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覺的意思,我們再作一個說明。
我們在沒有學佛之前,我們的內心狀態是跟著感覺走,你的心跟環境接觸的時候,你想做什麼,你就做什麼,完全是活在直覺當中的,就是心隨妄轉。
你今天遇到什麼人事、你突然間有什麼想法,這個想法就帶著你去做什麼事,你是沒有辦法作主的,你心隨妄轉,由妄想來作主。
我們學佛以後,開始明白道理,這個佛法道理的觀照有三層:
第一個是因果的道理。
就是每一個人生命當中,他的果報體是有差別的:你看這個人他看起來很有福報、財富很多,但是他多病;這個人身體很健康,但是貧窮:就是說每一個人的果報是各式各樣。
這個差別,不是自然產生的、也不是上帝創造的,以佛法來說是有它的因緣──諸法因緣生。
什麼是因緣呢?簡單的講就是業力,所以我們講:萬般都是業,半點不由人。
這個因果道理的意思就是說,它是一個隔世的招感,不是今生的。你今生的果報,是前生造作的業所創造的;那你得到這個果報,你又造一個業,這個業又創造你來生的果報。
所以,前生的你創造了今生的你,今生的你又創造來生的你,這個就是佛法說的三世因果。
那這個三世因果,就構成一個無量生命的水流,也就是說,生命的相續,來自於因果的相續。
所以我們剛開始觀照生命的真相,第一個就是看到因果的道理,這因果的道理告訴我們應該要避免造惡,因為你不想要痛苦,你就不應該造罪業;而且你喜歡有安樂、希望有安樂的資具出現,你就應該修善。
所以對因果道理的了解,強迫我們去反省自己、去斷惡修善,而這斷惡修善的動力,來自於對真理的理解,所以我們剛開始的覺悟是覺悟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