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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跟方丈是一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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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 一丈四方之室。又作方丈室、丈室。即禅寺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亦稱函丈、正堂、堂頭。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為制,維摩禅室亦依此制,遂有方一丈之說;轉而指住持之居室。今轉申為禅林住持,或對師父之尊稱。俗稱“方丈”或“方丈和尚”。 

住持: 之語義為‘安住之、維持之’。原意指代佛傳法、續佛慧命之人,後乃被用來指稱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長老。此詞用在寺職稱謂時,又稱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稱之為住職。由於住持之住處稱為‘方丈’,故‘方丈’一詞亦被引申為住持之意。 

一般情況下只要有寺廟就有住持,而方丈必須是上規模的寺廟群才能有。並且方丈可以兼任多個寺廟,而住持則不能。 一般來說,方丈必須由所在省的宗教管理部門和佛教協會任命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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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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