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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禮旭:指導學生樹立勿輕諾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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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禮旭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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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小朋友,他剛好送同學一枝鉛筆,那同學很高興,拿了以後就把它削一削,就開始寫。隔天,他來的時候,就問他送給他筆的小朋友說:你今天跟不跟我玩?那小朋友也很單純:我今天不跟你玩。那你把那個筆還給我。小孩子都很單純,他就把那枝筆還給他。他說:我要那枝沒削過的,那小朋友又拿一枝沒削過的。他說:不是這一枝,就要我本來給你的那一枝。老師看到了就趕快過來機會教育。就告訴他“凡出言,信為先”,你已經給別人了,那個東西就已經不是你的,你沒有資格再給人家拿回來。假如你要在送他以前,你就要衡量,你送出去你願不願意?或者你今天要給人家東西,要答應別人的時候,要先衡量到你的能力能不能做得到?假如你能力不夠又答應別人,到時候一定會失信。而且在答應別人的時候,除了衡量能力,還要再考慮到你答應同學有沒有符合校規?可能學校規定不能這麼做,你還答應同學,這樣是不對的。所以要符合校規,符合國家的法律,要從這些去思考。都是正確的行為了,那我們又有能力做到,才可以答應同學。所以“勿輕諾”的態度也是要指導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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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摘自2005年幸福人生講座-細講《弟子規》蔡禮旭主講(第三十集) 52-116-30 |
感恩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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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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