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法師開示

 

秋陽.創巴仁波切:布施的真正涵義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布施是六波羅蜜多(sad-paramita)或六種超越行為中的一項。par 意為“彼岸”,此字現今仍在印度的口語中使用;mita是到達的人,合起來paramita是指度河到達彼岸的人。有些學者稱六波羅蜜多為六度圓滿,就某方面而言,六波羅蜜多的確是圓滿或完美的行為,但“圓滿”一詞也有不盡適切的其他涵義,因六波羅蜜多的目的並非試著達到圓滿,因此將“波羅蜜多”視為“超越”的意思更為妥當——超出或越過去的意思。

這六種超越的行為是菩提薩埵(bodhi-sattva,簡稱菩薩)的行止。菩提意謂覺醒的心,薩埵是步向覺醒狀況的人,因此,菩提薩埵是指已圓滿或意欲隨行在慈悲道路、愛的道路上的人。小乘又稱初道或窄道——的基礎為戒律,是趨向解脫的第一要件。小乘戒律不僅以禅定的修習規范我們的心,同時也約束我們的言行;但這種戒律與制定道德法規或關於“罪惡”、“美德”之類的教導頗有不同,戒律涉及正當地行、真誠地行、徹底地行、如實地行。

我們必須對戒律的概念——持戒波羅蜜多有明確的認識,因為那是一切的根本。我們可以說小乘是條較窄的路,因為它代表一種簡約。譬如,只有一條小路可以越過一座山,其他各處則都是草木叢生、荊棘遍布,這樣,我們反而很容易決定該往哪裡走。因為如果只有一條通路,你不是向前,就是折返,因此整件事情簡化成轉回頭或是繼續走下去。所以,戒律並非宣稱某某事違背神聖的律法或是不道德,它只不過是我們前方唯一的一條真正簡單的路。基本上,持戒最後與開展覺知的修“止”法門一樣,旨在讓我們得見實相——每一刻即是當下,而我們透過當下的經驗行動。

到這裡,我們所談的是“窄道”。從那裡,我們來到大乘,那是條開放的大道、菩薩道。窄道不單是簡單、直接,它也具有美好的特質與高貴的尊嚴,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發展出自己的慈悲。實際上,慈悲與對人有同情心、憐恤心,譬如對鄰居慷慨、和善,定期捐助難民或捐款給各慈善機構等等,並沒有特別的關聯,當然,這類善行或可包含在慈悲之內。慈悲是很基本的,它促使我們開發內在的暖意。

菩薩出自他的單純與覺知,發展出對眾生無私的暖意,他甚至不會想到對自己心理上的益處,他不會想:我不願見他受苦——“我”,壓根未牽涉在內。他只是自動自發地說、想、做,甚至沒想到幫助或達成某種目的;他完全不是以“宗教的”或“慈善的”出發點行事,只是依照真實的當下那一刻而做了,並且由此發展出某種暖意。這種覺知具有強大的熱量與創造力,他的行動不再有任何極限,各種創造的沖力適時地自內心湧現。事情自然地發生,他只需順水推舟,連續、巨大的創造力便源源不斷——這就是“karuna”真正在發生作用。karuna是梵文,意思是“高貴的心”或“慈悲的心”。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慈悲不僅是仁慈、和善而已,而是基本的慈悲、無我的慈悲。

菩薩沒有真正意識到自我的存在,所以慈悲能有更寬廣的領域擴張並發展,因為在這裡只有熱的輻射而沒有輻射器。只有當不需要輻射器而有輻射產生時,熱力才能持續不斷,永無能源耗竭之虞。當它不斷擴張時,會一面不停地轉化,變成不同的東西、變成新的創造力,因此它得以長久持續下去。這種創造性的轉化並不只是一個理論或哲學概念,它確實會在實際的經驗中發生,且有時是以非常簡單的方式呈現。

我們現在可以再回到布施,那是當菩薩被慈悲麻醉而達到忘我的地步時才會產生的。他的心不僅充滿慈悲,同時也變成了慈悲——它即是慈悲。這裡共有六種相關的活動:布施、持戒(自發的持戒,依真實法而行)、安忍、禅定、精進與清明(也是智慧或對狀況的明了),這就是所謂的六波羅蜜多,意思是我們曾說過的超越行為。

