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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影法師:勸大眾勿造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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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影法師編著

  

一、罪大惡極 莫過口業

詩曰: 

口業何因罪最深 能牽善眾處刀林

破僧極惡殃難滅 萬劫悲哀苦海沉

世間最大的惡業,就是五無間罪(又叫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然而五逆罪中,尤以“破和合僧”罪為最重。

佛陀將住持佛法、弘揚佛法的責任付與出家僧伽,沒有僧人,佛法就無法延續下去,而現今卻有說出家人的是非、毀謗僧眾、於僧中作離間等,其罪無量無邊。此是由身口意三業中的“口業”造成的,口業不但是三惡行中最大之罪業,又是眾惡(十惡)業中最大之罪。如《大毗婆沙論》卷百十五說:“三惡行(身、口、意)中,何者最大罪?謂“破僧”虛诳語(口業),此業能取無間地獄一劫(中劫——三萬三千五百九十六萬年)壽量異熟苦果(受大劇苦)。”又同論卷百十六說:

諸有破僧人 破壞和合僧

生無間地獄 壽量經劫住

(前略)三不善根(貪、嗔、癡,又叫三毒)中,何者最大罪?謂能起“破僧”虛诳語,此不善根,能取無間地獄一劫壽果。十不善(十惡)業道中,何者最大罪?謂破僧虛诳語,此業能取無間地獄一劫壽果。”又《阿毗達磨發智論》卷十一,同此說。

《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三說:“破僧虛诳語,於罪中最大。(中略)為破僧故,發虛诳語,諸惡行中,此罪最大。” 

地獄罪人均倒栽受苦。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偈雲:

顛墜於地獄 足上頭歸下

由毀謗諸仙 樂寂修苦行

《阿毗昙毗婆沙論》卷七說:是趣墮落,如偈說:  

諸墮地獄者 其身盡倒懸   

坐誹謗賢聖 及諸淨行者   

諸根皆毀壞 如彼燋爛魚  

又說:  

     火焰遍滿多由旬 見者恐怖身毛豎

     諸惡眾生常然之 其焰熾盛不可近

造口業毀謗僧眾,為什麼會成為無間地獄的大罪人呢?因為每一位發心出家,進入僧團的修行人,都是為自利利他,弘揚佛法;一旦遭受魔心人毀謗破壞,就會發生種種不如意事,不但無法精進修行,又從此不能弘揚佛法。其造口業人,即犯破壞佛法之大罪業,又會把此破僧惡業,傳授給世間眾多的人,使一切眾生對佛法無信敬心,跟著魔心人造口業。其最先毀謗僧尼者,就是傳播口惡業的罪魁。由於魔心人一句口業,而遺害無量無邊的眾生。所以,說出家人是非的人,會由此口業而惹成破壞僧眾的大罪業。

《阿毗達磨俱捨論》卷十八說:“能破僧人,成破僧罪;此破僧罪,诳語為性,即僧破俱生語表無表業,此必無間大地獄中,經一中劫受極重苦。”(《順正理論》卷四十三,《顯宗論》卷二十三,同此說。)。

《大乘寶要義論》卷九說:“如來藏經雲:佛言:迦葉!最極十不善業者,所謂:  

一者,假使有人緣覺為父而興殺害,是為最極殺生之罪。  

二者,侵奪三寶財物,是為最極不與取罪。  

三者,假使有人阿羅漢為母而生染著,是為最極邪染之罪。  

四者,或有說言我是如來等,是為最極妄語之罪。  

五者,於聖眾(僧眾)所而作離間,是為最極兩舌之罪。  

六者,毀呰聖眾(僧眾),是為最極惡口之罪。  

七者,於正法欲雜飾為障,是為最極绮語之罪。  

八者,於其正趣正道所有利養起侵奪心,是為最極貪欲之罪。  

九者,稱贊五無間業,是為最極嗔恚之罪。  

十者,起僻惡見,是為最極邪見之罪。  

迦葉!此等是為十不善業,皆極大罪。” 

《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二,佛陀告訴賢護長者說:“惡道深險,世間合集,斯苦甚大,漸向惡趣,增長惡趣,廣開惡趣,謂不善業,有其十種。”(中略)爾時世尊,重說偈言:  

眾生起殺命   侵取他財物

欲邪行遍行   速墮於地獄

兩舌及惡口   妄言無決定

愚者绮飾語   異生煩惱縛

貪心樂他富   嗔起諸過失

邪見破壞多   當墮於惡趣

身有三種罪   語四種應知

意三罪亦然   作者墮惡趣

若造諸罪者   定墮於惡趣

若離此三罪   必不墮惡趣

《龍樹菩薩為禅陀迦王說法要偈》說: 

