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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素謗法人,十念命終能否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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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八願中,十念稱名,即得往生,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此約平時說。以五逆罪大,謗法不信,此種罪障,豈悠悠泛泛之修持所能滅乎。觀經五逆十惡,將欲命終,地獄相現,有善知識(此不論僧俗男女,但能教彼念佛者,即名善知識。)教以念佛,或止十聲,或不及十聲,直下命終,亦得仗佛慈力,帶業往生。此之十念,比平常之十念,其猛切有天淵相殊之勢,故得往生也。以地獄極苦所逼,其一聞佛名,乃以全副精神為之稱念。除此念外,絕無他念。雖非親證一心不亂,然其心畢竟了無異念。當此之時,絕無有三心二意,疑信相參之心相,故不言及謗法。即平素謗法之人,亦必如墮水火以求救援,何暇生疑起謗耶。往生論謂謗法者,決定不生。以既謗正法,自無正信,何能往生。此極勸人生正信耳。若先曾謗法,後知改悔,則得往生。譬如病愈,即是好人。歸降,即是順民也。若謂謗法之人,後縱改悔,亦不得往生,便完全失卻修持准繩。與儒教尚不合,況佛以一切眾生同具佛性,皆當成佛乎。書雲,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是知儒佛皆以改過遷善,以期希聖希賢,斷惑證真為事也。世人不善會其意。徒執其文,自生障礙。可不哀哉。」

  ——輯錄《印光法師文鈔》•復陳薪儒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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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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