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也是一種意識的慣性作用。
有人很容易起煩惱,碰到一點小事就很敏感;一件事情,今天跟別人說過也就算了,但在他的潛意識裡,卻隱藏著一股力量,很不甘願,逢人就說,到後來小事變大事,也使別人對他喪失信心。
例如:常說謊的人,欺騙對他而言,已是家常便飯。但他說一句謊,就必須編造十句來掩飾;十句謊言,就又編了一百句來遮掩。最後,紙包不住火,而受到最大傷害的,還是自己。
因此,不論我們讀過多少書,是否有修行,腳踏實地非常重要,不要只是培養意識的慣性作用;像說謊成了習慣,不說謊都不行。
業又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束縛。
有一位在家女居士來找我,說已經替丈夫生了三個小孩,家庭也照顧得很好,可是每當小孩入睡後,准備要念佛時,先生就會阻止她,不讓她學佛。
於是她請問我:可不可以和先生離婚。我說:‘不至於吧?離婚!三個小孩怎麼辦?’
她說:‘先生分兩個,我分一個。’
我說這不是辦法吧!便勸解她:‘佛在心中,念佛也可以在心中默念,不一定是要告訴你先生!這樣,你先生就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在念佛;或者是利用先生、小孩不在家的時間來修行也可以。這麼輕率就談離婚,是不是人沒有智慧了。’
業有時如此,這位女居士為什麼無法嫁給可以和她同修的丈夫?而是嫁了一個阻礙她修行的人呢?這豈不也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