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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亂YIN的禍害啊?!!:可憐的孩子,她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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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在新窗口浏覽圖片   8歲女孩小璇(化名),作為一個非婚生子女,從出生起就陷於父母雙方的撫養紛爭中,悲慘的是:父母竟都不要她。撫養她的母親起訴其父親,要求變更對她的撫養關系。   昨日上午,荔灣法院一審宣判小璇由母親撫養。誰知母親不服判決,不僅咆哮法庭,還揚言:“孩子判給我,我回去就殺了她。”   三方語錄   母親:孩子判給我,我就弄死她!我也是個女人,也想有個家。   父親:每個月20日讓女兒打電話,給我報平安。   小璇:希望有一顆流星飛過,我許一個願望讓媽媽不要打我。   -他她孽緣   非婚生女都不要   十年前,31歲的浙江金華女子胡某在佛山結識了比她年長21歲、已有妻兒的杜某。兩人於2001年8月28日生下女兒小璇,一直由胡某撫養,杜某不時給一些撫養費。但在2009年3月,杜某因為生病住院,停止了撫養費。胡某遂起訴杜某,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父親稱病無法撫養   胡某稱,杜某是退休工程師,文化程度高,收入穩定,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而杜某先是提出孩子有可能不是自己的,當鑒定結果證實孩子確實是他的之後,又稱自己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還拿出了中大法醫物證鑒定意見書,證實自己有短暫性腦缺血、高血壓病、冠心病和膽囊多發結石等多種疾病,無法撫養孩子。   據法院審理查明:從2007年起,杜某辦理了退休並領取退休金,杜某當時把銀行的退休金卡交胡某,全部用作女兒的生活費。杜某每月退休金合計為2232.02元。   母親名下有房產   對於男女雙方的財產情況,法院查實,杜某原來的住房是妻子名下的房改房,現已出租。如今杜某以其女兒的名義在廣州市寶華路“恆寶廣場”購買了房屋,杜某一家人已搬到“恆寶廣場”居住。而廣州市一德中路335號的某房是胡某名下的產業,目前已由胡某出租,胡某認可每月租金收入約2000多元。
按此在新窗口浏覽圖片   法院判決   母親撫養父親給錢   針對這種情況,法院認為:我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胡某帶養女兒小璇已有8年,如果將女兒改由杜某攜帶撫養,勢必破壞小孩原有的生活和學習秩序,不利於成長和學習。因此,法院不支持胡某的訴訟請求。胡某獨立攜帶撫養女兒從幼年至現在,已有較長時間,承擔了撫養女兒成長最為艱辛的時期。相反,杜某所履行撫養義務較少,杜某應在其力所能及的經濟條件下給予女兒一定的經濟救濟。   最後,經過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決小璇由胡某攜帶撫養,杜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直至小璇能獨立生活為止。   法庭上的母親——   哭罵不止揚言殺女兒   打孩子、撕爛判決書、威脅法官、踢鞋子……昨日上午,小璇的母親胡某聽判後做出了一系列駭人舉動,最後還試圖一走了之,將小璇丟給法院。經過法院3個多小時的勸說,她才勉強同意將孩子帶回家。   隔空痛罵孩子的爸   昨日上午9時,胡某帶著小璇早早趕到荔灣法院聽判。胡某雖已步入不惑之年,但皮膚光滑,精神奕奕,看起來只有30歲出頭。小璇扎著馬尾,兩個大眼睛忽閃著,十分惹人憐愛。宣判還沒開始時,胡某就已在原告席上隔空痛罵坐在被告席上的杜某,杜某則一聲不吭地垂著頭。   要殺女兒抗議判決   上午9時15分,宣判正式開始。當胡某聽法官念到由自己撫養孩子時突然拍案而起,大喊:“我抗議,女兒跟我,我就殺掉她!我回去就把她搞死,搞死了你們負責!”   法官隨後告知胡某,如果不服判決可以上訴。“我絕對不會養,我沒有能力養!我要上訴!”在咆哮一陣後,胡某看沒有什麼效果,突然又改口說:“好,我養!我就是做‘雞’也要養這個孽種,養孩子是要房子的,我要房子。”據此她要求杜某一次性將撫養費付清,但杜某不同意。   對於法院的判決,杜某表示服從,但提出兩個要求:一、胡某不要再去煩他的前妻;二、每月20日讓女兒打電話,給他報平安。
