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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善因”的種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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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香港人,一提到“做善事”,就會有一連串的意念:“這是有錢人做的事。”“入息不多,怎麼做到善事?”“要捐錢出去?” 這是一個很大的錯覺,認為“做善事”就等於出錢。要“出錢”,才能“做善事”。 其實,“做善事”的范圍相當廣,有“出錢”做的善事,如:開設醫院、創辦學校、建安老院、辦孤兒院、贈醫施藥、造橋修路、設燈照路、赈濟饑荒、施衣濟寒、施棺葬屍、創修寺院、印造經文、捐印善書、買物放生等。 亦有“不出錢”能做的善事,如:慈悲戒殺(減少世間一份殺孽),解除他人冤怨(調解怨恨,化干戈為玉帛),替人隱惡揚善,息除是非爭端,原諒別人過犯,宣揚善德,撿除擋路之瓦石(香蕉皮、西瓜皮、玻璃碎片等),修橋補路,文明禮讓。尊敬長輩,愛護小輩,孝敬老人,扶傷殘人士過馬路或上下車,讓座位給孕婦或老人,路見病危、盡力救護,出言語安慰病危或輕生之人,鼓勵意志消沉之人,成全他人之名利或節義,助人骨肉團聚,講經史談道義而化導奸頑愚昧,勸人棄邪YIN而向正道,容人之過錯,憐人之孤貧,勸人信因果,種福因,敬惜字紙,勿使污亵,施恩於人,勿求報謝,獻血救人,諸如此等,都是不用花錢而能做到的善事。 由此可知,“做善事”不一定要“出錢”,最要緊的,是要“出心”去做! “做善事”的范圍很廣闊,處處都是“種福之門”,只是世人有無立“心”去做而已! 我有好幾次由太古城乘坐飛翔船到中環,發現有一位船上的職員,在船泊碼頭之時,不厭其煩地扶持老人小孩上落船,而且態度慈和,我不由自主投以敬佩之眼光,在默默中,用目光來表示我內心的崇敬和贊歎。 在車上見到讓坐的人;在馬路上見到攙扶失明人士的人,我都投以崇敬的注目禮,他們不但品德高尚,令人敬服,而且他們都在為自己種福。 更有不少人做善事不給人知,不給人見,如匿名捐款濟貧,暗中息除他人冤怨,暗中替人消災解厄,暗中成全他人等等,這些人種的福德更大,暗而不顯之善事,是謂之陰德。亦是佛經所雲“無相布施”也。 做善事有大小之分,主要的區別原則大約可分兩種: A、以“出心的程度”來衡量。 比如說,富者施捨出一百元,貧窮者亦施捨出一百元,富者所施捨一百元猶如九牛去一毛,而貧窮者所施捨的一百元則可能是數日之餐。因此,出心的程度就大有區別,同是一百元數目,貧者所做的善事就大得多,所種的福德效果也大得多。所以,往往貧人施捨數十元,會勝過富者施捨數千元或數萬元。 又比如說,甲乙兩人同是一樣生活環境,施捨出同一個數目的錢財來做善事,而阿甲做了善事之後,心中常常記住,冀圖速速獲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