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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喪事殺諸生命以祭其靈皆是以落井下石為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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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癡之人不知因親喪殺生,令親受殺報。凡眼不見,謂為行孝;天眼視之,比殺親為更可憐憫。何以故,以所殺生多,令親與自己及賓客,生生世世,相為酬償,可不哀哉。今之為人子者,多多皆是以落井下石為孝。

現今世道陵夷,禮法壞亂。凡所行事,通皆圖撐架子,壯場面,不知何者應法,何者應戒。汝母既在生吃素念佛,臨終尚有瑞應。勿道葷不宜用,亦當勉遵母意,全體用素。古者喪禮絕不用葷酒。隋炀帝為太子時,其母死,不敢吃肉,偷令用竹筒裝肉,以蠟封口,用包袱裹而進之。可見喪中用肉,古儒者如此之嚴,雖為太子尚恐人知,作此種辦法。今 人自己也吃肉,且以肉享賓客,賓客皆不知喪是何事,居然飲酒食肉,當做一場熱鬧開心事辦。其於先王禮法,全體違背,而只知其要人誇美。如欲避用素系為省錢之嫌,宜標示大義,而特提出若干錢以作公益,則人自不至以省錢怪也。人子於親,當令神識得所。今之為人子者,多多皆是以落井下石為孝。如其不肯下石,似乎羞慚無顏見人一樣,越下的石多,越自為得意。可憐父母一生為兒女,及至其死,又借此喪事殺諸生命以祭其靈,以宴其賓,以自食啖。尚揚揚得意曰,我於我親喪,殺了幾只豬,買了幾多雞鴨魚蝦以宴賓客,我父母生我一番,我也可謂盡心焉耳矣。而不知因親喪殺生,令親受殺報,凡眼不見,謂為行孝;天眼視之,比殺親為更可憐憫。何以故,以所殺生多,令親與自己及賓客,生生世世,相為酬償,可不哀哉。成家之子,不借重債,況欲行孝,而借性命之債乎。汝雖皈依佛法,恐於此理未能了然,故為汝說。即家中兄弟姊妹,有不知此理者,宜以光言令彼看,為彼詳說所以。彼等若曉得此理,誰肯行落井下石之孝?行落井下石之孝,雖虎狼尚有不忍,況人乎哉?但以世人不知三世因果,固執世間習慣之事以行喪禮,其悖先王喪禮也大矣。汝與光未一面,汝母與光亦無相識,光何必要絡絡索索討人嫌,說者些空頭話做什麼。不過念汝尚信光,汝母一生勤儉慈惠,念佛修善,光唯欲汝母得利益,不願汝母由汝等不明大理,致令受損。若汝等不怕自己母親受損,不肯令其得益,則亦只好任汝等,光豈能強汝等不行乎?然光已說過,光心無愧。光若不說,便失光之身分。何以故,以汝以光為善知識故。譬如有人,欲得歸家。問路於人,必須指其當行之正路,不當行之岔路。汝若仍依己見,一定要向不當行之岔路去,乃汝之過,與指路者無干也。祈谛審吾言,是騙汝耶,是成就汝之孝道耶?知好歹者,當不以吾言為謬。(《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192頁 答孫慶澤居士喪禮不宜用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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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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