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殃惡未盡,終不得離』。「殃者禍也,罪也,罰也。所作之殃惡未能償盡,則必輾轉惡趣,無有出期」,『痛不可言』。換句話說,決定有果報,你造的業要想沒有果報,這不可能。那麼最好的方法是你修行證得菩薩果位了,遇到這些冤親債主,自自然然還命、還債。
在中國過去,安世高給我們做出榜樣。安世高跟中國有緣,漢朝時候這個地區叫安息,唐朝時候叫波斯,現在叫伊朗,名稱不一樣,是一個地方。漢朝時候他是安息國的太子,他父親死了之後他繼承王位,做了半年,把王位讓給他的叔叔,他出家修行去了,法號叫世高,悟道之後到中國來傳教,是早期翻譯經典翻得最好的一位法師。安世高翻的經就像鸠摩羅什一樣,他不用直譯,他用意譯,非常適合中國人的口味,都喜歡看他的譯本。
傳記《高僧傳》裡頭寫得很清楚,他在中國還過兩次命債,而是前世誤殺的,不是有意,誤殺的,這一生還債還是誤殺,他被別人誤殺。他有神通,告訴他的同伴,今天我會出事情,官府裡頭要查問,要告訴他這是冤冤相報,不要處分這個人,他沒有罪,他是誤傷的。
你看怎麼樣造的業,還是怎麼樣的還,沒有辦法躲避的。真正明了之後,才知道完全是自作自受,與任何人都不相干。如果我們有個念頭,這個人對不起我,那樁事情對不起我,這錯了。
行有不得反求諸己是對的,過失決定在自己,怎麼可以去賴到別人,那是罪上加罪,報得還更重。我們自己能夠冷靜思惟,把自己的問題找出來,決定不怪罪別人,自己縱然造作罪業,罪業會減輕,重罪輕報。
文章恭錄—2012淨土大經科注(第559集)201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