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逆之罪,罪中之最,若造必墮阿鼻地獄,受苦無窮。然而臨命終時,依善知識之教,回心念佛,諸罪消滅,得生極樂,不但免墮地獄,且橫超三界,住不退轉,入補處位,如《觀經》下品下生所言。此乃為顯示稱名功能,超絕無比。
何以五逆重罪,念佛十聲,直生極樂?其救度之原理何在?
昙鸾大師《往生論注》上卷末〈八番問答〉「三在釋」言:「在心、在緣、在決定」,以此三義,解釋十念念佛,功能超絕,顯明愚惡凡夫,得生之理。
法然上人承此義理,於《選擇集》第十一章(法全八一)言:「逆罪余行所不堪,唯有念佛之力,堪能滅於重罪。故為極惡最下之人,而說極善最上之法。」
若論「機」與「法」,各有四句分別。
就機而言:
一、 利根無逆罪,如阿難等。
二、 鈍根無逆罪,如般特等。
三、 利根有逆罪,如阇世等。
四、 鈍根有逆罪,如下下品。
就法而言:
一、 勝而非易,如華天禅密。
二、 易而非勝,如淨土要門。
三、 非勝非易,如小乘阿含。
四、 亦勝亦易,如弘願念佛。
今所言下品五逆,「機」是鈍根造逆,「法」是亦勝亦易;唯此法度此機,此機若無此法,度脫無期。
可知:念佛之行,能滅重罪;余行功德,難滅重罪。故言念佛乃是「極善最上」之法,以其具「大利無上功德」故。
亦知:念佛之行,遠超上品上生之行;念佛功德,遠勝上品上生功德。
是故:念佛往生極樂,遠超上品上生,遠超九品,非九品所攝。
即是:諸行往生極樂有品位,念佛往生極樂無品位。
因此,宗祖善導大師楷定古今而言:
雖說定散兩門之益,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