請容我再重復一遍,菩薩並非刻意行善或為了克服罪惡邪惡而做什麼,他並沒有一心要站在善的或惡的一邊之類的想法。換句話說,菩薩的行為是沒有極限的,不受善與惡的限制或制約,因此那是超越性的。這聽起來可能有點抽象、有點難以捉摸,或許有人要問:“布施的行為怎麼會是超越的?難道它不只是個哲學的定義嗎?”不,在這裡它不是,因為那不單是指他的行為而已,他的心不是那樣作用的!當他有所行動時,是完全自發性的,自由且即在當下,因此他是完全敞開的;至於他的心則是不活動的,只因情況出現,行動因而產生。他或許並非連續地處於無我的覺知狀態,但至少他的行動是自發性的,是依“法”而行的。在這裡,“法”的定義是真實的法則、宇宙的大法。冷靜不偏頗即是法,意即“法”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要成就什麼”的欲望,所以行布施與任何報酬無關,布施的意義是“不持有”。

如果一個人很富有,他或許會說:“我現在可以修布施度了,因為我有東西拿來練習!”然而,對於菩薩而言就不會產生這樣的問題,因為問題全然不在於你有些什麼。布施是一種心態,就是你不要持有,因此拿出來分給大家,布施不單指在禅定修習時,你因沒有不能捨棄的東西而感到一種無我,它同時也是很正面的東西。經中記載,當佛陀說到布施度時,他做出將手臂伸出去又收回來的動作。

有一則關於佛陀住世時代一個乞婦的故事。她是當時印度最窮的乞丐之一,因為她不但生活窮苦,甚至連心靈也很貧乏;她貪求很多東西,使她越發覺得自己貧困不堪。有一天,她聽說佛陀被須達長者(譯者按:即給孤獨)請去只樹園。須達長者很富有,並且樂善好施,因此她決定也跟著去,因為她知道佛陀一定會將剩下的食物分給他。

她參加了供佛齋僧

的典禮,然後坐在那裡,一直等到佛陀看見她。佛陀轉向她,問:“你想要什麼嗎?”佛陀當然心知肚明,這麼問只不過是要讓她承認並親口說出來罷了。於是她回答:“我要食物,我要你將剩下的食物給我!”佛陀說:“可以,不過你必須先說‘不要’;我給你的時候,你一定要拒絕。”佛陀將食物遞給她時,她發現說“不要”非常困難,這時候她才明白,原來自己一生都沒有說過“不要”!不論誰給她任何東西,她一向都說:“好,我要!”因此她覺得說“不要”太困難了,這兩個字對她而言是完全陌生的。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她終於說出了“不要”二字,佛陀於是將食物給她。如此一來,她對於自己內心真正的饑渴是想有、想要、想抓取、想占有的欲望恍然大悟。

這是一個教我們修布施度的好例子,我們可以從同樣的觀點對自己練習布施,亦即試著將自己從這種占有欲、這種不斷的貪求中解放出來。

當然,下一步就是將自己的財物給出去,但這與苦行沒有必要有任何關聯。並不是說你應該身無長物,非得立刻將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給掉不可;相反地,你可以很有錢、擁有許多東西,甚至可以享用你的財富並以擁有它們為樂,或者你對它們有特別的偏好,像孩童的玩具似的,大人也可以有玩具,重點不在於你無視於財物的價值,而在於你可以輕易地割捨。如果有人需要某件你想永遠保有的特別物件,你應該毫不遲疑地給他。真正的問題是要捨棄“持有”的觀念,那是你行為中的一種饑渴。

在西藏有一則關於兩兄弟的故事。哥哥有九十九頭犛牛,而弟弟只有一頭,但弟弟對他唯一的一頭犛牛感到很滿意、很快樂,並自覺很富足。他有一頭牛,而他真正地也只需要一頭牛而已,一頭牛對他來說已經足夠了,他也並不特別害怕會失去它。事實上,擁有這頭牛帶給他的快樂遠大於失去牛的憂慮。

另一方面,他的哥哥卻時時為害怕失掉牛而提心吊膽,他得從早到晚照料他的牛群。一般說來,西藏高原上常有狼或喜馬拉雅山熊出沒,此外,犛牛也常因熬不過嚴冬而死亡,在那種地方照料牲畜要比地球的這一邊困難得多。因此,有一天哥哥心想:“我要請弟弟幫個忙!”你看,他不僅害怕失掉牛,還一心想多得幾頭呢!

