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中有個指鬘王的公案,就記載了這方面的事實:指鬘王剛出生時,非常聰明,極為善良,相續中具有大慈大悲心,沒有其他的煩惱,所以人們稱他為“無惱”。後來他依止一位婆羅門上師學習吠陀。一次,有人請婆羅門師徒到別的地方去做三個月的事,婆羅門的妻子由於特別喜歡無惱,所以借機對婆羅門說:“如果你和眾弟子都去了,那我一個人怎麼處理這麼多的家事?不如你讓無惱留下來,他平時比較勤快,態度也很不錯,讓他幫我料理亂七八糟的家務事,可不可以?”婆羅門覺得言之有理,於是就答應了。他們離開以後,婆羅門的妻子非常高興,趕緊梳妝打扮,准備各種美味佳肴,做出種種媚態來引誘無惱。但是無惱認為自己婆羅門(梵志)的種姓非常高貴不能失毀,再加上不能侮辱自己的師父,所以寧死也不願意跟她發生任何不清淨的關系。婆羅門的妻子極為生氣,當婆羅門回來的時候,就把自己的衣服撕破,臉也抓破,身上遍滿塵土,一直死去活來地在地上滾來滾去。(法王如意寶在講這一段的時候說:“有些女人真是特別壞!”又說道:“女人的性格確實不同,有些喜歡老年人,有些喜歡年輕人,這個婆羅門的妻子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陷害別人,實在不太好!”)婆羅門見此情景忙問什麼原因,開始她一直不肯說,後來又問了一次,她才“委屈”地說道:“本以為無惱是個好人,沒想到他趁你走後,欲對我進行非禮,我沒有滿他的願,他就把我侮辱成這個樣子。你一定要懲罰他!”婆羅門說:“無惱並不是一般的人,他可以力敵千人,種姓也極為高貴,普通人根本惹不起他,跟他作對不太容易,我們必須要從長計議。”然後他來到無惱面前說:“我有一個非常殊勝的秘訣,可以直接成就梵天果位,你願不願意學?”無惱特別的高興,馬上在師父面前合掌頂禮,說自己非常願意學,並問那是什麼法。婆羅門說:“七天之內殺一千個人,用他們的手指串成念珠做裝飾品,這樣你一定會獲得成就。”由於無惱非常善良,不願意做這種壞事,就對師父說:“殺人是壞事,尤其能失毀我們的婆羅門種姓,這一點我怎麼樣也不願意做。”但他的師父功夫比較厲害,把長長的刀子插在地上,就開始念惡咒,通過咒語的加持,無惱的心裡逐漸生起惡念,到了一定的時候,心智完全被惡咒所迷,提起刀子到處見人就殺。到了第七天,他已經殺了九百九十九個人,還差一個人。當時所有的人一聽說“指鬘來了”就東躲西藏,全國上下根本找不到人影,所以他非常的著急。他母親由於悲愍他七天不吃不喝(主要是惡咒的力量很強),所以想給他送一點飲食,她想:無惱可能會殺我,但不管怎麼樣,他畢竟是我的兒子,七天都沒有吃一粒米了,我實在不忍心。在送食物的時候,指鬘確實准備殺母親,母親苦勸他不要做如此忤逆之事,正在此時,佛陀觀察度化指鬘的機緣已經成熟,便化作一比丘在遠遠的地方走來走去。見到比丘,指鬘心想:她畢竟是我的母親,還是殺那個比丘好。於是往那個比丘的方向追去。在追的時候,比丘的步伐特別慢,而指鬘雖然一直在跑,但怎麼樣也追不上,於是就在很遠的地方遙喚:“比丘啊,你給我站住!”比丘告訴他:“我一直都是安住的,只是你沒有安住而已。”指鬘覺得有點奇怪,問他為什麼這樣說。比丘答道:“我本來諸根寂靜,恆得自在,而你被惡師所惑,隨自己的煩惱分別念一直在跑,造下了無量無邊的罪業……”一聽這些教言,指鬘當下開悟,獲得了阿羅漢果位。這在《親友書釋》中也引用過,總而言之,此公案說明了若被密咒迷惑的話,人就會完全失去理智。
在這裡,寂天論師以不滿的語氣批評道:你們這些眾生,明明獲得了這麼好的人身,也具有一定的智慧,若還造惡業墮地獄的話,是不是自己的心被惡咒蒙住了,是不是精神不正常了?現在這麼好的機會都不利用,以後墮入地獄那怎麼辦呢?
據說現在世間上也有種迷魂藥,能令接觸或享用它的人失去控制能力,完全受他人的支配。漢地有個真實的故事:以前有一位老太太,她在街上遇到一個人,那人給她一點東西吃,她就迷迷糊糊了。後來將那個人帶回家,把家裡值錢的金銀首飾、錢和存折全部給他。由於存折沒辦法取,她就帶他到銀行去取款,臨走時還跟他揮手說“再見”。回來大概一個小時後,老太太就清醒過來了,雖然當時的整個過程她全部都清清楚楚,但這個人再也找不到了。大城市裡面這種現象比較多,有時候確實也沒辦法,明明知道自己在做壞事,但就是控制不住,完全處於失控的狀況當中。
同樣,如果我們明明獲得了這麼好的人身卻沒有用,那真的跟精神失常沒有任何差別了。佛陀在《妙法蓮華經》中也比喻道:三界輪回猶如被熊熊烈火燃燒的房屋,裡面的眾生就像在火宅中玩耍的孩童,他們絲毫不知自己身處險境,看到小動物四處逃竄,反而認為它們在和自己玩游戲。我們現在就是這樣,處於三界的痛苦火焰中卻毫不覺察,反而對輪回貪得無厭,認為自己做的事情多麼有意義。所以我們應該早點醒過來了,不要再被世間上的幻象所迷惑,一定要喚醒自己、提醒自己、督促自己,這樣的話,人身雖然短暫,但依靠這個短暫的人身,今生即使沒有解脫,也能獲得資糧道的開端。因此,作為一個修行人,現在獲得人身時千萬不要空耗,大家一定要記住!
摘自《入行論廣解》第四十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