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認為,即使是佛陀也難以免除前世所招感的苦報。
《長阿含經》卷二提到,釋迦牟尼在入滅前三個月開始背痛。此乃釋迦牟尼前世為婆羅門 時,與力士相撲而折斷對方的脊骨所得的業報。釋迦牟尼雖已成佛,卻仍無法免除業病之苦。
除此之外,佛陀以其過去世的業因,還嘗受過其他苦報。《大智度論》卷九合稱為“九罪報”:
(一)受梵志女孫陀利所謗,五百羅漢亦被謗。佛昔為博戲浪人,曾誘YIN女鹿相至辟支佛日常修道之園中娛樂,後殺鹿相女而嫁禍辟支佛,故受孫陀利謗之報。
(二)受旃遮婆羅門女系木盂佯作腹所謗。佛昔為一比丘,因妒無勝比丘受善幻婦之供養,遂謗無勝與善幻通,由此佛說法時受旃荼女系盂於腹毀謗誣賴之報。
(三)受提婆達多推山石壓傷足趾。佛昔為須摩提,因不欲與其異母弟分財產,遂於高崖推落其弟,投石擊殺,故遭提婆達多以石擊佛之報。
(四)迸木刺腳。佛昔為部主商客,因爭船格戰,以矛刺穿另一部主腳致命終,故於乞食時受木槍穿徹足趺之報。
(五)毗琉璃王興兵殺諸釋子,佛時頭痛。昔時釋種族捕殺池中之魚,佛為一童子,曾以杖打魚頭,故受琉璃王殺釋種之報,且於其時,佛感頭痛。
(六)受阿耆達多婆羅門之請而食馬麥。佛昔為婆羅門時,曾妒比婆葉如來及比丘眾受槃頭王供養,遂發惡言,並教其五百童子罵彼等須食馬麥,故佛及五百羅漢於毗蘭邑時受食馬麥九十日之報。
(七)冷風吹動則背脊痛。
(八)六年苦行。佛昔為婆羅門之子火鬘,與瓦師之子護喜相善,護喜曾數邀火鬘拜見迦葉如來,然火鬘以“何用見此髡道人”的惡言三拒,由此因緣受六年苦行之報。
(九)入婆羅門聚落乞食不得,空缽而還。
業報得病的觀點,不一定為當代主流醫學接受,但對那些受過佛教文化熏陶的人來說,則很容易得到理解和認同。即便如此,對業病的正確診斷仍然是個問題。如果沒有證到宿命通,就不能輕下斷言患者所得的是否為業報病。否則,也會遭到因妄語而帶來的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