按此在新窗口浏覽圖片   擰哭孩子強逼說話   在哭鬧一陣子後,唱“獨角戲”的胡某又轉而逼小璇開口為自己說話。小璇受到了驚嚇,低頭不語。胡某一邊推孩子,一邊催促說:“你想媽媽死掉啊?你快說!”小璇被逼得太緊,更不願面對她。胡某竟當庭擰起了孩子的胳膊,始終一聲不吭的小璇終於忍不住哭了起來。幾名女法警立即上前拉開了胡某,把小璇拉到一旁安撫。胡某遂撒潑說:“你們看不得我折磨孩子,那你們就拿去養。我也是個女人,也想有個家。”   撕書撞席披發號哭   在判決書打印出來後,胡某不肯簽收。“我會收(拾)你!”她不僅指著法官罵,還一把奪過判決書幾下撕碎。幾名法警當即上前控制住她。   胡某雙手已經不能動彈,就把雙腿當武器,將一雙鞋子踢飛。最後竟奮力用頭撞向原告席,用力之大,竟將“原告”金屬牌撞落到地。掙扎中,胡某原本扎在腦後的馬尾被扯開,她則繼續披頭散發號哭不止。   面對如此罕見的場面,法院出動多名法官勸說,還找到了胡某的大哥來做思想工作。僵持到中午12時,胡某終於同意把孩子帶走。   法庭上的小璇   做鬼臉捂耳朵一臉冷漠對爸爸   從始至終,可憐的小璇都站在母親的身邊,眼睜睜看著母親謾罵父親。她還一臉冷漠地對著遠處的爸爸做鬼臉,法警制止她時,她就用手捂住耳朵,閉上眼睛,不聽勸阻,也似乎想把一切煩惱拒之門外。   法庭後的小璇   願跟媽媽許願不要挨打   庭後,記者問小璇願意和誰生活,小璇選擇了媽媽。但她說,爸爸教她功課,她很喜歡爸爸。記者問她現在有什麼願望時,她小聲說:“希望有一顆流星飛過,我許一個願望讓媽媽不要打我。”   小璇命運:不能送養或到福利院
按此在新窗口浏覽圖片   雖然小璇判給了母親,但胡某在庭上的一番表現讓旁人暗暗為小璇的將來擔憂。究竟有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呢?記者就此咨詢了熟悉民政收養條例的人士。   該人士指出,在我國現時的收養法規中,對收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有著相對較為嚴格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五條規定:孤兒的監護人、社會福利機構以及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父母可以作為合法的送養人。據此,除非能夠證明小璇的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她,一般情況下小璇不能被其他的家庭收養。   廣州市福利院書記潘國強接受記者咨詢時表示,按照規定福利院只接收孤兒,即孩子的直系親屬不在世,且孩子的年齡在7歲以下,福利院才可接收。根據小璇的情況,福利院不能接收她。   婦聯說話:   遺棄孩子是不可饒恕的罪過   新快報訊 (記者 張薇)市婦聯相關負責人建議,小璇的母親最好到婦聯權益部去咨詢相關專家,如有生活困難等現實問題,婦聯都會盡力幫助與協調。   該負責人還勸小璇的母親,不管怎麼樣,作為生母,遺棄孩子都是不可饒恕的罪過。記者了解到,如果孩子目前沒有監護人看管,市流浪兒童救助中心可以為其提供庇護。但是,救助中心只是一個臨時庇護所,孩子不能長久留在這裡,因為在救助中心孩子沒法接受正常的教育,這對孩子的將來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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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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