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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知識
楞嚴經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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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悟本體(先行)
本性即是真如本性,即如來藏性。[悟]有三種:1解悟2行悟3證悟。
(1)解悟——即是始覺。於此覺中,了妄達真。[了妄]者,如了七處皆妄,一切世間幻化虛妄。[達真]者,如十番顯見,通達本有[真見之性]。此[始覺智]即見道位,於是悟中,行者之觀念(知見)改變、行為轉變,且此等轉變皆是決定,非如突然心血來潮,昙花一現,此即如圓覺經所雲:[即已成金,不復為礦]。是故非如一般之文字知解,乍現即逝;即如小乘之見道位,一切邪見、惡知見悉斷;亦如大乘見道位,決定一佛乘,不再履於凡外權小之徑,並於一切法,聞即信受、谛解。
(2)行悟——即明心見性。[明心]者,明心相也。心相者,即如大乘五位百法中所示之心王、心所、心不相應行等法,包括心所的善惡(煩惱)等法自相、及相互間的關系,如何生起、如何修滅等。至於[心王],則了八識之體,諸識各自之體、相、用如何,以及其間互動之條件及本源。如是一一法皆明了者,乃得稱為真[明心]者,故六祖惠能大師說:[明心號菩薩。][見性]者,即是見自本性,亦是見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五有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此見性,常修道位,亦即[分證覺],即於六十位修證過程中,分分斷無明,即得分分見;是故大般涅盤經中說:[十住菩薩猶見不了了。]意謂:十住菩薩雖有見性,但仍不能了了全見,是故,於此位中,尚非現量境界,而仍屬比量智。
(3)證悟——此即[究竟覺],亦是證道位,即為現量智。是故當知,所謂[悟]者,絕非[神秘]、籠統的概念,而是有具體之悟境、對象、及內容的。且悟前與悟後,其人之三業,必然轉變,有所不同;其轉變即:越加清淨、壯嚴、不貪染、有智慧。而且當然不會因為悟了,而言行乖異、反常、狂妄、貪愛世間、恣行雜染(若如此者,則決非悟了,而是著魔—然末世眾生愚妄不知,常以著魔為大悟!)
2、持心戒(初行)
持心戒者,即是持佛戒。如佛在本經中說:[我毗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一般的戒,都是指身口戒,不是心戒;而[佛戒]是心戒,故說:[攝心為戒],以攝心、攝念,令惡心、惡念不起,名為心戒,是為如來戒。因為既要修[佛定],而不能光持凡夫、小乘[身、口]之戒——持此戒者,於其持犯,即不能說要具多少緣,且其事成就——如[前人命斷](殺生)、[離本處](偷盜)、[入胡麻許](邪YIN)、[前人領解](妄語)、[咽咽得罪](飲酒)等——方結罪,只要起心動念有惡念,惡心生起,即是有犯,是故名為心戒。故欲修佛定者,須持佛心戒,持心令無殺心、無盜心、無YIN心、無妄語心,才有資格修習佛定。至於持佛心戒,於本經中則包含兩大單元:
(1)四種清淨明誨(詳見經文卷六)
其心不殺——不起殺心
其心不盜——不起盜心
其心不YIN——不起YIN心
其心不妄語——不起妄語心
(2)三種漸次(詳見經文卷七)
除其助因——除五辛
刳其正性——斷除酒肉、YIN欲(包括正YIN)
違其現業——不緣六塵,旋元自歸
如是持佛戒,身語意三業清淨,資糧具足,堪修大定。
3、修大定(正行)
此即所謂[全體起修]。所言[體]者,真如本體也,以悟得本體故,故得依此本體為[本修因](即[如來密因]),而進修首楞嚴大定。其次弟為:
(1)具信解——信解正法、無上法,尤其是真如法;如前說。
(2)持淨戒——除在家者五戒、八戒,出家者沙彌戒、比丘、比丘尼戒之外,尚須依循四種清淨明誨、三種漸次,此則僧俗共遵者,如前說。
(3)嚴道場——包括擇地、掘地、淨地、建壇、灑淨、結界、壯嚴道場(含如法安奉佛菩薩像、法器、供具、壯嚴具,如幢、幡等)。
(4)持心咒——先持大咒以為結界,再持咒心,以為攝心入定。
(5)修大定——以持佛心咒,得與佛心相應,入佛總持,三密與佛相應,得佛三密加持,速入大定。
(6)破五陰——入大定後,以大定之定慧力,破五十種陰魔;陰魔破故,即破五陰(五十陰魔即五陰各各有十境,五乘十為五十,故五陰總共有五十境);五陰破故,得度[五濁](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
(7)證三昧——五陰魔破,即身證得三昧,究竟、堅固、不動。
(8)證圓通——證三昧故,以三昧力照破六和合,復歸一精明,無復根隔,內外圓通,諸根互用,身心無礙,理事無礙,是名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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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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