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擔任重要的工作,有時為了爭取一些利益,會做違背佛的事情,心裡很矛盾,請問這些是否會影響修行?
答:我們經商為了爭取利益,利益是應當爭取的,但我們拿這個利益做什麼?在佛法裡面有不少商主菩薩,這是佛菩薩應化在世間從事於這個行業。而經商賺取的利益,不是自己享受,是幫助社會苦難眾生,這是菩薩的作法,你能這樣做就對了。
修行的意義,“修”是修正,“行”是行為,包括思想、見解、言語、造作;行為有了錯誤,把錯誤的行為修正過來,這是修行。真正修行是在日常生活中起心動念之處,我們把自私自利、貪圖世間五欲六塵享受這個念頭,改變為犧牲奉獻,幫助世間一切苦難眾生,這是真修行。真正修行就是轉惡為善、轉迷為悟、轉凡成聖,這是走佛菩薩的道路,我們要在這個地方學習。
修行中善惡沒有一定的標准,不管標准有多少,佛法裡有一個絕對標准:凡是為私是惡,凡是為眾生是善。淨土宗永明延壽大師,未出家前是公務員,他常偷盜國庫公款去放生。偷盜國庫公款,這種行為是惡不是善,但公款拿去救護眾生的生命,他不是為自己,這是善。他不但不為自己,也知道這是犯法的行為;換言之,他願意接受死刑,也要救活苦難眾生。我們從他的心行去觀察,真的是捨己為人,犧牲自己,成全別人,這是大善。所以,善惡沒有標准,我們是凡夫,不知道作惡之人的動機,也許動機是純善,我們惡意去毀謗,這就冤枉好人了。《壇經》教導我們:“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真有神通智慧之人,他清楚明白,我們凡夫不了解,所以很容易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