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佛”,一詞來源於隋代信行所創立的三階教。三階教將佛法分為普法和別法。所謂普法,即於法不分大小,於人不辨聖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為“別”。信行認為在佛滅後初五百年的正法時期,眾生的根機只能學一乘法;第二個五百年的像法時期唯學三乘法,所學各別,所以稱為“別法”,全稱為“別真別正法”。在佛滅後一千年的末法時期,眾生由於根機較鈍,具有空有偏見故,如果偏學大乘或小乘,就會愛此憎彼,必然造成謗法之罪,所以第三階相應的佛法,名為“普法”,全稱為“普真普正佛法”。
三階教歸依的佛有五種,即真佛、應身佛、形象佛、邪魔佛(外道諸神、佛菩薩所變應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種,即如來藏佛、佛性佛、當來佛、佛想佛,就是“普法四佛”。三階教認為,一切迷於現實的眾生,從其本有可以為佛的可能性,即如來藏或佛性來看都是佛,因此一切眾生即為“如來藏佛”和“佛性佛”;如果這種可能性開發實現時便成為佛,所以一切眾生都是“當來佛”;對一切眾生皆作佛想,所以一切眾生都是“佛想佛”。正因為如此,世界眾生無不為佛,所以四佛實際是一“普佛”。既然一切眾生都是如來藏佛,故對一切已成未成諸佛,應該加以尊敬,這就是普敬普禮;因為末法眾生具有空有邪見,所以應該勸他們認識到自己的罪,因此三階教非常重視忏悔。所以,普禮諸佛與忏悔認惡便聯系起來。
由於三階教重視普禮諸佛與忏悔,所以信行編有《七階佛名》作為禮佛忏悔的儀式。根據敦煌文書發現的幾個《七階佛名》寫本,或稱為《禮佛忏悔文》,或稱《晝夜六時發願法》,內容次序雖有不同,但都有三階教徒持誦的課本。《七階佛名》的禮誦次序是:敬禮常住三寶、歎佛功德、普光佛等五十三佛、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寶集佛等廿五佛、忏悔文、梵呗文,說偈文、三歸依文、無常偈等。這一系列宗教儀軌,成為後來中國佛教寺院晚裹主“打普佛”的母本。
隨著佛教忏法的流行及儀軌制度的完善,尤其是明清以來,佛教寺院的法事儀軌基本成為定型,“普佛”也成為一種祝願、薦亡回向的儀軌。
由於隨課普佛時間短,簡單方便,可以每天都舉行,同時也很受佛教徒的歡迎,所以這是寺院最經常的佛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