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春夏,兩樁與宗教有關的事件得到全社會的關注。先是浙江省在拆除違建活動中,拆掉了200萬平方米的中國民間小廟,以及單體建築面積達1萬平方米的某宗教建築,然後就是全能神信徒光天化日下在山東招遠的麥當勞店裡殘殺無辜。
人們可以說,邪教不是宗教,然而,無論從事件所涉及的歷史背景,還是事件所引發的社會各界的反應看,邪教都與宗教有關。對於什麼是邪教,什麼是邪教活動,什麼是邪教組織,不同的學科給出了諸多定義。若從宗教社會學的角度看,簡單地說,邪教應該指那些以神聖的名義從事犯罪活動,特別是包括自殺或他殺等嚴重戕害人類生命的教派或組織。
任何一個社會都會有一些極端性的宗教教派和社會組織,這與人類思想與行為的差異性和多元性有關。不過,根據宗教社會學理論,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極端教派或組織,因為與社會的張力偏大,或言之因為是非法組織,會時刻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其規模一般不會很大,只有極少數人才冒險加入。然而,通過媒體我們知道,全能神居然已經發展到百萬之眾。人們記憶深刻的是,2012年的12月份,全能神信眾倏爾四起,宣揚世界末日來臨,其組織動員能力令人吃驚。而此次招遠殺人案的一位凶手,據說有3輛豪車,應該屬於企業家一類;大家也都知道,大多數企業家與地方政府具有密切的關系。由此推測這張網已經密布到何種地步,難免令人不寒而栗。
為什麼極端組織或教派在今天的中國會有如此大的發展?為什麼這麼多的人會冒險信仰一個危險的組織?從社會科學的視角看,首先是這些組織滿足了信眾的精神需求。宗教社會學家認為,人的宗教信仰需求是基本穩定的,近乎一個常量;社會需要考量的,不是如何降低、削弱或取消人們超越性的精神需求,而是提供何種產品滿足之。在信仰市場上,相近的信仰具有更多的競爭關系,如果一個地區極端教派有超常的表現,那基本就意味著合法的宗教信仰供給不足。以人文、理性精神為指導的合法宗教,是極端教派的天敵;合法宗教的良性發展是遏制極端教派的最有效工具。
在社會調查中,我們遇到過一個案例。1990年代,河北趙縣一帶地下“傳福音”的人很多,經常在農閒時節聚集上百人。這些“傳福音”者,並非來自登記的基督教會,而屬於民間秘密教派,政府對此也無能為力。後來,佛教的柏林禅寺恢復為合法宗教活動場所,不知不覺中,“傳福音”的聚會規模明顯減小了。深入訪談後得知,流失的人群並不是福音的信仰骨干,而是隨便聽聽的人,也就是俗稱的湊熱鬧的人,社會學上稱之為“搭便車者”;這些人看到柏林禅寺公開、正規的宗教活動後,紛紛跑去燒香拜佛。我們都知道,湊熱鬧的人,隨便聽聽的人,是潛在的信仰人群,是宗教信徒的後備軍。因此,合法宗教活動的正常開展,對於遏制地下的、秘密的教派的發展,具有顯著效用。
由此我們也可以得知,當我們以拆除非法建築的名義,將以燒香拜佛為特征的中國傳統小廟軋為齑粉的時候,當我們以超標為名,將某些宗教場所一拆了之的時候,當我們以有礙觀瞻為名,將宗教場所的聖物聖像摘除的時候,有人或許會認為社會氛圍更純潔了,精神文明程度提高了,但我們是否意識到,合法的、公開的宗教信仰供給的壓縮,恰恰上為非法的、地下的,甚至具有潛在社會危害的極端教派的發展留下了自由發揮的空間!
通過媒體我們還知道,目前在中國活躍的邪教居然有20種之多。顯然,分析他們產生發展的社會土壤,建立遏制其危害性發生的有效機制,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不可回避的課題。
古今中外的歷史實踐表明,要從根本上遏制極端教派的危害,就必須讓合法宗教獲得健康的良性發展。在當代中國,首先要松綁的,就是為中華文明做出偉大貢獻,擁有充分合法地位的五大教,這就是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新教和天主教。在中華文明偉大復興的歷史偉業中,五大教是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面對極端教派朗朗乾坤下的殘暴,面對極端組織水銀瀉地般的社會滲透,面對百萬量級的極端教派信仰者,我們再也不能把合法宗教作為異己力量看待,我們再也不應把宗教信仰者的增多看做精神文明建設的失敗,我們也再不能隨便打擊公開的宗教活動場所,哪怕他們的手續不是很健全。合法、公開的宗教活動,是社會的良性因子;摧毀了他們,社會將無法控制社會癌細胞的擴散。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