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佛法廣大無邊,僅就經論來說就已經浩如煙海,再加上在流傳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流派和獨特傳承,就更多了。但是,真理往往是樸素的,佛法的本質也沒有什麼玄虛,它的核心其實很簡單——因果。在過去一切如來、未來一切如來和現在一切如來所宣講的一切佛法,都離不開因果法緣起。
為什麼說因果是如來佛法當中最為基礎、也最為核心的法呢?因為佛法乃是一切萬法的變化法則或者規則所旨,一切如來宣講的就是一基、二道、三果。
“基”者基礎,即世俗谛和勝義谛。世俗谛就是名言因果不虛之理,勝義谛者就是一切法自性空之理。
“道”者方便、智慧二法。方便者,菩提心及菩薩行道;智慧者,破我執及法執的智慧為主的智慧。
“果”者色身和法身。色身有化身和報身,法身有智法身和自性身。
修行佛法,就是以方便、智慧之“道”,通達世俗谛、勝義谛二谛之“基”,證得色身、法身之“果”。所以一切如來宣講佛法的基礎就是世俗谛和勝義谛。正如龍樹菩薩在《中論》當中說:“諸佛以二谛,為眾生說法:一為世俗谛、二第一義谛。”講到世俗谛時,就離不開因果不虛之理。
所以說,我們無論是學任何一個佛法,無論是小乘還是大乘,無論是顯宗還是密宗,因果法乃是一切學佛法的基礎。摘自夏壩活佛講授《因果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