他到弟弟那裡對他說:“我知道你只有一頭犛牛,那對你也沒什麼大不了,和連一頭都沒有並沒有多大分別。不過,如果你把那頭牛送給我,我就剛好有一百頭了,對我而言卻意義重大。一百頭犛牛可是非同小可的事啊!我如果能擁有一百頭牛,就真的是名聞鄉裡的大富翁啦!”因此他請弟弟成全他,弟弟則二話不說就把牛給了哥哥,他毫不猶豫,說給就給。這則流傳於西藏的寓言式故事,意思是說,一個人擁有的愈多就會愈貪求,東西少的人反而能捨。

所以說有這種占有欲、這種心理上的渴求存在,不僅關系到金錢與財富,同時與要擁有、要抓住東西不放、非要東西屬於自己不可這類根深地固的感覺有關。譬如我們出去逛街,有的人可能一路上都不高興,當他看到喜歡的東西時,總是讓他心中感覺痛苦,因為他會想:“如果我有錢,我就可以買了呀!”因此在他一路逛過來的過程中,這種渴求令他痛苦不堪。但另外一個人卻可能只看看就很開心了。

這種想獲得、想占有而捨不得給出去的缺點,並非只針對某件特定的東西而言,而是更普遍性地想以某物將自己占據;另一方面,當你對那個東西失去興趣時,你又會以其他物件來代替它了。並非缺少一部汽車或中央空調、或任何其他可能的某種東西,你就無法生活了,而是背後永遠有別的更基本的因素——那種想要取得、要占有的渴求,它一直在改變、發展,並以一物取代另一物。因此,那才是真正的缺點,雖然並不確實是缺點,更可說是經由我們謬誤的思考過程所養成的一種習慣。

所有這一切濃縮成重疊的念頭在我們心中此起彼落,我們從不容許任何事在心中真正發生,一個念頭來了,還沒有想完,另一個又起來了,如此接二連三,重疊不斷。因此,我們不肯騰出一點空隙,讓自己真正有時間將東西加以消化,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開發布施度才能使自己真正敞開的原因。

下一階段或許是布施度更深層的形式,是隨時樂於與他人分享自己的經驗。這是件相當棘手的事,因為其中也存在一種危險,你會想將自己學得的拿來教別人。這個問題相當微妙,你透露某些事,部分原因可能因為那是你願意討論的話題;也可能是它讓你覺得很刺激,因為你對那些問題知道得比別人多,想要炫耀一番。這確實有些難以處理,不過,將你的成就,不論任何一種,以語言的形式傳遞給他人,卻是自我發展的唯一方法。這尤其適用於為人師表者,對程度高深的老師而言,實則對於所有老師莫不如此,不單是他個人求得學問就算了事,還必須將它傳授給人以發揮學問的效用,且不能心存任何圖報的念頭。這就是所謂的法布施——將所學不斷地給出去。

誠然,你必須當心別將禮物送錯人。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並不很想聽你的經驗,尤其是與禅修之類有關的,你就不應繼續滔滔不絕下去,因為再說下去就不是布施了。對於這個人,或許你該給他的不是“法”,而是別的東西,我們必須以機智、清明與智慧來判辨,也就是智慧波羅蜜多必須應付的問題。然而,整體說來,如果我們想獲得什麼,就必須有所付出,一連續轉換的過程於是產生。

在西藏有一項傳統,如果你想向上師求法或請求指導,通常你要送禮物給上師;不過,我並沒有要向各位聽眾收費的意思。這樣做的涵義是,當你想得到什麼時,比如“我想要獲得法教,我要了解某件事……”,你也必須給出些東西。另一層的意義表示,你並不是個徹底的窮措大(編按:窮措大,指貧士)需要依賴別人、受人屈辱,因為你只想得到幫助,而是你也有好東西可以給別人。

在西藏佛教傳統中,每當有人要去印度譯經或向印度大師求法時,他們要先花上兩年左右的時間在西藏各地籌措黃金,他們一定要先供養上師之後再接受教導。此舉的重點在於,雖然法教的價值並不能以物質的財物來衡量,但是我們仍必須認清它的珍貴。我們還必須准備好付出某些東西,其中最重要的一件當然就是“自我”——我們最貴重的、最值錢的財富,但必須將它給出來。