無間無救大地獄 此中諸苦難窮盡

若復有人一日中 以三百矛刺其體

比阿毗獄一念苦 百千萬分不及一

受此大苦經一劫 罪業緣盡後方免

如是苦惱從誰生 皆由三業不善起

  從前,釋迦佛陀在祇樹給孤獨園說法時,有六群比丘在僧中作離間語,使僧眾互相斗亂。佛陀诃責之後,告訴諸比丘說:往昔大山林中,住有母獅子和母彪,各養一兒,兩獸在山林中各不相見。有一次,母獅子外出覓食,獅子兒在山林內游行,無意中來到母彪的住處。彪遙見獅子兒來,即便自忖:我當殺此獅子兒作為飲食。繼而思惟:不要殺他,留與我兒作為朋友,共相歡戲。這時,獅子兒受饑餓所逼,有乳便是娘,遂投向彪處共飲其乳。

  母獅子覓食回來,不見其兒,心裡非常著急,遂遍處尋找。來到彪處,見兒在彪邊而飲其乳,看了非常感動。是時,彪看見獅子來,大為驚怖,急欲奔走。母獅子安慰它說:“姊妹!幸勿奔馳。你於我兒能生憐念,我今和你同居一處,若我外出覓食時,你看護二子;你若外出覓食時,我看護兩兒。這樣互相照顧不是很好嗎?” 

  獅子是百獸之王,彪能和獅子共住,當然求之不得。於是兩獸遂即同居,便為兩兒取名。其獅子兒名曰“善牙”,彪兒號為“善搏”。二母養育二兒,漸漸長大。後來,二母俱患重病,於臨終之際,二母均告訴二兒說:“汝等二子一乳所資,我意無差義成兄弟,須知離間之輩充滿世間。我終沒後,背面之言,勿復聽采。”二母交代二子此語之後即命終。

佛陀又告訴諸比丘說:汝等比丘,諸法常爾。即說頌曰:  

積聚皆消散 崇高必墮落

合會終別離 有命鹹歸死  

  二母命終之後,其獅子兒自己外出求食,因為它是百獸之王,覓食獸肉簡單,很快就飽滿而歸;至於彪兒,那就不同了。是時,彪子外出覓食,時常找不到肉食,因此很久才回來。有一次,彪子外出求食,仍吃昨日殘肉,因而迅速歸來。獅子覺得奇怪,即便問它說:“善搏弟!我看你外出求食時,很久才會回來,為何今天回來特別快,獲得什麼美食?” 

  彪兒說:“善牙兄!我吃昨天的殘肉,所以才這麼快回來。” 

  獅子說:“善搏弟!我每天外出,都是選擇最好的麋鹿充作上妙血肉,飽食而歸,所有殘余之肉,我都無心重顧;你為什麼要吃那些殘余臭肉呢?” 

  彪兒聽到獅子的話,歎一口氣說:“善牙兄!你的才能勇健,堪得上妙血肉;我無此能力,所以啖食殘肉啊!” 

  獅子說:“若是這樣,我們一同出去,所得新肉,可以共同而吃。”於是,獅子和彪兒即同行求食。

  在此兩獸未同行時,有一只老野干,常隨逐於獅子後面,食其殘余之肉以自活命。野干看見它倆每日同行,兄弟非常友愛,即暗自忖:此二獸皆當俱入我腹,我今當以離間斗亂,使它倆互相殘殺。

  野干等待彪兒不在的時候,便向獅子作離間語說:“我聽見善搏惡彪說:這只吃草的獅子,實在可惡!每天均搶奪我的美食,我一定要把它殺死,以充口腹。” 

  獅子說:“我母命終時,俱告訴我們不能聽信背面讒言。” 

  野干說:“我是可憐你,才把這件秘密奉告,你今死期將至,還不相信我的忠告!” 

  獅子問說:“你怎麼知道善搏彪要殺我?” 

  野干說:“你們相見時就會知道。” 

  這只惡心野干又跑去向彪兒說:“我聽見善牙獅子說:這只食殘物的彪兒能逃何處?每次遣我辛苦尋求血肉給它吃,豈放它干休!我若得方便一定要把它吃掉。”善搏彪不相信,說:“我母遺言:須知離間之輩充滿世間,我終沒後,背後之言勿復聽采。” 

  野干說:“我是看你可憐,所以將此秘密相告,你今死日到了,還不相信我的話。好吧!你跟它見面就會明白。”於是,獅子“善牙”和彪兒 “善搏”見面時,各懷疑心自忖:它欲殺我。這時,獅子又自思忖:我有大力勇猛無雙,彪兒何能殺害於我?我應該問它,為什麼要殺我?即說偈曰:

