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府殷家匯經紀行有一位棉花客,常年到鄉下收棉花。
在下鄉途中,他遇到一個打狗的人,背著一條大狗。他很可憐那條大狗,就將它買下,用剩飯喂它。從此,主人與大狗形影不離。
一天,棉花客到丁家洲收棉花,經紀行老板找來渡船送他,大狗也一同前往。
船家發現棉花客身上有很多銀兩,心生歹意,將船撐到江邊無人處,乘機將棉花客套入袋中,用繩扎緊袋口,扔入水中。
大狗急忙跳下水,用嘴叼住扎口袋的繩結,不停地叫。附近漁民聞聲趕來,將棉花客救出。
回到經紀行,棉花客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老板。老板假裝不知情,派人找船家詢問棉花客的下落,並邀請船家到經紀行喝酒。船家一來,老板讓棉花客當面對質,船家伏罪,退還了銀兩。
(蕅益大師《見聞錄》)
五十六年前,台灣中部有一則傳奇故事,可惜年代久遠,人事已遷,筆者雖三度走訪深山,終未找到故事的主角。
故事是這樣的:
有一戶山居人家,六天前剛辦完喜事,正在祭祀先祖。忽然,從外面跑進來一只受驚的山鹿。原來,這只山鹿是被獵狗追逐,一時逃生無路,便跑到祭祖的神桌下躲避。
不一會兒,獵人也追了過來,硬要索回山鹿。
新娘覺得事情蹊跷:何以在祭祖上香時跑來一只山鹿?因此建議公婆:“也許這只鹿跟咱家有什麼因緣,不然,山這麼大,怎麼偏偏跑進咱家逃生?我們一定要救它才好。”
公婆覺得新娘言之有理,便不欲還鹿。
獵人說:“如果不是我引獵狗追逐,山鹿也不會跑進你家。不還鹿可以,你們要出二十塊銀元。”
公婆一聽這話,心中合計:辦這門親事總共才用去十五塊銀元,一只山鹿竟要價二十塊!便想還鹿。
但新娘之意甚堅,一再勸說公婆設法救鹿。公婆因新娘剛過門兒沒幾天,也不便否決,於是就跟獵人討價還價。
到了黃昏,大約講到十五塊銀元,公婆還是面有難色,偷偷對新娘說:“我家迎你過門,用去十五塊銀元,其中四塊還是借的,現在何來十五塊銀元買鹿?”
新娘禀告說:“只要二老同意,不用發愁銀元,我的陪嫁正好是十五塊。”
公婆見兒媳心意已決,也就同意買鹿。獵人得銀而去。
新娘從案桌下招出山鹿,軟語安慰。山鹿受到安撫,狀似感激,輕跳幾下,遁往山中。
一時,新娘救鹿的消息四處傳遍,左鄰右捨無不取笑新娘,娘家人更是責備有加。但新娘並不在意,任由指責。
事過兩年,家中新添的小寶寶已滿周歲。一家人各自忙碌著,將孩子獨自放在院中的童車上。這時,山鹿突然闖進來,用鹿角挑起童車和孩子,向外跑去。全家人急急忙忙追趕出來。等追到山上,忽然聽見一聲巨響,回頭一看,只見屋後高山崩塌,房屋被壓在下面。
大家目睹此景,方知山鹿為報答救命之恩,借著“偷孩子”引誘他們逃出。
山鹿輕輕放下童車,跑回了深山。
(李水訴《阿彌陀旬刊》1976年12月)
莊石妹,現年七十歲,發心虔誠。在基隆市的各寺院間,一提起“石妹姑”,幾乎盡人皆知。
她受雙親影響,自幼信奉佛教,十四歲開始戒殺茹素。
十五歲那年農歷二三月間,她在中坜龍潭山路遇到一群村童,准備用枯枝點火焚燒一個蜂巢。她不忍巢中幼蜂受死,心生悲憫,將蜂巢買下,說服村童還置原處。
二十四歲時,她協助丈夫在竹東南河經營煤礦。夏季某夜,她照例到浴池淋浴,因礦山暗無燈火,摸索著走近水池。就在她准備踏上“座石”之際,突然一陣蜂鳴聲繞頭大作。她驚異地返身點火察看,只見一條眼鏡蛇盤踞石上;繞頭鳴叫者,乃是一群黃蜂。她趕走毒蛇後,蜂群才散去。
由於群峰報警,而免遭蛇咬,這使她蓦然想起當年救過幼蜂的往事。
(祥雲法師《獅子吼月刊》1971年1月