有許多特殊的修法,譬如西藏傳統中的大禮拜,一個人必須先做十萬次大禮拜後才能開始更進一步的禅定修習,這與佛教瑜伽的修法有關。大禮拜的觀念就是給出來、降服、敞開,一種出空的過程,或是為了可以收受而先行准備空器的工作。你得先將一個裝滿的杯子打開、倒空,那就是你必須先提供的,然後才能接受那些具完整價值、完美素質的東西。

對老師來說,那當然也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可以斷言,我們都是不同方面的老師,我確信每一個人都可以在不同層次上教導別人。不過,老師也必須隨時准備向學生學習,這點是極為重要的;否則,學生就無法真正有進步,因為就某一方面來說,老師會過於專注在如何使學生接受他的自我的膨脹,想要制造另一個自己,而不是幫助學生發展他們個人的潛能。所以,老師也必須向學生學習,這樣,師生之間才可以產生和諧互動的關系。交流不斷地進行,當你在教學生的時候,他們不會對你感到厭煩,因為你也在進步,時時都增加不同的、新的東西,教材永無匮乏之虞。我們甚至可以將它應用在技術性的研究或教學方式上,可以是數學、科學或不論什麼學科。假如老師願意向學生學習,學生也會變得熱心付出,這樣,真誠的愛與溝通即可建立起來,這就是最偉大的布施。

我們可以從佛陀的生平中看出,他從不以一種高高在上的權威姿態來教人,從不使用他是佛陀——一位證悟者的權威,他教導別人時從不說:“你錯了,而我對了!”雖然有時他用自己辨識的智慧指點出這條路是對的而那條路是錯的,不過他永遠鼓勵弟子們要互相討論。弟子們對他的教學也總有所貢獻,而他經常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與弟子們溝通,並且問特殊的問題:“是這樣嗎?或不是這樣?”由弟子們加以判斷後,他再說“是”或“否”;不論答案是肯定或否定,他接下來都會加以闡述,如此產生了一個連續的施與受的過程,我相信我們也可以采行類似的方式。

確實地,當一個人有話要說時,一般的情況是,他會喜歡先將事情說完,然後再看看別人有什麼批評或反應,這實是基於一種隱密的恐懼,對自己的信心不足,怕顯現出自己的愚昧,因此,我們希望把它當成是一項平白的事實般陳述出來了事;而結果因為學生沒有參與感,使教學變得很正式,並且非常困難嚴肅,以至於學生們不能以學習為樂,他們變成覺得是被教、被告訴這個或那個,如此則不再具有任何創造性,也因而無法真正滲入他們的人格,使他們的能力與知識得以發展。

當然,還有財物的布施。像我們曾說過的,那不僅是給東西或給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所持的態度。在東方,你會發現——我並不是說東方的行事方式都是對的,或是應視為唯一正確的行事方法的某項權威,這只不過是另一種建議而已,一個人一般總是將自己最心愛的東西送給別人,而他這麼做,是因為那件東西代表了他的心。最奇怪的是,當一位像我這樣的寺廟住持到西藏各地區巡訪時所發生的事——他會收到各式各樣的的禮物,譬如頭飾、裝飾品、女人的圍裙、女鞋或戒指之類。並非他們認為他真的需要這些東西,而是因為那是他們的寶貝,是實際上可以代表他們的東西,他們對它有擁有的欲望,所以才以這種方式給出來。

布施與功德的觀念並不只是給出財物與花大筆金錢的問題,同時還需要親身參與並全然投入這個給予的過程,這類工作的任何一種均須如此,譬如修禅定,你也須全然投入,必須與你正在做的事合而為一。因此對於給東西,不論它的價值有多麼微不足道,你都必須全心全意地給出去,如此,你的部分自我也會被給出去。經由這樣,我們達到波羅蜜多——超越的行為,越過局限。然後我們不再著意於善行,不為做更虔誠的教徒而布施財物,同時也不在意積功德求善報。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積功德而布施,那反而容易使我們的自我增長,並沒能真正給出去任何東西。因此,如果一個人能將他的自我——部分的貪執與占有欲捨出,這才是真正在修“法”——無貪欲,而功德自動地成為副產品,並非我們時時刻意要去成就功德。(作者:秋陽.創巴仁波切)

 

上一篇:勸佛弟子莫翹二郎腿
下一篇:妙祥法師:學佛為什麼要過午不食?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