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禅坐的終極教導是「放下」。
酌留空間,別黏著事物;握持,但別黏著。握持它正好夠長的時間去思考它,明白它,然後放下它。你不須要去了知整個全部,對於佛法修行人來說,只要這麼多就夠了──去了知,而後放下。
將心訓練到它穩固、到它放下所有的經驗為止。那麼,事物會來,不過,你會覺知它們而不執著。你不須要強迫心和外塵分開。在你修行之際,它們自然會分開,顯露出身與心的基本元素。
要將五蘊從煩惱(雜染)和執著中分隔開來,就好像要在森林中清除樹叢而不砍樹一樣。一切都只是不斷地升起與消逝罷了──煩惱並無立足之地。我們不過是跟五蘊生、死而已了──它們只是依著它們的本然來、去罷了。
所有好的修行最後都必須回歸到一個本質──不執著。最後,你必須放下所有的禅修法門,甚至連老師都要放下。如果一個法門能引導我們放下、不執著,那麼,這就是正確的修行了。
即使連定(平靜)都不該去執著。 將它──所有的執取與評判,都放下,不要試圖想成為什麼。於是,在那寂靜之中,便能夠使自己去看透整個假相的我,沒有任何一點是屬於我們的。當我們內心寧靜及覺醒時,就自然地、自在地達到這種覺悟的境地,沒有恆常的自我,裡面什麼也沒有,那都只是意識的把戲罷了!
倘若你不「想要」,那麼你便不會修行;但是如果你因欲望而修行,你卻見不到法了。我們帶著欲望修行,如果我們沒有欲望,我們便不會修行。「觀念」和「超越」是共存的,正如椰子,這肉、皮和殼全都在一起,當我們買椰子時,我們買整顆;如果有人想來指責我們吃椰子殼,那是它們的事;我們知道我們正在作什麼。
坐禅不是要「得」到任何東西,而是要「除」去所有一切。我們就「生」在我們認為事物為「我所有」的當下──從「有」而生。無論執著什麼,我們便「生」和存在當下。「存在」意思是「生之領域」:感官欲望生於色、聲、香、味、觸和法中,與這些事相認同;心,緊緊地執持且黏著在感官欲望裡。了解在心中生起的所有事物,都只是感覺而已。它們是短暫變化的,它們生起、存在、消失。它們就只是那樣。它們沒有自我或存在,它們既不是「我們」,也不是「他們」。他們是不值得執著──沒有一樣值得執著。
如果有所執取,這就叫做「生」。生與死二者都是建立在執著「諸行」、懷想「諸行」上面的。 如果你執取對某人的瞋怒的感覺,你就會感到生氣,這算什麼修行?
如果你想要讓生命繼續延續下去,只會給你帶來痛苦。但是想要立刻死或快點死不也是苦嗎? 修行者的心不會到處馳散,而只會安住在它那兒。善和惡,喜和悲,是和非升起時,他覺知一切。禅修者單單知道它們,卻不允許它們「弄濕」他的心;換句話說,他不會去執取任何一切。
如果有人咒罵我們,而我們卻沒有自我的感覺的話,事情就會停在話語上,而不會受苦。如果不悅的感覺生起,我們應該讓它停在那裡,覺知感覺並不是我們。 沒有人能教你這個(真理),只有當「心」親自了解時,它才能滅絕和捨棄黏著。
欲望一直存在著,這只是心的一種狀態。有智慧的人也有欲望,但卻沒有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