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問:《地藏經》說,念佛可以“獲福無量,滅無量罪”;而老法師在講席中說“欠命還命,欠債還錢,修行證果的人也得還”。請問二者是否矛盾?罪業是真的"滅"掉了,還是佛的方便說?
淨空老法師答:真的滅掉了,但是還是要還,不能說滅掉了就不還。怎麼說?滅掉之後,這是罪滅掉,可是事還有,你欠人家錢、欠人家命,這個事還有。遇到之後,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且你很歡喜還,你一點都不吝啬,帳就了了。你們看安世高的傳記,安世高到中國還了兩次命債,前世誤殺的,所以這一世也是被人誤殺。他先告訴他的朋友,他被某個人誤殺,告訴他,不要去告他,這是我過去生中欠他的,應該要還他。這就是罪滅了,事上還是要有。所以,欠錢還是要還錢,欠命還是要還命。你看六祖大師《壇經》,不是有個人要去殺六祖,沒有殺成功。六祖告訴他,我不欠你的命,所以你殺不了我;但是我欠你十兩銀子,我已經准備好了,你拿去,我不欠你的命。
看雪客評論:有句俗話:“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其實,在輪回中,也是如此。一直以來,我們總覺得修行佛法(特別是修忏悔法門)滅罪,罪滅了之後,果報就沒有了,欠人家的債也不用還了。但是,事實不然,罪雖然滅了,但債依然要還,否則,怎麼會有目犍連被外道擊殺,龍樹菩薩被吉祥草割頭,釋迦牟尼佛有馬麥之報?由此也可知為什麼會有“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的說法。
有罪業在,你會墮落三惡道,會障礙你解脫。現在罪沒了,不會使你墮落三惡道,也不障礙你解脫了,但債是必須還的。打個比方,你偷盜1000萬,本來要判無期徒刑坐牢一輩子,還要被罰錢的,現在罪被免了,不用坐牢了,但錢不能不還。罪業是可以通過修行佛法而清淨的,但罪業清淨了以後,雖然不會讓我們墮落惡趣了,也不會障礙我們解脫了,但你欠的卻還是要還的,只是,我們會欣然去還,不再有痛苦。由此可見,我們千萬要注意自己的行為,千萬不要造哪怕一點點的惡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