形容極姝妙 勇健多奇力

  善搏汝不應 惡心來害我

  彪聽聞獅子說此偈後,它也說偈問獅子說:

形容極姝妙 勇健多奇力

善牙汝不應 惡心來害我

  是時,獅子“善牙”問“善搏”彪說:“誰告訴你說我要殺害你?”彪兒答說:“是老野干告訴我說你要殺我。” 

  彪兒也問獅子說:“是誰告訴你說我要殺害你?”獅子答說:“也是老野干告訴我說你要殺我。” 

獅子善牙想了之後說:“由此惡物斗亂兩邊,令我親知幾欲相殺。”於是,獅子即把野干殺死。這時,諸天看見這件事,即說偈曰:  

不得因他語 棄捨於親友

若聞他語時 當須善觀察

野干居土穴 離間起惡心

是故有智人 不應辄生信

此惡癡野干 妄作斗亂語

離間他親友 殺去心安樂

  佛陀再次告訴諸比丘說:“獅子、彪兒二獸被野干所破,相見時各懷不悅;旁生獸類尚且如此,何況是人?被人所破,其心豈能不惱?是故汝等不應於他作離間事。”(事見《四分律》卷十一,《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十六)

《本事經》卷一,佛陀告訴諸比丘說:“苾蒭當知!僧若破壞,一切大眾互興诤論,遞相诃責,遞相凌蔑,遞相罵辱,遞相毀呰,遞相怨嫌,遞相惱觸,遞相反戾,遞相誹謗,遞相棄捨。當於爾時,一切世間,未敬信者,轉不敬信;已敬信者,還不敬信。苾蒭當知!如是名為世有一法,於生起時,與多眾生,為不利益,為不安樂,引諸世間,天人大眾,作無義利,感大苦果。”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世有一法生 能起無量惡

所謂僧破壞 愚癡者隨喜

能破壞僧苦 破壞眾亦苦

僧和合令壞 經劫無間苦

毀謗僧眾——破和合僧,是五無間罪中最重之罪。然而毀謗佛法的罪業更加深重。如《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八,佛陀告訴捨利弗尊者說:“汝勿謂彼五無間業,與此謗法重罪而得相似。捨利子!違背毀謗甚深正法者,其罪甚重,過五無間所有罪業。何以故?彼謗法者,聞說般若波羅蜜多法門,即作是言:‘此非佛說,我今不能於是中學。’彼人自壞淨信,復壞他人所有淨信;自飲諸毒,復令他人亦飲其毒;自所破壞,亦復令他作其破壞;自於般若波羅蜜多法門,不信、不受、不知、不解而不修習,復令他人不生信受、不正知解、亦不修習。

捨利子!我說是人為破法者,其性濁黑而不清淨,於白法中為羯商摩毀壞淨信,又復得名為污法者。捨利子!以是因緣,此謗法罪最極深重,五無間業不可等比。

“(前略)由彼語業起不善故,即於正法(佛法)而生毀謗,以是因緣受斯罪報。須菩提!我說是人於我法中不應出家。何以故?彼人違背毀謗般若波羅蜜多故,是即毀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是即毀謗一切佛寶。謗佛寶故,即謗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一切智。謗一切智故,是即毀謗一切法寶。謗法寶故,即謗聲聞一切僧寶。如是即於一切種、一切時、一切處毀謗三寶,積集無量無數不善業行,當墮地獄,受大苦惱。” 

凡夫智力有限,怎麼可以用自己的偏見而任意妄評佛法呢?從前,目犍連尊者是神通第一的大阿羅漢,他尚有所謂:“記戰與言違,旱時天雨少,業力男成女,溫泉聽象聲。”的謬誤,何況凡夫豈無此自誤誤人?既然如此,凡夫以什麼因緣而生輕謗心呢?如前經雲:“佛告須菩提:當知彼人有四種因。何等為四?  

一者,為魔所使。(編者注:妖魔會利用業障深重者破壞佛法。)

二者,自所積集無智業因,破壞所有清淨信解。  

三者,隨順一切不善知識,於非法中生和合想。  

四者,執著我相,不生正見,隨彼邪心,作諸過失。

  須菩提!由是四種因緣故,於此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法門而生毀謗。須菩提!是故諸善男子、善女人,當於諸佛所說正法起淨信解,勿生輕謗。謗正法者,是即破法。若破法者,斷滅壽命起無智業,當墮地獄,受大苦惱。” 

  《起世經》卷四,佛陀以偈告訴諸比丘說:

