修羅臥;覆臥,是餓鬼臥;左脅臥,是貪欲人臥。”是故修道人不仰臥、不覆臥、不左脅臥,應右脅而臥,保持正念,心無昏亂,如法而臥。

    除外,還設立了殿堂儀規、敬法、敬僧、四威儀、出入佛門之禮儀、穿著海青應注意之事項、齋堂儀規、講堂規約等等。這些都是對於佛教威儀進入相當精練地衍變和提煉。而行、住、坐、臥的規范目的是令修行者在修持佛法當中,能夠有戒可依,有法可循,並且具備防非止惡的作用,進而可以引發禅定和智慧。

    佛教的戒律威儀的另一特色即是“隨犯隨制”,也就是說,戒律威儀是由於僧團當中出現個別不當的行為,經有人反應到佛陀那裡,佛陀才宣布今後不得再犯此種行為的“戒條”。而佛成道的十二年弘法中所說的戒僅僅只是“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這便是世尊於十二年中,為無事僧說是戒經。這個時候所說的戒是一些道德性、勸誡性的頌。這個階段的戒律稱為“教授波羅提木叉”。但自從須提那YIN事件後,佛教第一條戒律就產生了,成為具有強制性的戒律。這個階段的戒律稱為“威德波羅提木叉”。但佛教的戒律跟社會的法律又有不同,佛法是從思想方面去指導人們怎樣去改正自己的不正當的行為,並沒有什麼很大的強迫性,是靠自己自覺的去改正。在別人的指導下,自發性的自我改良,從根本上找到事情的根源作為出發點,如同中藥治病一樣來治根治本。

二、威儀的重要現實意義

    作為“禮義之邦”的中國,具足威儀,身端行正,並非僅限於佛門,而是人人應具備的禮儀。中國是個“尊崇禮義、注重威儀”的國度,當然這也正好為佛教提供了培育戒律威儀的土壤,故而有“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等說法。

    佛教中的這種威儀其實對於整個戒定慧三學的推進是極有裨益的。同時我們也應看到,佛法之所以能夠常住於世間,主要就在於這種戒律和威儀的完整執行和延續。阿難在佛陀最後的涅槃曾經請教世尊,未來佛弟子以何為師,才能使佛法久住人間,佛陀當即開示:“以戒為師。”可見,戒律威儀本身就能令佛法久住世間,同時也令眾生能夠超脫輪回,究竟解脫。

    這在《戒律學原理》有談及:“在釋迦佛前的六佛中,前三佛‘毗婆屍佛、屍棄佛、毗捨浮佛’沒有戒律的流傳而正法也沒有流傳下來;而‘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都有戒律的流傳,正法也留傳下來。”可見戒律是決定佛法流傳、正法久住的關鍵要素。

    如此,戒律威儀的現實意義即可顯現,佛陀時常教誡弟子,形儀必須端嚴肅整,內檢其心,外束其身,無論動靜舉止,皆如法如律,如佛所教。那麼為什麼需要這樣的教誡呢?或者說有何其現實意義?

    其實,佛教的威儀戒律,不僅身心得以寂靜,亦可感化眾生,而且能夠顯發個人的修行風范,達到佛法自利利他的實際教化功效。當然要愛護解脫戒,一定要很細致地把相關的一切威儀執行好,行持良好的威儀即是在行持戒律,就如同《阿含經》所說“愛護自身威儀行相,即是愛護戒法”。戒律威儀的嚴格,也反映出佛教教義本身的精神,也是人民尊重的對象。

    再者,這種佛教的威儀,是體現出由外到內,由內到外的統一,也是映現出佛法本身的慈悲觀。譬如不踩踏濕草,以恐有小生物以及愛護自然草木等行為,本身就蘊含著平等愛護一切眾生的理念。這種理念至今仍有積極的現實意義,試想當今的空氣污染,亂伐森林樹木,對於大自然的破壞,這都是由於沒有很好的認識到宇宙是一體的,眾生即是我,對於眾生的愛護,就應該從自我做起。那麼佛門的種種戒律威儀也便是從內心的“無緣同慈,同體大悲”精神出發的,也充分反映出“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的平等思想。進而,由外在的戒律威儀能夠引發自身內在的領悟能力,便於體悟大道。

三、結語

    佛教中的威儀是在佛陀證得人生真理之後,從其真如法性當中自然流露出來的,其一舉一動都是符合自然的法則和真理,理所當然也是最符合威儀的。

    但是作為修學佛法者,其內心世界不能契證真如智慧的背景下,必須要借助於佛陀制定下來的戒律威儀了,這些戒律威儀也是“隨犯隨制”,眾生有種種過失,需要糾正,修正自身的種種往世的習氣煩惱以及身口意造作,因而聖人設立戒律威儀是相當必要和必須的,能令眾生趨向聖道。同時,這種戒律威儀本身具有攝受力,其作用難以言表。

    戒律威儀的執行,能夠對於修行者提供最起碼的護持,無形中關閉了一切毀犯的機緣,盡管“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戒律威儀的毀犯都有可能,但是至少可以控制自身的行為,尤其在警覺性高的修行者,戒律威儀畢竟是在某種場合能夠起到提醒和警覺的作用。但在不知情的背景下,尤其是威儀方面,應該予以糾正和補救的機會;然倘若是明知故犯者,則應當給予嚴厲的懲處。

    總之,佛教威儀對於整個戒定慧三學的推進是極其有裨益的,而且能令佛法久住世間,進而淨化身心,自利利他,達到超脫輪回,究竟解脫。從現實方面看,戒律威儀所產生出來的慈悲精神力量,的確能夠攝受和接引眾生,引發自身內在的領悟能力,而趨於究竟菩提。

 

上一篇:因果報應實錄:狀元死後臉變仇家
下一篇:索達吉堪布:關於動物與植物的區別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