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講的犯盜戒,就是不與取,不經過主人的同意,擅自取用,這叫犯盜戒。你提到這個具體問題,如果我用我的醫保卡為父母、為別人買藥,不是為自己;或者是用別人的,用自己父母的醫保卡來給自己買藥,這些屬不屬於偷盜?要問一問這個國家允不允許你這樣做。如果國家允許你這樣做,那就不算偷盜,這就不是不與取;如果國家不允許,你這麼做屬於不與取,就是偷盜。所以,這個事情您問我不行,我對國家醫保的政策不是很了解,你得去詢問國家醫保部門,問問這樣做可不可以。如果可以,那做無妨,不可以的,我們就不做。學佛弟子絕不犯國家的法律,「不犯國制,不漏國稅」,這是《菩薩戒經》裡面教導我們的。
末學最近幫助我母親處理了一套房子,她在廣州有套房子,最近賣了。賣的時候,中介他們跟我們講,他說「你賣的價錢可不可以寫低一點?寫低一點你可以省稅,對買方也比較好。因為國家交稅,是按照你的房子的交易價格來定稅的,你寫得愈低,交稅就愈少」,他告訴我們,「我們都是這樣做的,基本上每個人都是這麼做,而且稅收部門也睜只眼閉只眼,你不要太離譜就可以」,中介跟我們這麼說。我跟我媽媽講了這個事情,我們怎麼決定?我說我們照實寫這個價格,交易價是多少我們就寫多少,該交的稅必須要交。學佛弟子不漏國稅,就在這些地方是對你的考驗。所以要深信因果,自己有這個福報,有這種財富,你放心,不會因為你多交點稅,你就少了點福,不可能的。如果偷稅漏稅,那是折損福報,鑽國家的漏洞,難道真能給你帶來財富?稅收即使能夠給你個一、二萬,你能夠因為這一、二萬就能夠真正富裕起來了?不一定,人該有多少福就有多少福。所以,真正明白因果道理,絕對不干那些傻事情,決定要遵依國家法律,不犯盜戒。
修行與生活座談會 鐘茂森博士主講 (第三十九集) 2008/12/7 華嚴講堂 檔名:52-213-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