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巴扎西仁波切:布施應具備六度波羅蜜
現前很多人都非常重視布施,但有些信眾由於對布施的功德和目的不太了解的緣故,因此在行持布施時,無法做到自他平等,而是以一種高高在上的姿態去可憐對方,這種行為能叫做布施嗎?
要知道,布施是成辦解脫、積累資糧的一種方便,我們應以清淨心去觀待。因此當我們在行持布施的時候,應該具備的是六度波羅蜜而不是一種高高在上的姿態。
第一是布施度。所謂布施就是將自己所擁有的物品給予他人,並且自己能給多少就給多少。
第二是持戒度。我們用以布施的物品應該是干淨完好的,而不是自己使用完畢以後不能再使用的廢品,或者自己想扔又捨不得扔的物品給予他人,這可不叫布施。
例如當我們把鍋底不要的殘渣洗完以後倒到門外,雖然當時可能會飛來幾只鳥把能吃的都吃掉,但這樣的行為能叫做布施嗎?
當然如果你自己的物質條件也非常拮據,自己所飲用的食物或所穿著的衣物在他人眼裡也非常骯髒,那麼當你如是布施給他人時,由於實際當中自己也是如此食用和穿著,因此這樣的布施並沒有過失。但是若即便自己條件不好,但還是把好的留給自己,壞的給予他人,那麼這樣的布施,功德可能就不會很大,因為它已經不具備持戒度。
第三是忍辱。當你在行持布施的過程當中,雖然乞丐對你說了一些不好聽的話,你也必須要安忍,因為這是積累資糧的一種方便,是我們必須要行持的苦行。
我們在布施時千萬不能有一種自己高高在上的姿態,當布施給他人一樣物品時,他人若多說兩句我們就開始起嗔恨心,並且內心當中還在想,現前是我給你東西,而不是你給我東西,你憑什麼還要對我說這些話。像類似這種不具備忍辱的行為,即便表面上在行持布施,實際當中恐怕也沒有多少功德。
第四是精進。例如我們在路上對乞丐行持布施的過程當中,應親自走到乞丐面前去布施,而不是自己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內心想著,因為是我給你東西,所以你應該自己過來拿。這種指望對方自動走到你面前來取的行為,我們可不能具有。當條件允許的話,還是應該親自將物品送到對方處,盡量不要傷害到別人的心。因此我們在布施中應該要有精進心。
第五是禅定。在布施過程當中要做到心不散亂,也就是說,在布施時,內心就不要再起很多無謂的妄念,比如思量判斷這個乞丐是假的還是真的等等。
此時應細致想想,我們布施的時候,實際當中一次能給他多少?其實真給不了很多。一年之中我們布施給乞丐有超過一百塊的嗎?就算是一百塊錢,平時在我們旅游或者玩耍的時候,不是也一下子就花掉了嗎,那麼此時何必還要起這些無謂的分別心呢?
所以我們在行持布施的時候要具備禅定,也就是說當在布施時,應具有的是慈悲之心而不是一顆被諸多煩惱束縛的內心。
第六、若在布施的時候能夠再具備般若度,也就是所布施的境、物和所布施者能做到三輪體空的話,那當然般若的功德是最大的。
因此無論我們平時是上供下施還是行持別的什麼善法,都要在一法當中具備六度波羅蜜。這一點還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