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八年(1882年)農歷十月,陝西興安府(今安康市)雙溪寺印海定律師傳戒,特派職師來竹溪縣請蓮花寺知客師去擔任開堂和尚,也就是在傳戒法會中負責教授求戒佛子受戒儀規和生活禮儀規矩的和尚。來人了解到大師擅長書法,尚未受具足戒,就約大師一同去雙溪寺受戒。
雙溪寺在興安府城內,興安府古稱金州,是一座有兩千多年歷史的古城,城池並不大,只有幾個平方公裡,位於漢水邊上。大師去年從南五台南下時曾經過這裡。
大師等一行到達雙溪寺時,各地求戒者已經提前來到寺院報到,因還未傳戒,故住於“雲水堂”。因為大師善於書法,雙溪寺安排大師負責傳戒期間的各種文疏的書寫。有時間也隨眾出坡(勞動),背誦戒條,演習儀軌。
大師出生六個月大的時候曾經患過比較嚴重的眼病,雖然好了,但如果看字過多,過度勞累就會復發。這次因為書寫大量的文疏、登記等事導致眼病復發,有時奇癢難忍,有時又十分疼痛。當時也沒有什麼藥可用。為了不因病而耽誤事,大師只要有空就一心專念佛號,祈求阿彌陀佛加被。夜深之後別人都睡著了,大師又坐起來默念佛號,並且心中默默忏悔:“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我今一切皆忏悔!”。只有一心念佛,才感到清涼,減輕眼病帶來的煩悶。白天在寫字的時侯也寫一筆默念一聲佛號,心不離佛,冥求加被。因此,雖然奮力書寫,但仍能勉強支持。等到整個戒期圓滿的時候,書寫的工作結束了,大師的眼病也不知不覺徹底痊愈了。
通過這次經歷,大師體會到病由身生,身由業生,只有痛加忏悔,消除宿業,才能治好病。《觀無量壽佛經》中說:臨終之人,至心念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可見念佛功德不可思議,確實可以轉變自身的業力,醫治身心的疾病。
附錄3:念佛十大利益
若能暫歸三寶。受持一佛名者。現世當獲十種勝利。
一者晝夜常得一切諸天大力神將、河沙眷屬隱形守護。
二者常得二十五大菩薩,如觀世音等,及一切菩薩常隨守護。
三者常為諸佛晝夜護念,阿彌陀佛常放光明,攝受此人。
四者一切惡鬼,若夜叉若羅剎,皆不能害。一切毒蛇毒龍毒藥,悉不能中。
五者一切火難水難、冤賊刀箭、牢獄枷柚、橫死枉死、悉皆不受。
六者先所作罪皆悉消滅,所殺冤命,彼蒙解脫,更無執對。
七者夜夢正直,或復夢見阿彌陀佛勝妙色像。
八者心常歡喜,顏色光澤,氣力充盛,所作吉利。
九者常為一切世間人民恭敬供養,歡喜禮拜,猶如敬佛。
十者命終之時,心無怖畏,正念歡喜。現前得見阿彌陀佛,及諸聖眾持金蓮台,接引往生西方淨土。盡未來際,受勝妙樂。
(慈雲忏主遵式《往生西方略傳序》)
——輯自《常慚愧僧印光法師的故事》·余池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