世間諸人在世時 舌上自然生斤鈇

所謂口說諸毒惡 還自衰損害其身

應贊歎者不稱譽 不應贊者反談美

如是名為口中诤 以此诤故無樂受

若人博戲得資財 是為世間微诤事

於淨行人起濁心 是名口中大斗诤

如是三十六百千 泥羅浮陀地獄數

五頞浮陀諸地獄 及墮波頭摩獄中

以毀聖人致如是 由口意業作惡故

《僧伽吒經》卷二說:“若有眾生行口惡者,彼墮地獄、餓鬼、畜生不可數知。眾生墮於地獄、餓鬼、畜生受大苦惱,時彼眾生無救護者,於三惡趣獨受劇苦。口行惡者,是惡知識;口行善語,是善知識。”   

又卷四偈曰:  

造惡不善業 必入於地獄

吞啖熱鐵丸 飲於沸融銅

雨火灑其身 遍身體火燒

無處而不遍 輾轉受苦惱

《大集會正法經》卷一,普勇菩薩禀白佛陀說:“世尊!若有於佛正法生輕謗心者,是人命終當墮何處?”佛言:“普勇!彼謗法者命終已後,當墮地獄受大苦惱。所謂大可怖地獄、眾合地獄、炎熱地獄、極炎熱地獄、黑繩地獄、阿鼻地獄、噜摩诃哩沙地獄、呼呼尾地獄,如是等八大地獄中,一一地獄受一劫苦……。”   

又卷五,偈說:

自受苦惱身 無能救護者

可畏與眾合 炎熱及阿鼻

如是諸獄中 輾轉受諸苦

從是大獄出 復入小獄中

謂刀兵蓮華 受苦而相續

如是大小獄 有無數眾生

隨自業因緣 輕重而受報

或百劫千劫 或復更長時

惡業繩所纏 無由能解脫

彼刀兵地獄 縱廣百由旬

不見彼獄門 唯諸受苦者

百千俱胝數 劍樹與刀山

驅彼罪人登 身分皆斷壞

暫時雖死滅 復被業風吹

即時還復生 重受諸苦惱

地獄無邊際 眾生亦無窮

以惡業因緣 相續不間斷  

《稱揚諸佛功德經》卷上,佛陀告訴捨利弗尊者說:“眾惡之行慎莫造作。……不可起恚向於焦柱,何況懷惡向於眾生已立信心向成道者?況起嗔恚懷於誹謗向諸如來無量慧等?如此之人於無數劫在地獄中,具受無量苦惱之罪。(中略)其有毀壞大乘法者,實當具受無量大苦。” 

造作惡業(口業),是受諸劇苦的根本,有業必有苦;缁素(缁表示僧眾,素表示信眾)造口業,毀謗出家人,一律同罪。從前提婆達多比丘,即因造作“破和合僧” 等罪,而墮無間地獄。其伴黨瞿迦梨比丘,也因毀謗僧眾,而墮大缽昙摩地獄。

黃顏三藏法師,以戲言呼其弟子為象頭、馬頭……死墮旁生作百頭魚——隨其口業而受惡報。出家進入僧團的修道人,因其不慎而造口業,尚受如此惡報,何況在家俗人?信眾造口業,罪惡更加深重,必受無量苦報。

《雜阿含經》卷四十八,偈雲:  

士夫生世間 斧在口中生

還自斬其身 斯由其惡言

應毀便稱譽 應譽而便毀

其罪口中生 死則墮惡道

《大乘集菩薩學論》卷六說:“《寂靜決定神變經》雲:(前略)若得為人,語不誠實而樂誹謗,惡口憤恚,娆惱於人。後復於此身壞命終,墮大地獄,生無足身,受諸苦惱。宛轉五百逾繕那量,為諸小蟲咂食其肉。是蛇可畏,具五千頭;由誹謗故,彼一一頭有五百舌。彼一一舌,口出五百熾焰鐵犁,是語業罪,為猛火聚熾然燒煮。

“又若起不調柔逼惱菩薩者,是人於畜生道尚為難得,墮大地獄經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於彼死已,為大毒蛇,慘惡可畏,饑渴所逼,造眾惡業,設得飲食而無飽足。於此死已,設生人中,亦復生盲,無有智慧,惡心不息,惡言诃毀,不敬聖賢。人中死已,復墮惡道,經千俱胝劫生不見佛。”誹謗口業,劇報三塗,一失人身,萬劫難復,可不悲哉?

《成實論》卷八說:“若人惡口罵言:汝何不食草食土?是人隨語受生,食草土等。”由此可知,口業能隨言受報。

《發覺淨心經》卷上,佛陀告訴彌勒菩薩偈雲:  

莫於他邊見過失 勿說他人是與非

不著他家淨活命 諸所惡言當棄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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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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