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怨天尤人,不如點燃心靈之燈
一位出身貧寒的農家小姑娘,常常暗自羨慕那些生活富裕的同學,向往他們養尊處優的際遇。
一天清晨,她的母親吩咐掃地,她兩眼惺忪,心中老大地不願意,然而母命難違,於是怒氣沖沖地掃得灰塵滿天。在一旁做農活的哥哥笑道:“你高興也掃,生氣也要掃,不如高高興興地去做。”當時,她頗憎哥哥的幸災樂禍。後來經過一段人生的磨練,回想從前,感覺如沐禅悅。這對我們在生活中如何處世為人亦可堪借鑒。
英國作家茄斯特頓(Ciben Chestenon)的著名散文《追回自己的帽子》與前面的故事相若:當風把自己的帽子吹去,只好跟在後面追趕,卻引起喜看熱鬧的市井小民們的讪笑,自己邊跑邊怒,又急又難過。茄氏用幽默的口吻說:只要自己稍微改變追帽子的一時之念,想成是周末慣常的跑步運動,豈不解決一時的痛苦?
佛家有言:“相即不二。”意即人們總是生活在二元對立之中,諸如:愛憎、喜怒、空有、得失、榮辱……所以煩惱重重。若能從“自我為中心”的桎梏中解脫,從而體驗自然與社會,他人與自我皆是相融相攝,而苦樂只在一念之間,即使遭遇不如意的人事,我們也可以調整自己的心態輕輕度過,那麼為何不選擇讓自己快樂呢?
事情總不會因為你的怨天尤人而有一點改善,那麼與其詛咒四周的黑暗,不如點燃自己心靈之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